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門法則 第七十六章 仲裁
半個時辰轉眼過去,趙然和其他三位道門行走湊在一起,很快就擬定了一份裁決書。這份裁決書主要還是遵循道門的行事準則,妖修界的叢林法則不太符合幾位道門行走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取向,自然被拋在了一旁。
回到書案後,趙然敲響木槌,提醒靈妖們落座。
在眾靈妖們期待又忐忑的目光中,趙然宣布仲裁庭的裁決結果:
「根據聽證會雙方陳述,聯合仲裁庭依照道門行事準則和價值觀,現對本案裁定如下:第一,通臂神君被控強占太華山洞府罪名成立,仲裁庭認為,被告應立即退還太華山,交回白山君。」
川東靈妖頓時大嘩,通臂神君起身,振臂高呼:「仲裁庭行事不公,本神君不服,我川東眾妖不服!」
趙然用力敲響木槌,「咚咚咚」,冷冷道:「你這猴子,聽證會召開之前怎麼說的?」他抄起桌上的約定事項文告,喝道:「手印都摁了,還想耍賴?真當我仲裁庭是吃素的?」
在趙然眼神示意下,駱致清緩緩起身,走到場中,從每一位在座的川東靈妖面前經過,每經過一位,就彎下腰來直視對方的眼睛。
「嗯?」
「額……」通臂神君冷汗出來了……
「嗯?」
「這個,好吧……」申姜子低頭……
「嗯?」
「同意,同意…….」黑白道人往後靠了靠,「咔嚓」一聲,將座椅坐塌了,頓時摔了個仰八叉。
「嗯?」
「哈哈,俺老豬當然是擁護仲裁庭英明神武的決定……」
轉了一圈,駱致清回到桌案後坐下,趙然點點頭道:「接著宣讀仲裁決定:第二,太華山眾妖被控,未向道門申報,擅自聚兵,此項罪名成立!仲裁庭一致認為,此舉是太華山眾妖長期自由散漫所形成,是道門意識淡漠的體現,念在初犯,可以從輕發落,判罰以『太華山志願者』的名義,無償參加志願活動三個月,具體事項聽候仲裁庭指定。」
趙然宣讀之後,問:「有沒有異議?」
通臂神君道:「趙常務,這個志願活動是幹什麼?」
趙然解釋:「無償公益性勞動,比如修路、開山、挖渠、種樹,幫扶孤寡老人和幼兒等等,具體做什麼,需要的時候會給你們發令。」
太華山眾妖面面相覷,雖然還有很多疑問,但駱致清在場上盯著,便沒人再敢多嘴。
趙然續道:「第三項,被控不服仲裁庭劃定的戰場界約,擅自越界,罪名成立。仲裁庭認為,所有越界者已經捉拿歸案,念在初犯,以拘押看管三日為懲處,每一個越界者繳納罰銀一百兩,可以同等價值靈藥等物充抵。
第四項、第五項,因靈狐青丘潛逃,不能裁定,故此仲裁庭決定,向全省及周邊省份館閣發出協查通緝令,待該被告回來協助調查後再予裁決。
眾妖聽後,都是神色一凜,包括川北一方的靈妖們,都有些不安,蟾宮仙子等都在暗自叨咕,小聲議論著這個通緝令會不會太嚴重了一些。反倒是川東一方的靈妖們大聲叫好,通臂神君恨恨道:「就該把那隻狡猾的狐狸抓回來,這個臨陣脫逃的敗類!」
接下來的四項指控,仲裁庭各位道門行走商議的時候,都在捧腹,趙然也覺得挺有趣,所以宣讀裁定的時候忍不住帶出了笑意。
「第六項,靈熊黑白道人被指控破壞太華山竹林……」
還沒說呢,白山君舉起翅膀:「我扯回這項申訴可不可以?」
趙然瞟了她一眼,肅然道:「仲裁庭已經作出裁定,不可撤訴!仲裁庭認為,該項控訴指認理由不充分,證據不足,予以駁回。」
白山君「啾啾」兩聲:「這樣也可以。」
黑白道人捶了捶胸,高呼:「仲裁庭英明!」
「第七項,靈狼月影,被指控巧取豪奪同道寶物,因月影已經承認相關事實,該項罪名成立。仲裁庭裁定,聽證會後,在座各位提供被月影奪取的物品清單,核對無誤後由月影退還,或雙方協商後可以等值物品賠償,月影今後不得再行巧取豪奪之事,違者嚴懲。
關於月影強擄孕獸滿足特殊嗜好的罪名成立,但因聽證會沒有收到直接受害者申訴,且未對受害者造成身體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