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十年代紀事 第二百五十一章 你在他鄉還好嗎

更新:01-30 09:14 作者:YTT桃桃 分類:女生小說

    沒有一個孩子是希望父母離婚的。

    事情走到今天,分開了,離婚了,各自都好。

    江男多少次在心裡告訴自己:只管他們身體健不健康,其他的再不參與,愛和好不和好。

    而且離婚又不是死人的事,離就離唄,這天底下有多少離婚家庭,誰還能去死啊?攤上了那就攤上了唄,她又不是小孩子。

    她甚至發火過不止一次,不僅對父親嚷嚷過,也對蘇玉芹哭過喊過:你們就是分別再婚,我也無所謂,真是煩你們今天風明天雨的,膩歪!

    但事實上,行為老是出賣了她的本心,顯得她很幼稚,像個大齡兒童,總是出爾反爾。

    比如江源達現在身在DG市,蘇玉芹都不會往多了想。

    江男卻在得知她爸到了那個城市後,卡巴卡巴眼睛不放心了。

    那地方娛樂行業特別猖狂,國家多少次掃黃掃那裡,那地方是無數男人的溫柔鄉,也是無數的姑娘靠青春換取人民幣的天堂。

    她媽媽不了解,可她太知道了,所以自從江源達到了那城市後,江男天天晚上,半夜三更,不定時給她爸打電話。

    第一天說的是:「你為啥非得去那上貨啊?你不是一直在穗城拿貨,早合作多少年啦?咋的,要換批發商啊?」

    江源達能聽出來閨女老大不樂意了,至於為啥?他不太明白。

    他就耐下心來解釋:「這不是有個虎門鎮嘛,服裝銷往全國,還出口給小日本和南韓,我也是聽穗城這邊老闆說的,讓我女裝上這面來瞅瞅,價格實惠,款式新穎,有一些新的小牌子的廠家就在這鎮上。」

    第二天,江男半夜十二點多打給江源達,問的是:「你住哪呢?」

    江源達迷迷糊糊回答:「我就住鎮上,你咋不睡覺?學習啦?」

    「啊,那你接著睡吧。」

    第三天還是,問住哪呢,吃的啥,都有什麼廠家。

    等第四天,江源達從鎮上返回市里,晚上住在市區的賓館。

    江男是晚上九點多鐘打了一個,她爸立刻很高興的告訴她,人在他鄉,這麼遠的地方,居然能見到老鄉:

    「男男吶,在這碰到熟人了,也是咱省過來做買賣的,放心吧,這回爸有伴了,住這地方也挺好,就是他安排的,說是來總住這,也是市里挺出名的酒店,我請他吃的飯,這回塌下心來吧?啊?閨女?」

    江源達一直以為女兒是不放心他帶那麼多錢呢。

    江男一聽,心倒提起來了。

    在她看來,她爸一個人還好點,倆人?

    那男人坐在一起吃飯喝酒,能聊點啥,除了掙錢就是女人,那地方找女人那麼方便。

    所以她十一點多鐘打了一個,後半夜一點又打了一個電話,又給江源達吵醒了,問她爸:「你在哪呢?」

    江源達一手握著手機,一手掐著睛明穴,心臟嚇的噗通噗通的。

    你說手機總是半夜時分在枕頭下嗡嗡的震動,有時候睡的太死,冷不丁就會被嚇一跳。


    這回真沒什麼耐心了,可以說,一直以來江源達就不是什麼好脾氣的人,只是最近壓抑著:「我能在哪?!」

    江男用冷靜的聲音說道:「喊啥啊,那你接著睡吧。」

    敗類孩子!

    江源達氣哼哼掛了電話,罵了這麼一句後,徹底清醒。

    這一清醒就聽到隔壁有女人叫:「啊啊啊啊,嗯,啊。」

    他那張老臉嗖的一下就紅了,血液直往臉上涌。

    這也是他第一次到了這個城市,且住的市區的賓館,而不是像頭幾天似的,一直住鎮上的小旅店,比較消停,嗯、樸實。

    「噹噹當」,有人輕輕地小聲扣門。

    江源達給下身圍條浴巾打開房間門:「你?」

    你好、你誰啊,都不用問了。

    敲門的,別看一臉濃妝,但也就二十歲左右吧,一個大姑娘腳上穿著黑色高跟涼鞋,染著紅腳趾甲,披著長發。

    渾身上下,這位年輕的小姐身上就穿一件衣服,那就是大號的、能蓋到屁股的白襯衫,那奶白的大腿啊,明晃晃的在見到江源達時,還特意夾緊一下,用著標準的普通話說:「大哥。」

    哎呦,江源達一聽那聲,心一顫,他趕緊揮手:「走走走走,不需要。」

    砰,把門關上了,關上就抓緊時間去洗澡。

    他躺在大床上,翻來覆去十分鐘才睡著。

    而他自從這趟出來,一般情況下是沾枕頭就睡,無論是在火車上還是旅店,感覺離婚特廢精氣神,這幾個月又一直處於缺覺狀態,這才調整好,想好好補補。

    第二天一大早,江源達和那新認識的朋友揮揮手,連早飯都沒在賓館吃,因為心裡牴觸聽那哥們說昨天半夜找女人的事。

    現在不願意聽那些了。

    老薑的花花事還少嗎?老薑還不夠慘嗎?

    他溜溜達達沿著街邊看各個小攤子,又像是那次在首都一樣,有喜歡的,他就停留。

    四十多歲的人了,江源達見到啥稀奇的就嘗嘗,蛋卷、薩其馬、麥芽糖,買二斤。

    其實他挺愛吃甜食的,他家男男小時候恨不得睡糖袋子裡就是隨他。

    但是男人嘛,自從懂事後,知道自己是個男孩子,得把好吃的給老爹老娘、給弟弟妹妹,等娶了媳婦後,他得扮演頂天立地,饞嘴太毀形象,好吃的就往媳婦嘴裡塞。

    有了孩子後,更是得有啥吃的都往閨女嘴裡餵。

    按理這回好,離婚代表自由了,他四十歲正當年,沒人說沒人管,還不用犯愁生下一代。

    女兒前妻帶著呢,還長大了,對他也沒有剛發現時那種態度了,沒了恨,還挺關心。

    江源達明明可以換一種活法了,怎麼折騰怎麼活也不會被人數落,多好。

    想吃啥吃啥,戴個大草帽、腳上穿上舒服的拖鞋,老頭衫大褲衩,腰包鼓鼓的,有錢。

    可他卻在吃了一碗魚絲面後,坐在路邊的長凳子上,望著藍藍的天、叼著一根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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