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克斯做出要拍攝《音樂之聲》這部電影之後,一有條件就將要做的事情都準備好。比如拍攝的資金和人員,又比如歌曲和劇本。
特別是歌曲,他並不知道原版的《音樂之聲》裡面的歌曲是什麼時候有的。開始的時候,還有點擔心,生怕山寨出問題來,到時候李鬼碰上李逵,那可就有得樂了。
他知道,早在拍《音樂之聲》這部電影前,就已經有了《音樂之聲》的音樂劇。電影正是根據這部音樂劇來改編的,瑪利亞寫的自傳只是提供了故事背景而已。
他也曾經想過直接拿後世的歌曲來用,可是找來找去,發現換哪一首歌曲都會破壞電影故事的完整性。《音樂之聲》這部電影裡面的歌曲本就是帶有敘述性質的,是和故事密切相連的,一旦改變,則整個故事都必須得做出相應的改變。
他想把裡面的歌曲重新編寫,可是發現自己畢竟還沒那麼大的本事。這裡面的很多曲子,如果換掉的話,那跟拍一部新電影沒什麼區別。再說了,拍出來還不一定會比原版的更好。
艾力克斯一發狠,乾脆就將原本的歌曲都拿過來用。談不上原封不動的搬過來,可是也幾乎是全抄了。
其實,這是他太過謹慎了。1954 年的時候,《音樂之聲》的音樂劇和電影都還沒誕生呢,在它們之前,還曾經有過一部電影也是根據瑪利亞的書改編的。
在沒有他的歷史上,1956 年的時候,一個德國電影製片人找到了瑪利亞,他要以一萬美元的價格買下書的版權。
瑪利亞問了她的律師,律師告訴她她應該抽成而不是一次性賣掉。可是,德國製片人告訴瑪利亞,德國法律不允許德國公司向外國人付抽成,而當時,瑪利亞已經是美國公民。瑪利亞相信了他的話,於是她賣掉了《馮·特拉普家的歌手們》一書的版權。
這個德國製片人不僅用不存在的法律欺騙了她,還在瑪利亞最急需用錢的時候,下井落石。他說,如果瑪利亞肯接受九千美元,他可以馬上把錢給她。瑪利亞無奈,只好答應了。
1956 年這部電影上映了,名字叫做《瑪利亞的故事--馮·特拉普家的故事》。它是如此的成功,以致在 1958 年,德國又製作了續集。
第二部電影的名字叫做《馮·特拉普一家在美國》(dietrappfamilyinamerika)。這兩部電影成為德國二戰以後最成功的電影。
在 1956 年,好萊塢的派拉蒙電影公司買下了《瑪利亞的故事--馮·特拉普家的故事》的美國電影版權。
一個百老匯製片人看了電影,覺得這個故事可以做成一部絕好的音樂劇,他於是也和德國製片人簽了合同,而且,他主動要求給瑪利亞 0.006%的抽成,這是瑪利亞意想不到的,她欣然接受了。
這位百老匯製片人是理察·哈勒岱,他的妻子,就是第一個在百老匯上飾演瑪利亞的瑪麗·瑪汀。
他們原本打算採用馮·特拉普家唱過的歌曲,但是希望再加一首瑪利亞的獨唱,於是他們找到了當時美國音樂劇界的最佳拍當理察·羅傑斯和奧斯卡·漢默斯坦二世。
但是,羅傑斯和漢默斯坦認為,馮·特拉普一家唱的奧地利民歌與他們的風格不合,他們更願意做副製片人,然後著手編寫所有的歌曲。
直到 1959 年,《音樂之聲》音樂劇才在紐約首次演出。過了幾年,才被拍成電影。也就是說,1954 年的現在,這些歌曲統統都還沒出現。艾力克斯這是白操心了。
直接使用原版的歌曲,帶來了一個效果就是,人們對艾力克斯的創作才能愈加佩服了
派克不止一次對他說:「艾力克斯,我現在發現你真是個天才!」
這時莫里斯就會在旁邊,摸著鼻子說:「對於他的驚人之舉,我早已經麻木了。」
褒曼和赫本慢慢了解到一些事情之後,她們看待艾力克斯的眼神也都變了。女人們總是喜歡跟聰明的男人在一起,即使這個男的年紀很小,還不足以成為她們的伴侶。這也許是女性天生的本能,希望跟最聰明、最強壯的異性為伍。
在拍攝期間,艾力克斯還得抽出時間來處理一些公司事務。他走之前,將公司交給了其他人來打理,可還是有些事情是必須他來做決定了
第 91 章 歌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