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穿農家種好田 第290章 田苗苗上幼兒園
更新:08-04 09:58 作者:撿貝拾珠 分類:都市小說
「青青,要不,你也去上學前班吧。你二伯母也打算讓晶晶去哩。這樣,你在家裡連個玩兒伴兒也沒了。」晚飯後,郝蘭欣對田青青如是說。
徐家莊少女被殺一案,已經被傳的沸沸揚揚。尤其田家莊,距離案發現場不足三里,是犯罪分子重點排查村,更是鬧得人心惶惶。
後來傳出,那個小女孩是因為還沒有上學,一個人在地里挖豬草的時候被害的。沒有任何防範能力的大人們,便都想到了學校——那個能把孩子圈起來的地方。一些夠年齡還沒上學或者學前班的孩子,紛紛被家長送到學校去了。
這時田家莊已經有了學前班,招收六歲以上學前兒童。農村人重男輕女,田幼春、田幼兵在過完麥學校開學時就報名入了學。而田青青和田晶晶,一個要看小妹妹,一個要看小弟弟,沒在考慮範圍之內。
這一出事,田家莊又是被重點排查對象,郝蘭欣和王紅梅,忽然覺得把女兒留在家裡也不安全起來,妯娌倆便商量著,把田青青和田晶晶一塊兒送到學前班去。
田青青一頭黑線:作為具有雙科大學知識的偽小孩兒,她雖然不排斥與自己年齡相近的孩子們,但要讓她整天坐在教室里,語文從a、o、e學起,數學掰著手指頭數數,她還真接受不了。
「媽媽,我要是上了學,誰來看小妹妹呀?人家學校不讓帶孩子。」田青青只好找客觀原因。
郝蘭欣:「我和你爸爸商量了,你爸爸不忙的時候,讓他帶著;顧不了的時候,就讓你奶奶給看會兒。一步步往前崴吧。」
田青青:「翠翠上學(一年級)以後,我奶奶就看著幼虎了,晶晶一上學前班兒,幼利也得讓奶奶看著。咱再把小妹妹送過去,奶奶一個人看三個孩子,會看得過來?再說了,小妹妹比他們都小,那兩個愣小子還不欺負她呀?撂給奶奶,我不放心。」
郝蘭欣眉頭擰成了疙瘩:「那怎麼辦?把你們兩個撂在家裡,我又不放心。」
田青青:「媽媽,我們讓小妹妹上幼兒園吧,那裡有老師,小朋友也多,還能讓小妹妹鍛煉社交能力和集體生活能力,比跟著奶奶強多了。」
幼兒園是去年村委會相應號召成立起來的。就在后街中間,離著他們家不遠。田青青沒少帶著田苗苗去那裡玩兒,與裡頭的三個女老師也都面熟。由於一個孩子一月要交三塊錢的看護費,農民手裡錢緊,裡面的孩子並不多。
幼兒園也很簡陋,三間教室里擺放著矮桌小凳子,玩具就是當時流行的布娃娃。庭院裡連個滑梯、鞦韆都沒有。下課時間,只有由老師帶著做遊戲。中午不管飯,一天兩送兩接。
條件雖然很差,但這是這個時期的普遍現象——有老師給看著,上上課,教教兒歌說說唱兒,僅此而已。
除了錢的因素外,有的家長認為孩子在裡面也學不了什麼,只要有條件,還是自己帶著的好。這也是為什麼大伯母和二伯母都把已經夠年齡上幼兒園的田幼虎、田幼利,讓婆婆田盧氏看著的原因。母親也緊步其後,要把田苗苗交給奶奶看管。
田青青卻不這樣認為。她覺得:孩子到了年齡,就必須入幼兒園。不管是誰帶著,就如自己帶自己,都不如交給幼兒園。
因為入幼兒園是孩子在他漫長的人生中踏入社會的第一步,也是他開始人際交往、接觸社會的關鍵一步。不管在家帶孩子的人做得多麼成功,但你只能扮演一個角色。就如同自己,只能扮演「姐姐」,老師、同學、小朋友等,卻扮演不來。
看現在這個情況,前世田苗苗時期,肯定沒上過幼兒園,以致造成前世的田苗苗性格孤僻,不善交往。大學畢業了,還讓媒人領著相對象。相上了,卻又不會處,最終讓比自己小九歲的親侄女搶走了。
現在自己穿越到親姐姐身上,看著自己一天天長大,也有條件決定自己的事情。說什麼也要改變前世的性格,從小就培養自己融入社會的能力,長大以後,自己安排自己的命運。
郝蘭欣沉思片刻,說道:「人家幼兒園裡只要三周歲以上的孩子,咱苗苗才兩周歲半,人家不要。」
田青青兩隻大眼睛一眨巴,神秘兮兮地說:「媽媽,咱給幼兒園的老師送點兒東西,求求情,讓人家收下。小妹妹已經自己會解手、提褲子了(這是進幼兒園的先決條件)。她個子又高,說三周歲也有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