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乾監國太子 第265章:貞元二十六年的那場座談會
大學士的表現不盡人意,讓蕭奕對新學的實施,對官員們的思想引導和改革等的措施,也有一些深感失望。
太子殿下的小課堂開了也有一段時間了,結果卻沒能有太大的見效。
好在,監察御史這邊的表現還行。
房宣這人確實有著治世之能。
監察御史提到了東南之地存在的好幾個問題。
其一,是整個東南都廣泛存在的殺嬰惡俗。
這一點的原因有幾個,最大的原因自然是生了沒法兒養,畢竟這個時代還沒有什麼徹底的避孕措施,也沒什麼娛樂活動,都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這秋天之後,天就黑的早,也沒什麼事情可做。
夫妻之間敦倫也是常有之事,不可能興趣來了,還要憋著吧?
這麼一來,自然就會懷上。
可是普通家庭,其實一家已經是好幾個娃了,都是有口吃的,能養活下去就養活下去,但是也養不了太多啊。
其次,自然也有重男輕女的問題存在,因為這些年的征戰,漢子都參軍了,勞動力嚴重不足,所以男嬰也就非常珍貴,養到十歲左右,就能成為一個勞動力,減輕一家的負擔。
其二,是江河湖泊旁的淫祀泛濫,各地還有一些邪教,專門蠱惑人心,做一些偷雞摸狗,甚至是殺人放火的事情。
其三,是豪商與地主、寺觀與地主的普遍一體化。
其四,是火葬、水葬習俗在鄉野普遍存在。
其五,從士大夫到民間普遍性對朝廷一些國策強烈不滿,對幾位尚書、朝中大臣們的執政也很不滿。
其六,有很大部分鄉野百姓拋荒入城。
其七,偷稅漏稅屢禁不止。
這些就是監察御史通過明察暗訪得到的結論,其中,也有好幾個都是很早很早就存在的問題,也早就稟報了的。
一連三日,蕭奕就留在行宮中,既不去出席什麼宴會,也不去遊山玩水,只是不停地研究報告,並對相關近臣進行召喚、問詢、討論。
而三日之後,蕭奕終於將那些表面上的東西給抹去,將問題歸根結底式地納入了東南賦稅這個核心問題周邊。
表面上看,這是東南之地的七個大問題,實際上,這樣的問題,也不僅僅是東南這邊存在,隴右道、河東道、安西都護府、安北都護府、河北道等等,大乾的疆域之內,這樣的問題,或多或少都是存在的。
一個國家,一個處在隋唐之間,和前世歷史上的那個唐朝很是相近的一個王朝,存在的問題可能也不僅僅是這七個大問題。
比如,從最大的方向看,大乾依然是一個封建王朝。
封建王朝自然就有了封建王朝最大的問題,那就是封建。
其次,這還是一個施行著奴隸制的王朝。
賣身契是被官方所承認的契約。
蕭奕到現在,也只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真要是對這個制度下手,那就是自尋死路,自己挖坑給自己跳了。
時代的發展本就存在著局限性,也存在著時效性。
他不能拿著經過了五千年的歷史長河的洗刷之後,形成的一些制度,強加在這個時代。
那完全就是牛頭不對馬嘴。
只會造成更大的矛盾。
他是監國太子,是威望如日中天,是權傾天下。
這不錯。
但是也不能代表著,他能和天下人為敵。
故此,三日自後,看完報告的蕭奕將這些報告徹底拋下,重新在自己的總結筆記上列舉了幾個詞彙。
第一條:國法大於家法。
第二條:兩稅法。
第三條:一條鞭法。
第四條:攤丁入畝。
第五條:青苗法。
第六條:永不加賦。
這第一條的意思也就很簡單,就是字面意思,一定要加強法治建設,加強依法治國,並且也一定要促進國法大於家法,任何的私人家法,也要遵循於國法。
不能殺了奴僕,那就是奴僕該死。
奴僕也是一條人命。
賣身契不是賣命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