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8:我閱讀能賺錢 第46章 專利問題、管家婆
更新:09-21 20:38 作者:520農民 分類:都市小說
對於專利,沐陽沉默了,做這個之前他就考慮過專利或發明申請的事情。
發表了,怕被人剽竊;
不發表,如果大公司做出來了,而自己類似人家的,被發現後肯定被告,麻煩一堆。
就算要發表,要申請保護範圍,自己的設計手稿,最初的模版以及核心文件,都要保存好。
另一方面,也要錄一個視頻保存和時間,來作為證據來證明自己至少是最開始就參與這個專利的人,這樣維權的能力就能得到最大的提升了。
實用型專利申請交資料到授權的周期比較短,快則三到六個月。
(比如cn212775866u,cn表示華國,英文縮寫,第一個數字2表示是實用新型專利,u表示已經授權,此專利從申請到授權10個月時間)
若是發明專利,申請、受理初審、公布、實質調查到最終的授權,時間很漫長。
也許申請到公布,一般兩三個月時間,就拿到申請公布號,發明算是進入保護期。(比如cn113602142a,2個月時間拿到申請公布號,第一個數字1表示是發明專利,a表示處於申請階段,b表示已經授權)
但要最終的授權,至少18個月,一般需要兩三年時間,得看申請人是否延遲實質審核。
不管實用新型還是發明,都需要公開圖紙結構和功能,核心技術也得公開,但尺寸和材料可以不公開。
如果要保護所使用的材料,那就把材料公開。
一般來說,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是一起申請的,幾個月時間,實際新型專利授權就可以下來,進入專利保護期,同時此發明已經被保護。
專利和發明保護的範圍是結構和功能,不管尺寸有什麼變化,零件少或多了,只要大致結構一樣,功能是一樣的,那就是侵權,所以圖紙不必標出尺寸,材料不必標出,仿造就困難多了。
沐陽不賣設備,設備曝光機率的確就少很多。
如果可以,他真不想申請專利,壟斷不香麼。
但這不可能,第一,如果他做代工的話,甲方總會要求來參觀考察,哪怕沐陽把設備保護得再好,別人通過蛛絲馬跡,仿造難度一般,真想仿造的話,時間長了,總能製造出來,長時間的絕對壟斷就不可能。
第二,其它正使用等離子噴焊設備的公司,也會一直改善優化,難免與他的設計結構類型相撞,被人家先申請專利。
第三,專利是人家的,自己偷偷使用,但真被專利擁有者告他的話,他會把以前賺的利潤都吐出來,風險非常大。
核心除了設備,就是工藝,多大的電流、噴嘴離工件多高、使用顆粒度多少的粉末合適、焊接速度多少等等幾十個參數,要匹配合適才焊出合格的產品,就算把設備偷去,要摸索出合適的工藝也要很長時間。
沐陽明白工藝的困難點,不必太過於擔憂設備被人仿造,估算了下,就算設備被仿造,至少有兩年優勢。
到那時候,估計他已經深研其它了。
等別人快攻破這個設備和工藝,他就高價賣設備,就跟暗黑3一樣,先自己賺錢,等別人快發現秘密時,再褥一波羊毛,說不定賺的錢不比代工少。
沐陽說:「這設備的發明專利還是要做的,我們先準備好資料,晚些再發表吧,你也參與進來,第二作者。」
晚幾個月發表,再加上幾個月的審核期,專利被公開就是一年後的事了。
署名的時候排名越靠後的發明人越來越沒有實際意義,署名也只是表明曾經參與過這項專利技術。
但是在評職稱的時候還是具有一定作用的,利益分配問題,可以約定比例。
如果不約定,按照專利法第七十七條和第七十八規定,給予一定的報酬。
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3000元;
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1000元。等實施發明創造專利後,每年應當從實施該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於2%或者從實施該項外觀設計專利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於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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