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 第75章 關你一晚
更新:10-27 14:05 作者:布衣木石 分類:玄幻小說
「放我出去!」
眼看著王所長就要走出門去,李季不禁大叫了一聲。
「你喊什麼?」王所長回過頭來,有些不高興,「你在這裡待一晚上,明天叫你們單位來人,把你領回去就是了。」
「我又沒拿他手機,憑什麼關我?」
李季急了,臉紅脖子粗,腦袋嗡嗡直響。
「他說你搶了他手機,」王所長一指濤哥,又看了看猴子,「還有目擊證人」
「他倆是一夥的!」
李季怒聲答道。
王所長怔了一下,邁出屋門的腳又收了回來。
「你說得沒錯,他倆是認識,」王所長注視著李季,順手把茶杯放到了窗台上,「可不影響他作證啊」
「我是銀行的,又不是沒手機,平白無故的,幹嘛搶他手機啊?」
李季耐住性子,向王所長解釋。
「這,我哪知道啊!」王所長笑了,煞有介事地看著李季,「你該問你自己才是啊。」
李季很想把下午發生的事說出來,可試了好幾次,還是放棄了。
估計說了也沒用,等於白說。
還是想辦法出去,找鄭重商量。
要是能給鄭重打個電話就好了。摸摸口袋裡已關了機的手機,李季惱得不行。
跟他們說認識鄭重好像也不合適。要說,也應該一開始就說。現在才說,人家還以為他以權壓人呢。
更重要的是,今天這個樣子,李季實在不願意讓鄭重看到。不為別的,丟不起那人啊。
可倘若真的在這裡關上一晚上,明天行里來領人,那指不定會發生什麼呢。
本來沒事,也成了有事了,而且可能是大事。
道理很簡單,要是沒做什麼,警察怎麼會把你關起來?好人怎麼會進局子,肯定是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
有嫌疑人,有受害人,有目擊證人,有贓物,有追趕的事實,極為完整的證據鏈。至少在形式上要素齊備,近乎完美。
如果想給你羅織個罪名,已是輕而易舉,不用多費半點力氣。最多不過一句話,幾張紙,舉手之勞。
一念及此,李季登時額頭汗下,只覺脊背一陣陣發冷,雙手不自覺顫抖起來。
活這麼大,李季從沒想過有一天會被警察拷起來,那可是只有壞人才會享受的「待遇」啊。
看來,好人有時候也會被當成壞人對待。否則,這世上就不會有那麼多冤假錯案了。
前幾年,佘祥林殺妻案、聶樹斌強姦殺人案曾經轟動一時,令人震驚。
佘祥林因涉嫌殺妻被批捕,先被判處死刑,後改判為15年有期徒刑。誰知七年之後,認定被殺之人居然「死而復生」,重新出現。
聶樹斌當時因強姦殺人,被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
二十一年後再審,發現竟是件冤案,遂撤銷原審判決,改判無罪,可聶樹斌人已不在。
一個人,並不因為你真的無罪,就是「無罪」。只有司法機關認定你無罪,才是真的「無罪」。
在通往地獄的道路上,不乏冤死之鬼。
李季可不想做一個「冤大頭」。
幸虧看濤哥的意思,背後指使那人只不過是想給李季一個教訓,並沒有打算置他於死地。
若不然,給李季扣上一個「搶劫犯」的罪名,他就吃不了兜著走了。
即使最後不會身敗名裂,可要想洗清冤情,勢必要費一番周折,至少也得脫一層皮。
因為李季知道,背後之人肯定不是尋常的小混混。
小城市,「鄉土中國」,關係網盤根錯節。有時候,你得罪了一個人,就是得罪了一伙人。
想了想,李季忍住火氣,儘量平靜地說:「王所長,既然你說不追究了,為什麼還非要關上一晚上?到底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就是正常的程序而已,請你理解。」
王所長說的很真誠。
李季憋了一肚子氣,卻也無可奈何。很多時候,「程序」可以解釋一切。
「這已經很輕了,」王所長拖過一把椅子,坐了下來,「這還是看王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