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大宋 第185章 地方矛盾_頁2
要我嫂嫂在他家做滿五年才肯放人。哥哥去了一趟宜城,向衙門遞了狀子,也全無用處。當時簽的實契,除非那員外願意,不然這五年是必須做完的。」
十三郎聽了之後一拍桌子:「那裡的縣令好不曉事!你是現在軍中炮兵教頭,營田務里有頭有臉的人物,這樣一件小事,那縣令也不給面子麼?哥哥不必憂心,只要提舉一句話,必得嫂嫂回來!」
姚守信只是搖頭:「兄弟,壞就壞在我二哥與人家簽了實契,那人不願意,有什麼辦法?我正在找人通融,哪怕多賠那一家些錢,能把嫂嫂接回來就好。再者說了,襄州新任的馬知州,明習法律,最重律條。我想過了,提舉就是願意出面,此事也辦不成。」
實契一應手續俱全,只要有一方不願意,就必須執行。簽了五年,就是五年,沒有辦法。別說一個軍中教頭,還有進士因為家貧其母給人為傭,中了進士之後想贖回,未到期主人就是不許。碰到好說話的官員,杜中宵幫忙說一句話,由官方命令毀契,倒是可以把人贖回來。問題是新任的襄州知州馬尋,本是毛詩明經出身,對於案件特別較真,十之八九是不成的。以明經做到這個地位,必然小心,如果判了可以未到約就可以贖回,那個員外鬧到上司去,對他的前途不利。
一邊喝酒吃肉,一邊聽姚守信介紹著情況,十三郎好大不耐。喝一口酒道:「一個鄉下員外,如此不知好歹,又不是不賠錢給他,何必如此難為人?哥哥,左右宜城縣離此不遠,我們教的人里,也頗有幾個在那裡營田的。等到過兩日挑個清閒日子,我們帶了人,到那個員外家裡走上一遭!」
姚守信道:「兄弟,我曾經去過了。那員外極是難說話,軟的不行,硬的也不行,沒用的。」
十三郎想了想,憤然道:「既然他軟硬不吃,我們便用些手段好了!」
姚守信嚇了一跳:「兄弟,可使不得!宜城不是棗陽,可不是營田務說了算的地方。那些州縣裡因為營田務劃地自治,與地方的關係可沒有那麼融洽。被他們抓住把柄,會出事的!」
十三朗滿不在乎地道:「哥哥不必擔心!此事便交予我了,過兩日走一趟宜城,會一會那什麼鳥員外!我們到這裡營田,地方得了多少好處,一點小事也不幫,還有什麼說的!」
見勸不住十三郎,姚守信不由擔心。雖然有杜中宵在後面撐腰,十三郎不會出什麼事,但真要惹出事來,其他人的懲罰可少不了。自己一點私事,連累了眾人,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