風雨大宋 第173章 廣立村社
杜中宵看了婁知縣送來的關報,道:「果然不出我所料,一年多的時間,周圍買房開店的員外,還是以前縣裡的大戶。商場的事,不能再像以前那樣辦了。」
一邊說著,一邊交給身旁的張昷之。
張昷之看了,道:「世間事本就如此。那些員外們,又有本錢,又有手段,又有人情,做生意自然比別人強。一般的百姓人家,除非暴富,不然怎麼能開起店來?」
杜中宵道:「話是如此,不過,都是這些人賺錢,地方之權也難免落入他們手中。又有本錢,又有職權,世世代代把持地方。所謂官無封建,吏有封建,無非如此。」
蘇舜欽看了關報,也道:「提舉,各地都是如此。州縣人手短少,只能依靠這些大戶治理地方。雖然他們把持地方權柄,但朝廷賦稅差役也在他們身上,此治天下之術。」
杜中宵點了點頭:「以前如此,是因為朝廷錢糧,是從田裡收來的。不用他們做事,錢糧難收。常平司不同,屬下各產業,均與賦稅無關。如果還用這些人做事,只會讓他們賺更多的錢。一邊有地,一邊靠著工商賺錢,這就難管了。這樣吧,你們與常平司下的商場徐主事一起,擬一個條例出來。商場裡賣的大宗貨物,特別是土產之類,相對容易的,以後均由村社來做。參與立社的只能用中下等戶,商場貸給本錢,收買貨物。這些村社的貨物只能賣與商場,不許賣到其他地方去。」
張昷之不明白:「提舉這樣做,有何用意?」
「一是商場裡賣這些貨物,必然有錢賺,絕不會虧錢。這跟其他生意不一樣,是穩定的,就當常平司支持地方貧戶。中下等戶有了這產業,便就不必事事看上等戶的臉色。州縣有了這個抓手,官員就不會為吏所制。再一個,中下等戶有了這額外收入,日子寬鬆,可以替官府做事。」
杜中宵說的很模糊,好在張昷之和蘇舜欽都多年為官,還是理解了杜中宵的意思。朝廷治理地方是有成本的,賦稅差役之外,還能夠承擔一定成本的,只能是中上等戶。所以賦稅差役在他們身上,管事的公吏也是從他們中出,主動讓權給他們。中下等戶有了產業,雖然是集體所有,也有了跟中上等戶博奕的本錢。官府從中調解平衡,可以從地方大戶中收一部分權回來。
其實說穿了,就是團結貧下中農,讓他們組織起來,常平司給他們穩定的產業,從被地方大戶把持的公吏差役中奪一部分權回來。客戶和中下等戶有了一部分獨立性,官方趁機把權力沉到基層。
這樣做能不能解決鄉村矛盾?當然不能。地方大戶們不只是有錢,還有勢,所以才叫勢力之家。發展到後來,無非是在常平司的商場之外,自然再出現一個工商業系統,把那些大戶們融合進去。
常平司的這個系統,只是向京西路的鄉村地區伸進一根棍子,攪動原來一灘死水的局面。在這個過程中有的大戶會倒霉,或者跟不上局勢,或者亂做生意把本錢虧光。哪些人倒霉,就跟地方官員的態度和做法有關了。棗陽縣這裡,杜中宵一定要讓史員外倒霉,這一點大家都清楚。
用後世的話說,這就是定向扶貧。扶貧的目的,是改變被地方大戶把持的鄉村權力結構。進社的村民能不能發財?當然不能。大部分的利潤會被常平司抽走,所以不允許他們把貨物賣給別人,只是給中下等戶一個保底收入而已。出現了其他商業體系之後,就會有人建不受常平司控制的社,那才是發財的時候。
雖然還是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杜中宵的用意張昷之還是清楚。他精於吏事,沒有多問。
杜中宵道:「商場的徐主事現在鎮上,你們與他商量,哪些是營田務可以做的,接下生產這些貨物的生意,在治下多立村社。生產一定要簡單容易,複雜的東西,不要接。談定價錢,營田務衙門在裡面抽出來一些,以一成為限,做為營田務的收入。由營田務做保,分到治下立的社裡。這些村社,以官督民辦為原則。營田務衙門給些幫助,比如製做文書,監督契約,各家分錢,一定要公平公正。除此之外,以後收貨由營田務派專人,不再委託民戶。」
張昷之和蘇舜欽點頭稱是。立社合作是此時天下通行的辦法,鄉間有各種各樣的社。缺耕牛的地方耕田有牛社,幾家養一頭牛。澆地立的有渠社,許多家合作開一條渠,契約里定好如何分配水。致於托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