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 第四百四十五章 回返京師
更新:09-24 17:10 作者:風御九秋 分類:其他小說
不止長生想到了這一點,大頭等人亦發現有人在暗中作祟,大頭湊到長生身邊低聲說道,「王爺,不對勁兒,好像有人在暗地裡使壞。」
大頭言罷,餘一接口說道,「不是好像,是一定,而且此人精通大唐刑律,知道這些人都有皇上御賜的免死丹書,故此才會將他們定為不在免死之列的謀反重罪。」
聽得二人言語,長生皺眉點頭,古人云不看僧面看佛面,說難聽點兒就是打狗欺主,這些老兵是他自西域帶回來的,而今卻被定罪問斬,此事明擺著就是沖他來的。
他沒想到自己離開長安不過兩個月,就有人在暗地裡使壞,由於自己主政御史台的時候得罪了許多人,他一時之間也無法確定是誰在暗中作祟。
「會不會是有人在吹耳邊風?」大頭低聲問道。
雖然大頭沒有明說,長生卻知道他指的是麗妃,己方眾人都知道後宮裡有倭寇派出的女奸細,此人極有可能就是頗為受寵的麗妃,而且在眾人離開長安時此人已經有了身孕。
短暫的沉吟過後,長生皺眉搖頭,「不會,他還沒糊塗到這種地步。」
幾人低聲交談之際,為首的監斬官戰戰兢兢的走了過來,小心翼翼的將大頭等人的官印交還四人。
就在此時,先前騎馬離開的校尉策馬回返,帶回了此案的相關卷宗。
長生曾經任職御史大夫,卷宗看的太多了,打開卷宗之後先看審訊口供,再看是何人過堂,最後看的是各級批示。 .??.
世人普遍存在一個誤解,那就是縣令就能定罪殺人,實則不然,所有的死刑都必須逐級上報,最後由刑部核准,沒有刑部的批文,地方官吏是不能殺人的。
御史台和大理寺不受這個限制,因為御史台和大理寺本身就是與刑部並列的律司衙門,可以自行問案定罪並執行刑罰。
過堂的口供沒問題,事實的經過也很簡單,這些老兵最年輕的也五十多歲了,人一上了歲數就喜歡蹲牆根,嘮家常,而且他們剛剛回返原籍,落葉歸根,對鄉人也全無防範之心,說話也不避諱,一起蹲牆根兒的鄉人聽到他們議論時局,就將此事偷偷上報給了官府,而這些老兵也的確說過大唐此時今非昔比之類的話,除了他們自己的口供,證人證詞也很完備。
長生查閱卷宗之時餘一也在一旁看閱,看到關鍵處,便轉頭看向那些老兵,「他們在過堂之時可有濫用刑法,
屈打成招?」
「沒有,他們沒對我們用刑,」有老兵回答,此人言罷,餘下眾人紛紛點頭附和,與此同時有人高聲喊冤,「但他們誆騙我等,只道我們是有功之臣,只要如實招供就能放我們回家。」
「你們還真實誠,他們說什麼你們就信什麼?」大頭沒好氣兒的瞅了說話之人一眼,轉而板起面孔正色問道,「我再問你們一遍,他們有沒有對你們用過刑?」
這些老兵都是粗人,加上年紀大了,腦子也不靈光,哪裡聽得出大頭的話外之音,聽其發問,紛紛搖頭,只道沒有。
「過堂的時候沒打過,關押期間也沒打過?想好了再回答。」大頭再度暗示。
一眾老兵不明所以,紛紛實話實說,「沒打過,真沒打過。」
大頭沒招兒了,只是氣惱的瞅了他們一眼,不再發問。
長生此時看的是過堂的官員以及各級的批文,此事是縣裡辦理的,縣官兒是個很寬泛的稱呼,縣衙所有有品級的官員都可以被稱為縣官兒,但不是每個縣官兒都有過堂的權力,有資格過堂問案的只有一把手縣令和二把手縣丞,此案過堂的是該縣縣令,過堂之後逐級上報,直至刑部,步驟並無缺失,挑不出任何毛病。
由於這些老兵都有免死丹書,故此案件上報到刑部之後,刑部並沒有擅專定奪,而是按照刑律規定呈報給了尚書省。
尚書省認為事關重大,也不敢拿主意,隨即上報給了門下省,七人的斬立決是由門下省核准的。
一看到門下省的官印,長生瞬間恍然大悟,自己辭官離京之後皇上很可能重新啟用了門下省侍中錢鍾林。
當日錢鍾林試圖加害己方眾人,直接害死了餘一的一干同門,事後他找上門去將錢鍾林打了個半死,事情鬧大了,驚動了皇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