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1978 第三十四章那些被遺忘的快樂一

更新:05-03 09:49 作者:寧溪南 分類:玄幻小說

    (今天出差,定時發布,求推薦票收藏)

    三月底小學開學,張興明繼續當他的小學生,和哥哥一起上學放學,每天到部隊混吃混喝看電視,日子就這麼一天一天過,二哥那頭廢鐵一車一車的送走,存摺上錢越來越多,張興明覺得這種生活實在是太美好了。

    媽媽已經從大集體出來賣冰棍了,位置和上一世一樣,副食商店門口,選礦廠這片副食公司是個二層樓,一樓是副食公司和糧站,二樓是百貨公司和選礦廠退休工人活動站,而且擺攤的地方正是公交車站,是這一片人流量最大的地點了,很是讓另外幾家賣冰棍的眼紅。

    上一世的時候,家裡困難,張興明和哥哥每天放學和星期天不上學的時候,就得幫家裡賣冰棍,用一個小紙箱子,一次裝個二三十根,拿棉被捂上,走街串巷的叫賣,郭家堡的大街小巷胡同里不時的能聽到兩個人幼嫩的聲音:「甜冰棍,冰棍。」那時候張興明的肩膀總是被箱子的背帶勒的紫紅紫紅的,也很少和同學一起玩,慢慢同學也不找他玩了,養成了他一個人呆著做事的習慣,長大以後朋友也少。

    這一世可不一樣了,家裡富足,沒有惱心事,張興明和哥哥也就解放了,只有老爸還像上一世一樣下班就洗衣做飯賣冰棍,張興明和哥哥可是盡興的玩樂。

    開春的時候可以放風箏,那時候沒有賣風箏的,都是自己做。找幾根細竹棍,一張掛曆,幾張普通紙。把竹棍用線繃成弓箭形,綁成個十字,把掛曆糊上去,這就是風箏頭,這裡用普通紙是不行的,太薄一上天就壞了。然後裝上尾巴,可以是長紙條,也可以把紙粘成一環一環的。放風箏的線一般就是漁線,又輕又結實。

    放風箏要找一個十分空曠的地方,不能有樹,不能有電線和高樓,這在那個時代太簡單了,簡直是到處都能放,不像現在了,樓高房窄,電線在空中像蜘蛛網一樣,想放風箏只能到城郊去找地兒,變得十分難得了。

    拉著跑,一邊跑一邊拉動,風箏飛起來了,就趕緊放線,不停的拉線控制風箏的狀態,看著風箏越飛越高,邊上的孩子就鼓掌大叫,放的孩子頓時像得了啥大獎一樣,洋洋得意。也有做的時候重量沒掌握好的,風箏剛起來便又一頭扎到地面上,邊上的孩子就「噢」一聲,放的也垂頭喪氣的,覺得丟臉。

    話說哥哥做風箏很厲害,他做的最長一個風箏有三米多近四米,飛得都看不清了,而張興明做的風箏從來沒飛到高處過,頂多幾米高就紮下來,怎麼努力認真做都不行,這裡包括他疊的紙飛機,都是一鬆手就掉地上的那種,沒這方面的天賦,讓張興明在上一世可是丟了不少的臉,是同學們嘲笑的對像。

    到了學校里,玩的東西就文雅了許多。


    女同學跳皮筋,玩嘎了哈(豬羊的後腿膝關節那塊骨頭,染成紅色或黃色),男同學就跳房子,彈玻璃球,跑城,還有跳馬。扔口袋(打沙包)算是為數不多的可以男女一起玩的遊戲,那時候男孩子和女孩子一般都不會在一起玩,如果在一起玩,別的男女同學都會嘲笑的。

    跳房子就是要單腿按畫好的格子跳到頭再跳回來,過程中要撿起事前扔進格子裡的小石頭,當然撿的時候也是單腿,蜷起的那條腿一落地就算失敗,換別人來過。跳的格子一般是九格,也有七格和十一格的,不過玩的人不多。

    那時候男生和女生是不在一起玩的,男生的遊戲和女生的遊戲分得特別清楚,沒有人跨界,會被小朋友嘲笑。但有一個遊戲例外,就是翻花鼓。

    翻花鼓就是拿一根繩子系個死環,用雙手挽著翻出各種的花形,越翻難度越大,那個時候,這算是孩子們玩的比較精巧的遊戲了,大人和孩子可以玩,孩子自己也可以玩,男孩子和女孩子也會一起玩。玩的時候會圍上來一群男孩女孩,哪一方翻出來了就會得到一片喝采,像比賽一樣。

    彈玻璃球分野打和陣地打,野打就是隨便打,沒有場地限制,劃個起線開始,打中就贏。陣地打就不一樣了,要在地上挖一溜小坑,中間有一個要挖得比其他坑寬些,是河。玩的時候,大家在,一般離挖好的坑三米左右,從這裡劃一條線,然後在線後把玻璃球往挖的坑裡彈,要從第一個彈到最後一個為贏,這個過程中,要把別人的打出去,還要不能讓球掉到中間的河裡,掉進去就死掉,算輸了。而被打出去的也是輸了。玻璃球只有小指肚大,離著幾米遠用彈的能打中地上的別的球,能準確的滾到坑裡,現在一想,那時候的孩子挺厲害的。

    玻璃球我是玩過的,不過玩的特別糟糕那種,記得到了四五年級,就沒有同學帶我玩這個了,嫌我打的太臭。

    到了初中,就沒有人彈玻璃球了,這算是小學生專享遊戲,也沒有人特意分,但上了初中就自覺的不再玩了,其實孩子們的規則才是最強大的,誰都會自覺的遵守,不會逾越一丁點。

    跑城很簡單,在地上畫一個目字形,中間那兩橫是雙線,中間有五十厘米的寬度,抓的人就站在這裡,不能出線踩線。跑的人要從目字的一頭空格越過中間兩條線,跑到另一頭,也不能出線不能踩線。跑過去不被中間線里的人拍到就算贏,即考驗速度又考驗反應和爆發力。這個遊戲是我們那時候玩的最長久參與的人也最多的,從一年級玩到初中,每個課間操場上都是跑城的人,一個一個滿頭大汗,氣喘吁吁。

    跳馬,有的地方叫騎驢,沒有罵人的意思,只是單純一個叫法。

    一般是三或四個人玩,不過也有多人參與的,但人多了容易打架,也危險。

    大家剪刀石頭布,決出一個贏的,一個輸的,贏的跳,輸的做樁,其他的人當馬。做樁的靠牆站好,當馬的彎腰,把頭頂在樁的肚子上,後面依次彎腰,把頭頂在前面那個人的屁股上,排成一排,然後跳的人從馬的後面,助跑幾步,從馬身後起跳,直接騎到第一匹馬背上,坐好以後,和樁石頭剪刀布,輸的做馬,贏的跳,然後第一匹馬當樁,如此類推。

    這個遊戲那時候由其是在小學,非常流行,幾乎那個時代的男孩,都有過被騎的經歷。不過這個遊戲也是最容易打架的,要麼是前面馬放屁了,要麼是跳的把馬砸趴下了,要麼是玩的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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