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瘋神榜 第217章 籃球是用腳踢的

更新:07-21 21:03 作者:一起數月亮 分類:都市小說

    婁還月的哭聲陸經緯並沒有聽到,他緊緊拉著唐明月柔軟的小手,滿心幸福地朝15號女生宿舍樓走去。

    「早點休息,明天我們去約會吧。」走到15號宿舍樓下的時候,陸經緯抱住唐明月輕聲道。

    唐明月並沒有反抗,只是柔聲問道:「去哪兒?」

    「清湖公園遊樂場。」陸經緯笑道。

    唐明月點頭:「嗯。」

    依依不捨了片刻,唐明月從陸經緯懷裡出來,朝宿舍走去,陸經緯目送著她的身影消失不見,這才轉身離開。

    宿舍二樓,唐明月隔著窗戶看著陸經緯,臉上划過一抹醉人的暈紅。

    她這時候才知道自己之前誤會了陸經緯,憑藉著縣丞的身份,陸經緯不但可以保護她,還可以為她撐起一片天。

    至少在一位華夏王朝的縣丞面前,護盛公司算不了什麼。

    這樣的話,以後他們如果想一直在一起的話,阻力就會小很多吧。

    嫣然一笑,唐明月輕快地朝著宿舍跑去,像是一隻活潑的百靈鳥兒,再也沒有了一貫的高貴優雅。

    回到宿舍後,陸經緯暗自樂了半天,到現在他還有一種做夢的感覺,沒想到唐明月居然真的會答應做他的女朋友。

    想起之前那首讓人心魂俱動的遇上你是我的緣,想起唐明月柔軟甜美的櫻唇,陸經緯就覺得渾身發熱,悸動的快要喘不過氣來。

    他現在就像一個情竇初開的小男生,腦子裡除了唐明月還是唐明月。

    抽風任務17:籃球是用腳踢的。

    任務內容:①,帶領系籃球隊,拿到五校聯賽冠軍。②,每一場比賽,至少要用腳踢進去一個球。③,挑起至少三起比賽打架事件,弄翻至少一百個人。

    任務難度:四星。(十五天)


    任務獎勵:未知。

    失敗懲罰:腳手互換一百五十天。

    任務備註:天天向上系列任務之一。

    就在這個時候,腦海中的瘋神榜上,出現了一行行字跡,把陸經緯從美夢中喚醒,讓他回到了現實。

    帶領系籃球隊,拿到五校聯賽冠軍。

    就他們網絡系的系籃球隊,連學院第一都拿不了,更別說是五校聯賽冠軍了,一群水貨怎麼拿第一。

    五校聯賽是河都區大學城五所大學每年舉行一次的大型籃球比賽,每次都可以吸引五所學校所有男生女生的關注,可以說是河都區大學城第一盛會。

    而每次籃球比賽的風雲人物,幾乎都能夠成為五所大學大部分女生的夢中情人,收穫無數情書,然後從中挑選出自己喜歡的美麗佳人。

    這場比賽是河都區大學城很多籃球高手夢寐以求的盛會,不僅僅是為了名,更是為了這些漂亮的女孩子們。

    而且比賽獲勝之後,還能夠得到大筆的獎金,如此一來,名、利、美人三者都有了,可想而知有多少男生想參加這次籃球盛會,獲得前所未有的成功。

    可惜的是,這場比賽的競爭也是前所未有的激烈,沒有一定的實力,沒有一個強大的團隊,別說是取得勝利,獲得萬眾矚目,就連選拔賽估計都過不去,不但獲得不了河都區眾多女孩的青睞,還會成為笑柄。

    陸經緯所在的計算機管理與科學學院的網絡系,每年都是笑柄中的笑柄。

    因為網絡系在每年的五校聯賽中,基本上連學院出線都做不到,更別說是代表學校參加五校聯賽了。

    五校聯賽的賽制是各個系先比試,決出學院的前兩名,然後學院前兩名的隊伍再和別的學院前兩名隊伍比拼,最後決出學校排名前三的三支籃球隊。

    只有這三支最強大的籃球隊,才可以代表學校參加五校聯賽,爭奪五校聯賽的冠軍。

    網絡系,每年都是計算機管理與科學學院的倒數三名,連代表學院參加全校籃球比賽的資格都沒有,可想而知若是讓陸經緯帶領他們拿下五校聯賽冠軍,該有多麼艱難。

    每一場比賽,至少要用腳踢進去一個球。

    在籃球比賽中,非故意踢球的話是違例,但是故意踢球的話就是技術犯規了,犯兩次就要被罰下去,也就是說陸經緯在比賽中只有兩次用腳踢球的機會,而且這兩次必須有一次要踢到籃球筐裡面。

    用手打籃球都那麼艱難,更別說是用腳踢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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