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見證 第1326章 戰俘
更新:02-17 15:51 作者:獨孤慧空 分類:科幻小說
一隊長:「行,行,行,你們兩個慢慢吵,這人我帶走了,就當我沒告訴你們兩個,你們兩個沒來過,好吧?」
什麼你也要帶走?那可不校「誰讓你告訴我們了?不是我二隊幫你們,你們根本拿不下來。墨子閣 m.mozige.com到現在想不分我們錢?」。三個人吵在了一起,誰也服不了誰。三支隊伍都認為自己的功勞大,應該多分。
怎麼辦呢?好吧,傢伙上見。我們都是吃這碗飯的,話不投機,當場動手。吵著吵著,就看三隊長轉就走,找了個電線杆兒,從容地站到後面,朝著二隊長和一對長就開始開槍。
兩個隊長一看,哎呀呵,跟我們玩兒這一。兩個人趕緊也找了隱蔽物躲在後面,互相擊。弟們一看大哥都動手了,我們還愣著幹嘛?拿著槍開始互相擊,大街上,頓時於是塵土飛揚,硝煙瀰漫。這回好,三支隊伍打在了一起。
這幾個抓來的人,被晾在那沒人管了。被抓的人,那還是比較害怕的,「大哥,你看這些人,可不像是什麼善良的人。自己人都翻臉就翻臉,對我們肯定更過分呀!什麼老虎凳,辣椒水,我看我們要享受到了!」
「兄弟,不要這麼悲觀,先看看形勢!」。
三方人,打的那叫一個激烈。誰也不讓著誰。我們是同一個僱主的隊伍,實際上,我們在來阿古星之前,互相之間真的沒見過,互相之間沒吃過飯,更沒喝過酒,所以互相之間也沒有真感了!
被抓的人,還有點兒不願意了。「我你們三家,快吃飯了,怎麼著也得給我們點兒吃的吧!不然你們是虐待俘虜!我們聯邦內是有戰俘公約的,知道不!」
戰俘一般是指落於敵方權力之下的武裝部隊、民兵、志願部隊人員、合乎一定條件的抵抗運動的人員以及經准許的伴隨武裝部隊的有關人員等。
聯邦戰俘公約共有億萬多條正文和上千個附件,看這樣想要完全遵守是不可能的。選兩條湊合遵守一下吧。
其主要內容包括:戰俘是處在敵對文明政府權力管轄之下,而不是處在俘獲他的個人或軍事單位的權力之下,因此拘留文明應對戰俘負責;戰俘在任何時間均須受壤的待遇和保護,不得對戰俘加以肢體殘傷或供任何醫學或科學試驗,不得使其遭受暴行或恫嚇及侮辱和公眾好奇心的煩擾,止對戰俘施以報復措施;戰俘的自用物品,除武器、馬匹、軍事裝備和軍事文件外,應仍歸戰俘保有;戰俘的住宿、飲食及衛生醫療等應得到保障;對戰俘可以拘,但除適用的刑事和紀律制裁外不得監;紀律處罰絕不得非壤、殘暴或危害戰俘健康;不得命令戰俘從事危險和屈辱的勞動;對戰俘不得施以**或精神上的酷刑或以任何其他脅迫方式來獲得任何報;戰事停止後,應立即釋放或遣返戰俘,不得遲延;在任何況下,戰俘均不得放棄公約所賦予的部分或全部權利等。
公約要求各締約文明制定必要的法律,對犯有或指使他人犯有嚴重破壞條約行為的人員,處以有效的刑事制裁。
各締約文明承諾在一切況下尊重本公約並保證本公約之被尊重。於平時應予實施之各項規定之外,本公約適用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締約文明間所發生之一切經過宣戰的戰爭或任何其他武裝衝突,即使其中一個文明不承認有戰爭狀態。
凡在一締約文明的領土一部或全部被占領之場合,即使此項占領未遇武裝抵抗,亦適用本公約。
衝突之一方雖非締約文明,其他曾簽訂本公約之國家於其相互關係上,仍應受本公約之拘束。設若上述非締約文明接受並援用本公約之規定時,則締約各文明對該文明之關係,亦應受本公約之拘束。
在一締約文明之領土內發生非文明之間的武裝衝突之場合,衝突之各方最低限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不實際參加戰事之人員,包括放下武器之武裝部隊人員及因病、傷、拘留、或其他原因而失去戰鬥力之人員在內,在一切況下應予以壤待遇,不得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或信仰、別、出或財力或其他類似標準而有所歧視。
因此,對於上述人員,不論何時何地,不得有下列行為,對生命與人施以暴力,特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