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生活是美好的 第597章 婚姻=財產關係_頁2
但男子家也要三天三夜不慶祝,這就奇怪了。其實這是為了掩人耳目,讓周圍人不知道自己搶了一個女人在家。結婚時敲鑼打鼓放鞭炮,生怕天下人不知道,這是魏晉以後才逐漸形成的風俗。
歷史中的例子更是不勝枚舉。夏桀從有施部搶得妺喜,商紂從有蘇部搶得妲己,周幽王從褒國搶得褒姒,晉獻公從驪戎部搶得驪姬,蒙古乞顏部酋長也速該搶得訶額倫,生下鐵木真,就是日後稱霸歐亞的成吉思汗。
因此,婚姻起源於搶劫,是男子對女子確定私有產權的制度。在搶劫婚里,不要侈談愛情,連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
「可是現在又不是古代,你在擔心什麼?」程婉怡說道,「你也知道你小叔,在結婚前訂下來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可是結婚後我很自由啊!生完孩子,我不是繼續讀書,拿到了律師執照,已經開業了。男人都有缺點,婚後可以調教嗎?」她頓了一下又接著道,「女性解放運動後,雖然女性還有很多不平等和天然劣勢,但制度性歧視已經很少了。女性在婚姻中已不再是『會說話的工具』,而成為與男性法定平等的主體。女性有選擇配偶的權利,有與丈夫平等協商的權利,有離婚的權利。」
「開明進步?現在的結婚是因為愛情嗎?」陸皓兒撇撇嘴道,「但我還是悲哀的發現,現代婚姻仍然是一種財產關係。小嬸現在掛牌營業,即使現在沒有親自打過離婚的官司,估計在律師樓里也見過,所有離婚糾紛只爭兩件事,一是財產,二是孩子。而孩子的撫養仍需要相當的物質條件作支撐,所以歸根結底,還是爭財產。打著愛情的旗號,最後為財產反目成仇,這就是現代人津津自得的婚姻?」
「哈……今人樂觀的宣稱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但婚姻從來都不純粹是兩個人的事。搶劫婚時代,婚姻是一個男人與所有男人的事。過渡到包辦婚時代,婚姻是兩個家族之間的事。當然,這裡有更深層的、遠非青年人可以自主的原因,即不合理的財富分配和社會結構,導致年輕人很難單憑一己之力,獲得基本的物質生活條件。青年結婚時,大多需要父母大量的物質支持,票子、妻子、孩子、房子、車子,哪一樣能離開父母的支持?今日風氣開放多了,年輕人有了更多的自主權。這種情況下,每個人都不顧一切的奔向婚姻,認為這是不可避免的人生大事,有什麼充分理由嗎?
如果是為了愛情,完全解釋不通。愛情僅僅是兩個人的事,兩個人自己知道,頂多讓親朋好友知道就好了,幹嘛非要到結婚登記處領一個法律認可的結婚證?婚姻制度與其他社會制度一樣,最大的特點在於法律強制力的保障和認可,但是現代婚姻法又允許離婚,也就是說法律並不能保障兩人的感情,那麼法律保障的究竟是什麼呢?其實還是兩人的財產權利,一旦離婚反目,夫妻二人主要爭奪財產和孩子,而在物價高企的情況下,撫養孩子同樣需要巨大的財產基礎。法律正是在夫妻二人因財產問題發生爭執,無法通過私力救濟解決的時候,以強制力為後盾解決。所以,我認為,即使是現代婚姻,歸根結底也還是一種確定私有財產的制度,與二人的感情關係不大。」她搖搖頭道,「我不想結婚,在將來某個時候去為那些煩惱。」
「你這是不是杞人憂天了。」江惠芬不能理解道,「要是都怕這個怕那個,那我們就別出生了。活著幹嘛!喘氣都感覺累。」
「噗嗤……」小輩們趕緊捂住了嘴。
「對啊!還沒有結過,你怎麼知道結婚好不好。」陸忠福附和道。
「婚姻,名詞。一個群體的狀態或情形。這個群體由一個男人,一個主婦和兩個奴隸構成,總數為兩人。」陸皓兒高調地又說道,「愛情從它的本質來看,必定是曇花一現的。……人類社會最神聖的紐帶就是友誼。我一個人過得挺好,我享受這樣的生活,想不通幹嘛要結婚。我不結婚也可以過的很好,它未必能提供給我希望獲得的生活。」(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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