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馬喜劇之王 第二百零五章鄭東漢
在許貫武替三弟籌備全新專輯的同時,巨星經理人公司聘請的律師,一紙訴狀將桂治洪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賠償在未經公司允許的情況下,私自替其他公司執導電影,而對巨星經理人公司所造成的損失。
消息一出,香港娛樂圈譁然,對此事件議論紛紛。
一直以來香港電影界因為是國人居多,法制觀念並不太高,主要是講人情看面子。往往有合同在身,也可以幫其他公司操刀。
而公司往往看在人情面子上,也並不會太過苛責,所以偶爾走個私賺點小錢兒,是娛樂圈大家默認的潛規則。
李翰祥大導演就化身司馬克,替導演朱牧設計劇本,如有程龍大哥床上戲的那部《花飛滿城春》,就是他老人家的手筆。新藝城創立之初,也曾經請嘉禾的吳語森操刀執導創業作《滑稽時代》。
麥佳身為大老闆之一,也可以跑過去給競爭對手嘉禾拍戲,還把新藝城的代表作《最佳拍檔》,與嘉禾的代表作《五福星》聯合起來,創立了一部《最佳福星》出來。同樣是大老闆之一的黃佰鳴,也可以聯合許氏兄弟拍《合家歡》,在春節檔期打敗新藝城的《新最佳拍檔》……種種事例不勝枚舉。
但因此而引發官司,並將人告上法庭的,在香港還是非常少見的。
當然桂治洪此次做事太離譜也是主因,前面就因為拍戲導致演員受傷,而被稱為「冷血導演」形象受損。這次私自操刀替競爭對手拍戲,也算是香港電影界的第一遭,這樣膽大妄為的導演的確該教訓一下。
總之,娛樂圈對巨星經理人公司狀告桂治洪一事,評價都是五五開。既有認為巨星經理人公司小事化大,得理不饒人的;也有認為應該殺雞儆猴,以儆效尤的。
相比外界的議論紛紛。當事之人桂治洪卻老神在在,一副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的架勢。連律師費都不請,自己捧著本法律書上法庭應訊,一時也被傳為奇談。
許貫武也懶得理會法院會判罰多少錢,他的目的也不是把桂治洪告破產,而是像洪京寶說的殺雞儆猴。
只要法院判處桂治洪違約,賠償公司的損失,讓其他人看到這個例子。知道以後不能隨便違反合同就夠了。
其實這種事兒在好萊塢幾乎都是不能想像的,如果好萊塢的演員違反合約,未經允許私自在外面接工作,那經紀人公司真的能把演員告到破產。
……
替許貫英製作專輯。是許貫武早早就打包票的,不過後來因為事情太忙,就給忘到腦後去了。現在經人家提醒才想起來,令許貫武大感丟了面子。
藝聲唱片公司現在的規模依舊不大,只有徐曉鳳、溫拿樂隊大貓小貓兩三隻。雖然所出的唱片銷量都很不錯。但是因為歌星數量少、曲風類型單一,在香港唱片界還屬於小字輩兒。
許貫武平時忙著籌劃電影,忙著搞投資,忙著做傳媒,對藝聲唱片還真沒怎麼用心。一是對現在香港樂壇認識不多。只知道70年代最紅的是許貫傑、溫拿樂隊、徐曉鳳、林子翔、羅汶、甄妮等有限的幾位歌手,就算想挖個牆角都不知道挖誰。
二是做唱片的盈利還是太少,一張唱片賣出一二十萬張已經算大賣,但公司盈利不過十幾萬港幣,連一部電影票房的零頭都比不上,讓許貫武怎麼願意用心搞這種小生意?
馬佳華雖然之前做永恆唱片的經理,挖掘出了徐曉鳳這樣的實力唱將,也把南洋歌手的唱片在香港賣的有聲有色,但論將藝聲唱片做大做強,能力還是有些不足。
許貫武之前收購永恆唱片,注資一千萬港幣讓他挖角,但近一年的時間過去,還是只有徐曉鳳一人,溫拿樂隊自己送上門的自然不算。
這讓許貫武對馬佳華大失所望,起了走馬換將的念頭。
許貫武一邊忙著幫許貫英籌劃專輯,一邊開始搜尋替代馬佳華的人才,很快原花花公子樂隊的主音吉他手鄭棟漢進入到了許貫武的視線之中。
自從泰迪羅賓解散花花公子樂隊,獨自前往加拿大尋找自己音樂理想的時候,鄭棟漢就轉投藝聲唱片,從事幕後工作。溫拿樂隊的首張專輯就是由他操刀製作的。
許貫武在員工名單之中,無意中發現了他的名字,隨後找來他的履歷一看,知道他就是那位鄭棟漢,不禁對他起了興趣。
如果許貫武沒記錯的話,這位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