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病嬌妹妹求我收留 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電一電)
更新:10-31 17:06 作者:星野神來 分類:都市小說
餘音繞樑。
綿延不斷。
當陸清走出格萊美琴行時,身後的光頭男子甚至忘了自己的學生還在教室里等著,直接把他送到了門外,並且雙手遞上一枚名片——
「鄙人姓楊,有空請務必加我一下飛信!高手。我想進步。」
「不是高手。」
陸清沒有回頭。
只是接過名片,背對著他擺了擺手,
然後把Orange線和一大把被更換成小烏龜的撥片揣進兜里,悠然的著離開了步行街。
「唉。」
——「偷吃了。」
到底還是沒忍住啊。
雖然,
彈的不是電琴。
但也算是碰了琴。
還是碰的別人的琴。
「嗯,6000塊的小美只能說湊合,能把曲子發揮出一半的效果就算盡力了。畢竟是國產全單,做工懂得都懂。」
他微微一嘆,
「但有一說一,能把『小星星"順利奏完,就總歸值得稱讚。」
在陸清眼裡,小星星並非是1155665(dodososolalaso)的那個小星星,而是超10級難度指彈曲——LikeAStar。
本來以為,自己已經好久沒摸吉他,再次拿起琴演奏這個難度的曲子,多少會磕磕絆絆。
然而,「肌肉記憶不會欺騙自己」。
曾經8小時8小時投入進去的時間,超過2000遍單曲循環的練習,
使得自己哪怕是腦袋空空,也能有如神助般閉著眼睛,僅憑藉手指肌肉的記憶,就把整首曲子給復刻完畢。
這並不是誇張,而是切實可以達成的事情——
「海量練習堆砌出絕對真理。」
手指會在經年累月的演奏下形成自己的肌肉記憶,對於任何曲子演奏的次數達到一定層級,都會自動行雲流水的彈出來,甚至不需要走腦——
享受音樂就完了。
——
關於指彈。
並非廣義上的「用手指彈奏樂器」。
而是指代一種吉他演奏風格——
一個人、一把琴,同時演奏出一個樂隊的聲音。
即「多聲部一人奏」。
這個風格之所以能被廣大吉他愛好者追捧普及,是因孤獨自閉的小夥伴太多,導致許多人不好意思在別人面前開口唱歌,讓「彈唱」這種表演形式對這部分群體而言成為了阻礙——
因此,不用唱歌、只需演奏的Fingerstyle(指彈風格)就慢慢成為了民謠吉他的一種主流,
與古典獨奏曲隔街互噴。
陸清倒是對這種風格上的隔路並無太多感覺,
雖然自己身為野路子,與科班生道不相同不相與謀,但大叔曾經說過一句話——
「真正有造詣的音樂人,往往是博愛的。」
正是因為這句話,
陸清才不會在寢室里謾罵陽仔,哪怕是對方的耳機里傳出「刀!怒斬雪翼雕!」、「驚雷!這通天修為天塌地陷我紫金錘」這樣下頭的土嗨「歌詞」(甚至不能稱之為作詞),
他也能勉強忍住,不像文樂那樣反手就是一個塑料雪碧瓶砸過去。
說起自己與指彈的緣分,
不得不回想到幾年前,
自己剛剛學琴不久,還是個初中生的時候,參加初露鋒芒的亞洲指彈吉他大師押尾先生來到中國進行的巡演。
猶記那天是在天城大劇院,
自己的二代目老師,李老師,拉著自己一起去看他偶像押尾桑的演奏會。
李老師這個人很有意思——
雖然是音樂學院畢業,但行為極其叛逆。
明明學的是古典吉他,卻非得天天練指彈,甚至為此買了把2萬塊的名琴——Taylor714ce,
天天享受著在可口可樂里倒百事的奇妙快感。
當初李老師的話是這樣的:「我們學琴,不能光學琴。」
「學吉他,肯定不能只學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