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春[豪門] 第92章
逢春[豪門]
馮春跟了林勇到家已經是下午,食材是早買好的,就指揮著林勇收拾東西,準備做飯。
林勇原本是沒想跟他們一起過的,他現在跟楊東見面還是有點尷尬,雖然楊東很寬容,並沒有對過去兄弟倆乾的活做任何的指摘,但林勇還是覺得畢竟對不起人家,馮春和楊東難得在一起,他在中間帶著惹人眼算什麼。
不過他這想法馮春自然不願意的,一句話就把人留下了,「哥,我們好久沒一起過年了。」
的確,事發之後,他上大學,馮春被馮家夫婦收養,兩個人就變成了陌生人。後來即便在同一個北京,也都是暗地聯繫,明面上別說在一起吃飯,就是說話都很謹慎,生怕讓人看出來兩人關係。
步步驚心,戰戰兢兢活到了現在,終於可以坐在一起了。
林勇就算再識趣,這時候腿也邁不開了。
馮春就把韭菜塞給他,讓他去摘——半夜十二點的餃子要吃素餡的,昨天馮春問楊東想吃什麼,楊東說想吃韭菜雞蛋的,這東西肯定不能等會看著春晚摘,只能現在讓林勇弄出來。
他這邊卻是忙活著晚上的菜。香辣蝦,清蒸魚,小雞燉蘑菇,越氏牛肉粒,糯米娘紅棗,極品紅燒肉,上湯娃娃菜。這是昨晚馮春趁著楊東有點空,跟他商量著定的。都不是什麼難見的菜,卻是最家常的,其中有不少,還是他倆小時候特別喜歡吃的,充滿了回憶感。
他手腳麻利,林勇那邊韭菜摘了一半,他這邊魚、蝦、雞都處理好了,順手還將紅燒肉給燉上,然後騰出手來跟林勇一塊摘韭菜。林勇說真的,一直對知道馮春廚藝好,經常請人吃飯交朋友,可也沒想到他能麻利成這樣,不由有點心疼,「這什麼時候練的啊。」
馮春就是個人精,聽話聽音,一句話就知道林勇的意思,故意不當回事的解釋道,「上大學練得,也不是故意練得,實在是食堂太難吃了,肉又沒幾塊還死貴,我就買了電飯煲回來煮,時間長了手藝就出來了。」他不想讓林勇傷心,就興致勃勃跟他講大學的事兒,「哥你不知道,我那時候人稱玉面小能手,什麼食材都難不倒我。後來我連菜都不用買了,一群人上趕著求我投餵。哈哈,能為一根雞腿互損的日子,想想就可樂。」
他說得高興,林勇自然不會提不高興的,兄弟倆聊著天,就把韭菜摘完了。馮春瞧了瞧點,這都五點多了,於是讓林勇洗菜,他便開始動手做飯。
等著六點來鍾,菜香已經飄滿了整個屋子。楊東這座以黑白為主色調的房子,也因為有了馮春,有了他買的鮮花擺件,有了貼在窗戶上的窗花剪紙,還有了這些菜香,變得溫暖起來。
林勇瞧著都忍不住說,「可是算是有個家的樣子了。」
這時候,門鈴就響了。馮春就笑罵一句,「家裡有人了,連鑰匙都懶得拿。」說罷,把火關小,就去了門口,只是沒想到,門一開,外面的人卻並不是楊東。
那是個打扮的極為貴態的中年女子,穿著貂皮,拿著愛馬仕的包,臉上的妝容精緻,一雙杏核眼撇著他的目光充滿了不善,她皺著眉頭上下看了他一眼,問,「你就是馮春吧。」
她認識馮春,馮春自然也認識她,這是不是別人,就是楊東的媽,費雪。馮春小時候經常去楊家玩,兩家人熟的跟一家人似得,自然經常見到她。不過十五年的費雪,可並不是這個樣子,她那時候跟他媽一樣,都是清秀漂亮的小媳婦,並不愛花枝招展,穿著衣物都以低調合體為主。
真沒想到,她現在竟然風格大變,成了這副模樣。
&馮春點頭回應。他其實原先對費雪的印象很好,只是回北京這四年來,對費雪的印象便變得一般了——也不恨,畢竟他們之間沒有血緣關係,只是覺得噁心,這個女人曾經跟他媽的關係這麼好,可等周海娟上位後,竟是跟忘了過去一般,跟周海娟成了密友。這導致了他對楊東的態度,也從可以依靠的人,變成了需要試探的人。
只是這麼站著並不是個事兒,何況她無論如何,也是楊東的媽,楊東且對她沒說過什麼,馮春再討厭,也沒立場不搭理她,這還是在楊東的房子裡。
他就向里引了引,「您是楊伯母吧,楊東還沒回來,您進來坐,我給您倒水。」
費雪只回答他一句話,「這裡姓楊不姓馮,你做的哪門子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