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夜螢火 第121章 忠厚老實的殺人兇手(上)
踏進那個院子的時候,梁志潔和李飛就基本上肯定了這個旁人最終老實巴交,身世可憐的楊大志就是這樁母女被殺案的兇手。
楊大志不是他的本名,他本名叫楊智,智慧的智,從這個名字就能看出父母對他的期許。小時候的楊大志是個聰明伶俐的孩子,甭管大小考試準是年紀第一。11歲那年,楊大志突發高燒,母親央求著父親帶他去看病,奶奶怕花錢尋死膩活地攔著。因為高燒不退,楊大志被燒壞了腦子,從一個品學兼優地好孩子變成了一個行為木訥,言語表述不清的笨蛋,傻子。
因為這件事,楊大志的母親跟他奶奶成了死敵,這婆媳兩個到死都沒原諒對方。
楊大志的奶奶覺得委屈,她認為孩子發燒很很正常,身為奶奶,她難道願意看著自己的寶貝孫子變成個大傻子。她認為楊大志之所以變成傻子,跟看不看醫生沒有關係,而是孩子的母親沒有按照她說的把孩子給照顧好。
楊大志的母親則認為孩子是被愚昧的婆婆給害的,要不是她在院子裡尋死膩活,耽誤了孩子的治療,孩子不至於變成個傻子。
儘管一路磕磕絆絆,楊大志還是長到了成年。
二十幾歲的楊大志是個相貌堂堂,整潔乾淨的小伙子,除了不夠聰明外,他幾乎沒有別的毛病。他的母親,將他照顧的很好,教養地也很好。那時候,有不少姑娘是想要嫁給他的。不為別的,就為他那端正的長相,老實憨厚的性子。村里人不需要多聰明,知道去地里幹活兒,知道疼媳婦兒,不讓媳婦兒受氣就行。
儘管有不少姑娘願意嫁給楊大志,楊大志的母親卻不想隨隨便便的給兒子找個媳婦兒。她知道兒子跟正常人不一樣,嫁給她的姑娘,在某種程度上要肩負起照顧他的義務。她的兒媳婦,不僅要能照顧楊大志,還得足夠的堅強和獨立,最重要的是擁有一顆永遠不會嫌棄楊大志的真心。
千挑萬選,楊大志的母親在眾多姑娘中相中了蔣淑琴。
蔣淑琴的父母是重組家庭,作為家中老大,她自小就兼顧起了照顧弟弟妹妹的責任。不管是家裡的家務,還是地里的農活,她都是一把好手。她身體強壯,能吃苦,會吃苦,關鍵還不怕吃苦,這樣的姑娘很適合楊大志。最重要的是,她跟楊大志一樣,是個口齒不清的女人。兩個有毛病的人在一起,誰都不會嫌棄誰。
對於楊大志,蔣淑琴沒有多少感覺,在她看來,跟誰結婚都是一樣的,都是要生孩子過日子。母親讓她去相親,她就去相親。母親覺得楊大志好,是個能託付終身的男人,她就覺得楊大志也還不錯。母親讓她跟楊大志處處,處好了訂婚,她就聽著母親的,三不五時去養家幫忙。
楊大志的父母都很喜歡她,不到半年,就以村子裡娶媳婦兒的最高規格去蔣家提了親。
如果不是那場大火,楊大志跟蔣淑琴或許已經成了夫妻,沒準兒孩子都跟朱小婷一樣大了。
那是楊大志跟蔣淑琴訂婚後的第二天,楊大志帶著蔣淑琴去縣城買衣服,順道去蔣淑琴的生母家裡看望她的生母。
這事兒說來也巧,蔣淑琴的生母跟她繼父吵架,繼父是個暴脾氣,當著繼母的面把家給點了。那火一下子就燒起來了。蔣淑琴跟她母親在裡屋,發現著火的時候已經晚了。他們家那窗戶按著防盜窗,窗戶打不開,正門出不去,就在蔣淑琴跟她母親絕望的時候,從外頭買東西回來的楊大志沖了進去。
楊大志把蔣淑琴跟她母親都救出來了,她母親那個老糊塗,命都快沒了竟然還惦記著家裡的存摺,哭著喊著讓楊大志把存摺給她拿出來。楊大志剛進去,房梁就榻了,楊大志的一條腿直接被砸碎了。
後來,楊大志的父母把蔣淑琴的繼父告上了法庭,要求對方承擔治療費,醫藥費什麼的。蔣淑琴的繼父被判了刑,母親將這一切都歸結於楊大志,認為要不是他帶著女兒去走親戚,他們家不至於發生矛盾,男人不至於火燒房子,他們家也不至於變成這樣。
事情鬧到這一步,楊大志跟蔣淑琴的婚事也就告吹了。
因為缺錢,楊大志的病沒有看利索,受傷的那條腿算是徹底廢了。父母走後,哥哥嫂子嫌棄他是個累贅,把他從家裡趕了出來。寒冬臘月,大雪天,他一個人搖著他那輛從廢品廠買來的二手破輪椅,帶著鍋碗瓢盆和被褥去了那個小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