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娛樂教父 第四〇七章 票房分成
更新:08-13 09:13 作者:法海師弟 分類:玄幻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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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梅艷芳家裡打了一上午的牌,隨後四人又一起出去吃了頓午飯,吃完飯之後陳朗就離開了。
因為陳朗身上帶的錢全部輸光了,不過今天結識發哥的目的已經達到,陳朗也算不虛此行。
至於張國榮和梅艷芳,三人算是脾性相投,關係十分親密,加上兩人的成名曲都來自陳朗,所以對於以後請兩人拍片,陳朗還是有些自信的。
一個星期的時間轉眼即逝,在此期間,媒體們對於即將到來的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投入了極大的熱情。
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因為有香港電台這個官方性質的主辦方,加上以往的評選雖然偏向資歷深厚的歌手,但是其公正性和權威性還是值得大家信賴的。
更因為香港樂壇新老交替的原因,所以各大媒體熱炒不斷,尤其是許冠傑和陳朗這一對新老代表性歌手之間的對決。
前不久的商業電台中文歌曲擂台陣,許冠傑可謂是完敗,不過很多人都說是因為電台受眾的原因。
那麼在十大中文金曲這個最具權威的頒獎典禮上就不會存在這個問題了。
誰能夠在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上獲勝,那麼就代表得到了業內、官方和歌迷的三方肯定,這才是最權威的認可。
同時在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上獲獎,對於隨後的十大勁歌金曲頒獎典禮來說也影響極大。
因為十大中文金曲的權威性是得到了香港所有人認可的,那麼才舉辦第一屆的十大勁歌金曲為了頒獎典禮的差異性或許在個別獎項上會有所不同,以此來顯示典禮的獨立性。
但是在一些重要獎項的評選上,為了保證權威性和公正性,肯定還是會受到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的影響,所以十大中文金曲獎具有極大的前瞻性。
也就是說,誰贏得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那麼誰就極有可能獲得最受歡迎男歌手的稱號,所以現在全香港的市民和歌手都聚焦在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上。
不過在1月18號的頒獎典禮前一天,《開心鬼》正式上映了三周,本周獲得了403萬港幣的票房,三周總計獲得票房1497萬港幣,讓所有人都激動不已。
陳朗更是開始計算自己能夠獲利多少。
早在電影上映之前,陳朗就向王晶請教過了電影票房分成的比例問題。
以100塊票房為例。
第一,國家直接先扣掉5作為電影專項基金,5元。
第二,營業稅,占據票房的3.3,3.3元。
這兩塊去掉還剩下91.7元,觀眾買的每張電影票,其實已經自動給國家交了稅,看電影順道當了納稅人,這8.5,影院、院線、發行和片方都見不到錢,直接被划走了。
第三,剩下91.7元里,差不多有超過一半左右,直接分給院線和影院。
根據影片強弱勢按57-62分成,這個比例是有上限和下限的。
根據影片的投資、類型、演員陣容、導演等在區間徘徊,有大牌明星和導演或者投資較大,院線和影院分的比例就小,相反純粹是新人新電影,那麼院線和影院就按照最大比例拿票房分成。
其中院線大概在2-5左右,也就是100元里,有個1.8-4.6元,剩下的屬於影院。
第四,院線、影院分完之後,發行方還要收一個發行代理費(發行佣金),目前行規是發行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的5~15比例都是正常。
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總票房─5電影基金─3.3稅款─院線和影院分成款(57-62不等)
發行總可分配收入=票房可分配收入+其他渠道發行收入(電視、音像、網絡、政府獎金、海外……)
發行方要在發行總可分配收入中逐項減掉下面幾項內容後,才是片方所得:
1、發行佣金
2、導演或主創明星獎勵(有或者沒有)
3、代為墊付的發行成本(拷貝費+宣傳費等)
4、稅金(往來發/票都是要交稅的)
當然,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