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為梯 265、調查犯罪動機
更新:10-08 14:10 作者:長春雪淞 分類:懸疑小說
小女孩用手一指說:「就在那兒。」
那個手提包原先丟在貯煤場柵欄邊上。小女孩在這條路上走,路過這裡的時候發現的。那裡散有許多煤粉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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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春達和部下一動不動地站在那裡環視著四周。吊車正在往貨車上裝煤。
「組長,到了深夜,這些噪音就全都沒有了吧!」郝東說。
「是啊,我也在考慮這個問題哪。」
田春達在女孩拾到手提包的附近來回地走著,尋視著。一會兒,他在離遺失手提包的地點大約十步左右的地方停住了腳步。
「郝東,你看!」他用手指著地面叫到。
原來,倒塌的煤堆從柵欄中溢出來鋪了一地。其中有一部分好像被什麼人平整過,但還可以看出凌亂的痕跡。
「案件已經發生五天了,說不定原來的現場已經給破壞了吧。」田春達說。他又來到柵欄內的倉庫左側的辦公室前,敲了敲玻璃窗子。裡面有三個職員正在那裡閒談,聽到響聲一齊轉過臉來。
田春達拿出了證件給他們看,問道:「十三號的早晨,這一帶有沒有什麼變化?比方說,有沒有人搏鬥過的痕跡?。」
他一問是否有人搏鬥過,對方一個人馬上想起了什麼似地回答道:「你這麼一說,我倒想起來了。嗯,是那天早上吧!我們八點三十分左右上班來一看,那兒的煤炭給人搞得亂七八糟的。」
所說的「那兒」,就是田春達所指的地方。對方回憶著當時的情景說:「瞧那個樣子,倒好象是一男一女兩個人調情時給弄過似的。我們這兒的王石看了,覺得心裡怪噁心的,就拿掃帚把那些散得一地的煤末兒和土都給掃了。」
田春達聽了,心裡抱怨著:真是多此一舉。但是,事情已經無可挽回了,也就沒有怪罪他們。僅僅是聽到了當時現場的情況這一點,也就應該有所滿足了。
田春達轉身向等在外邊的車子走去。他發現拾到手提包的那個女孩和她的母親還站在那裡,他似乎突然想起了什麼,迅速地走到少女身邊,撫摸著她的頭問道:「噢,對了。小朋友,你拾到手提包的時候,那手提包是濕的嗎?」
「不是啊,沒有濕呀!」
女孩仰起小臉兒,出神地望著天空,顯出一副沉思的樣子明確地回答。
「噢,你再好好想一想,是真的沒濕嗎?」田春達又問了一次。
「沒有濕!我去派出所的時候,是用兩隻手抱著包去的呀。」
女孩這樣回答,說明了正因為沒有濕,所以才抱著包去派出所的。
田春達一鑽進車子,就對郝東命令道:「從這裡抄最近的路,去發現屍體的雜樹林。」
郝東歪著頭想了想,馬上轉動了方向盤。這時,田春達看了一下手錶。
田春達一邊看著車外掠閃過去的風景,一邊對坐在身旁的郝東說: 「這回該知道做案現場了吧!」
「能肯定嗎?」
其實,郝東自己也是這樣想的,只不過是想探一探組長的想法,才這樣反問道。組長從口袋裡取出一個鼓鼓囊囊的信封遞給畑中看。也不知什麼時候,組長把現場的煤碴、煤末兒裝了一信封。
「你看,一切都由它來決定啦。」 組長的嘴角浮現出一絲微笑。
車子左拐右折地跑了一段彎彎曲曲的小路,又上了大道,路頓時變得平坦寬闊,車子筆直地朝前疾馳而去。
組長望了一下眼前的時速表,指針正對著五十公里的數字上下擺動著。
車子駛進了東郊雜樹林。田春達組長命令把車子停在發現孟祥宇屍體的地方,馬上看了一下手錶。說道:「從惠民路貯煤場到這兒,花了五十六分鐘。現在是白天,要是在夜裡的話,出租汽車或是摩托車時速可以跑六十公里左右。嗯,大約需要四十五分鐘吧!」
田春達指的是犯人在惠民路貯煤場殺死孟祥宇以後,把屍體運到這裡所需要的時間。
田春達和郝東從車子上下來。兩人都張開雙臂,貪婪地呼吸著樹林裡清爽的新鮮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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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春達返回重案一組後,立即命令部下進行兩個調查。
一是去氣象台核實一下十三日早晨東郊一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