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迴路上 第1159章 鬧上法庭
此時,別人沒有工夫管他。劉七麻利爬起來,只見另三位牌友,一個用木桶拎水撲火;一個用臉盆端水撲火;還有一個不知從哪兒弄來了一袋河砂,撒在撲閃撲閃的火苗上,由於著火的面積不大,房間的火患尚未蔓延到樓上和鄰近房屋,就已經撲滅。
已從櫃裡找到褲穿的王強大不向幾個牌友道謝,卻猴急猴跳地直嚷嚷,完了,完了喲——錢百萬打給我的那張欠條放在褲袋裡被燒毀了。
重要不重要?劉七和三位牌友都湊近問他。王強大說,當然重要,太重要了。說著他把那塊觀世音菩薩玉佩售給錢百萬兒子錢魁的細微末節一併講了。劉七說,你沒有條子退,萬一錢百萬不認賬,就打官司。
牌友馬三兒說,那不成,法院只重證據,你沒有欠條作為證據,准打輸。牌友王五說,好辦,這官司可以打,不必要辯論,請一個鑒寶師來,看那塊觀世音菩薩玉佩能值多少錢?錢百萬不是付了你1000元嗎?若不止值1000元,多餘的錢要求法院從錢百萬那裡判給你。
王強大料想,這倒是一個好主意,心裡的包袱似乎解下了一半。他不再那麼發急了,卻疑惑地說,我不清楚,這房間是怎麼起火的。
劉七反倒問他,你帶沒有帶火燭進房?王強大摸一摸後腦勺兒說,唉,糟了,我睡前吸了一支香菸,一定是我丟了的菸蒂引發的火患,我脫下的褲子放在椅子上,那褲腳掉在地上,可能挨著了菸蒂,真是太麻痹了,太麻痹了。邊說邊捏拳捶打自己的額頭。
第2天上午,錢百萬開車送錢來,向王強大索要那張欠條,可沒有收回,他當然就沒有把錢還給王強大。
王強大為昨晚發生火患的事兒焦頭爛額,他當鋪里燒毀的物件損失不大,關鍵是那張欠條放在褲袋裡,一併都燒毀了。王強大領著錢百萬看了現場,他確信引發了火患,但那張欠條是否真的燒毀了,他似信非信,在心裡下意識地說:還是不信為好。
王強大就叫來劉七等牌友作證。錢百萬懷疑他們作的是偽證,態度強硬地說,不收回欠條,欠款不給。隨即手一揮,和兩個貼身保安一起上車,調轉車頭駛入大道,遂絕塵而去。錢百萬一般單獨行動,都帶保安。
10天後,錢百萬接到西城法院送來的一張傳票,說是西街當鋪老闆王強大因他購買那塊觀世音菩薩玉佩欠款不還的事兒,把他告上法庭。他看著傳票,哼一聲,心想惡人先告狀,你不還我欠條,錢給了你,不承認,下次又找我要錢咋辦?
錢百萬拿著傳票,差點氣得把它撕了。秘書錢程廣見他手一拭忙出言制止:錢老闆,傳票是法院送來的,產生了法律效應,你若撕了,就算沒有犯法,也是犯法了,到時候莫搞得有理也沒有理了,那樣很可能贏官司打成輸官司。
錢百萬這才倍加慎重。到了法院,他坐上了經濟審判庭中的被告席,原告席上的王強大向錢百萬瞅了一眼,一副躊躇滿志的樣子。
法官宣布開庭。隨即讓原告王強大講述訴訟事由,講畢,由被告錢百萬答辯。
錢百萬從攜帶的挎包里取出一個澤新的燙金盒子,他從容地打開,沒有立即取出盒中之物,而是從衣袋裡掏出一張紙巾,然後將雙手擦了擦,再從盒子裡摘出一件飾品,他拈著系住飾品的紅繩提至和他額頭一樣的高度,對法官、陪審員和所有列席聽眾說,你們看這是一塊觀世音菩薩玉佩,12天前的一天晚上,我出資1000元錢在西街當鋪原告王強大的手裡買下了它,當時王強大出價8000元,我帶的錢不夠,答應第2天上午付清餘款,但走的時候我打了一張7000元的欠條,要求付餘款時,他必須把欠條退給我,否則我不會還款他。萬一他把欠條找到了,再找我要7000元錢呢?那就說不清楚了。原告王強大說他出售觀世音菩薩玉佩的當天晚上,因為引發了火災,放在褲袋裡的那張欠條和褲子一起燒毀了。他可以這麼講,也許發生火災是真實的,但他沒有充分理由證明那張欠條放在他的褲袋裡燒毀了,要是放失了手,放在別處呢?以後又找出來了呢?很難說,所以不見欠條,我是不會把餘下的7000元錢還給他的。法庭重視證據,沒有充分可靠的證據,無論怎樣詭辯都無濟於事。我相信,任何法官都不會輕易採信。
法官認為被告錢百萬的答辯有道理,便問原告王強大有沒有什麼要反駁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