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雙槍 第十一章2
更新:11-28 18:53 作者:老鬼火山 分類:軍事小說
回到縣府後院房間,素貞調閱了該案以前的卷宗,不禁拍案而起——這分明就是屈打成招嘛!招供書上全是塗改痕跡。
小花給素貞遞上一杯茶,讓她休息一下,爾後感慨地說:「真有意思,第一次見你時,你就像個女俠,後來你又像大姐姐,再後來,你是山大王,現在,又是縣長,變得太快了,我都眼花繚亂了。」
小花提議把素貞爹接來住一段時間。素貞想她現在當縣長,不干鬍子了,爹知道後,一定高興得不得了。她決定派人把張老好接到身邊享點清福,還要把她的兒時玩伴許梅一起接過來。
二人正聊得興起,外面傳來腳步聲,鄭三刀風塵僕僕闖了進來,隨手從桌上抓起一個茶杯,咕咚喝了幾大口,用袖口抹一下嘴,然後向素貞報告了剿匪的情況。
那伙鬍子領頭的是司馬北,他搶了一個女人,手下也劫了不少財物,正要上馬。鄭三刀帶人趕到,和他交上了火。他們打死了司馬北手下的三個鬍子,其餘的跟著他跑掉了,那個女人被他們救下來了。
素貞聽完表示等這案子審結了就去清剿司馬北,隨即她讓鄭三刀找幾個身強力壯塊兒大的人,準備大刑侍候吳法天夫婦和前任縣長張宏良,她自己即刻帶人去查抄張宏良的家。
素貞帶人邁進張宏良的府邸,張宏良的五個老婆戰戰兢兢地抱成一團,看著素貞。素貞四下打量,只見屋裡金碧輝煌,擺設十分豪華。
素貞冷笑著對張宏良的五個老婆說:「你家老爺很有福氣嘛!」接著臉色一變,對手下命令道:「給我抄家,凡是值錢的東西,都給我搬走,埋在地里的金元寶,挖地三尺,也要給我挖出來。」
不多時,金銀財寶、古玩奇石堆成小山擺放在張府門前,素貞背著手,看著小山似的財寶,冷笑著自語道:「做幾年縣長,就搜刮如此多的財產,看我不整死你才怪。」隨即下令:「都給我用車拖回縣府!」
第二天,素貞安排小花帶幾個人回遼陽去接她爹和許梅,在此按下不表。
縣府內,鄭三刀吩咐將吳法天夫婦和張宏良分別帶入兩間審訊室,著令守候在審訊室里的幾個膀大腰圓的仁義軍戰士對他們用刑。
一番吊打,吳法天夫婦咬口不認,素貞吩咐繼續用刑,打到他們說實話為止。皮鞭甩起,「噼里啪啦」招呼一通,吳法天夫婦打熬不住,供出實情,罪狀有二:一,**並毆打小紅致殘;二,為洗脫罪名,賄賂前任縣長張宏良金條五根、人參一株、兩千大洋及價值兩千大洋的禮品。吳法天夫婦認下供詞並簽字畫押。
另一間審訊室里渾身是血的張宏良態度強硬,對素貞破口大罵,還威脅說他兒子是奉軍營長張招忠,另有堂弟在省府做官。素貞與鄭三刀相視呵呵一樂,說張招忠是老朋友了,張宏良這一說還要罪加一等。隨即吩咐將吳法天夫婦帶過來。
幾個仁義軍戰士拖著吳法天夫婦走了進來,吳法天哭喪著臉:「張縣長,我……都招了……他們打人……我真受不了……」張宏良頓時愣住。
素貞對張宏良喝道:「現在擺在你面前的,只有兩個選擇,一,老老實實,如實招供你所有的惡行。我保證不判你死罪,甚至活罪都可以免,我只要給小紅一個公道。二,你要不招供,我只好請我們的鄭副團長用鬍子的三十六套家法來侍候你了,直到打得你招供為止。他在綹子裡可是執掌家法的首領。」
鄭三刀一捋袖子,笑道:「好嘞!我好久沒有試試我的家法了。來人啊!」
張宏良打了個寒戰,沮喪地道:「好吧,我全招了。」
次日,雙城縣府大廳再次人頭攢動,被圍得水泄不通。
素貞清清嗓子,大聲地說:「各位父老鄉親,小紅意圖刺殺吳法天一案,經本縣長多日審訊、探查,現已有了完全的結果。本縣長現在公布結果……」
說完,鄭三刀拿起幾人的口供記錄走到人群前展示。
隨即,素貞宣讀了的她判決書——
……小紅無罪開釋!
……判處吳法天監禁二十年,並支付小紅賠償金兩萬元;……判處吳處法天之妻于氏監禁兩年。
……判處張宏良監禁二十年,並支付小紅賠償金兩萬元,沒收除房屋以外的全部家財充作公用。
人群中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
小齊跪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