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帝師 第444章 同意辦報紙了!

更新:09-05 12:17 作者:石肆 分類:軍事小說

    「既然夏卿將關於朝堂的那些內容寫到上面了,即是代表著夏卿是提倡將朝廷的事情,讓天下百姓都知道,都議論的吧?」李世民的神情沒有波動,看不出喜怒來,只像是隨口一問似的淡聲說道。∽↗,

    「要理清這件事,還請陛下恕臣無禮,斗膽問陛下幾個問題。」夏鴻升想了想,起身對李世民說道。

    李世民點了點頭:「此間只你我二人,是為討論,但問無妨。」

    夏鴻升躬身行了一禮,然後問道:「微臣想問,為何朝廷要設置監察御史一職?」

    「監察御史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夏卿這麼問朕,不過是想告訴朕,若是發行報紙,將朝廷之事述於報紙,可令朕憑添無數御史。」李世民說道:「只是,夏卿可知道,朝廷的御史雖然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然,若是御史處事若有差失,懲辦卻也是極為嚴厲的。因其懲戒極為嚴苛,故監察御史需盡心用事,亦需有理有據,不可信口開河。而將朝廷之事錄於報紙,則天下人人人可見,人人可知,人人可察,其中自然有才敢之士針砭時弊,督查朝廷之所為。然,其亦必有奸佞之人,混淆視聽,故意曲解,卻也被百姓看到,受到煽動。」

    夏鴻升理解李世民的擔憂,於是笑了笑,說道:「陛下難道忘記了,著報紙篇幅有限,又豈是什麼文章都可以上去的?所能刊載於報的文章,皆為選擇之結果。於國有益者,刊之;於國有害者,棄之。如此一來。陛下又何須擔憂?陛下若是還不放心,微臣建議陛下可派遣人員加入報紙的編輯部,以為監察。」

    「朕所憂心者,豈是夏卿?」李世民搖了搖頭,說道:「若是朕同意發行報紙,夏卿開了這個頭。其後又豈會無有人效仿之?夏卿一片赤誠忠心,朕自然信任。而派駐人員,亦是一法。可若是天下有人效仿夏卿,也來開辦報紙,朕難不成要給每一個開辦報紙的人專門派去一方監察?」


    夏鴻升早料到李世民會有這個擔心。中國歷史上,對言論的控制是極其嚴格的,從秦代的「偶語棄市」、宋代的「謗訕棄市」,到清代的「文字獄」,統治者通過制定各種言禁、書禁和出版禁令。對百姓的言論進行極端的控制,以維持自己的****,減少反對的聲音。大唐雖然較之後世的朝代更為開明一些,並無因言獲罪的先例,但它終究是一個封建的獨裁體制,因為對於民眾的言論,也是有所顧忌,有所控制的說它開明。只是相較於後世明清而言。

    「陛下,先秦之時有一學術流派。稱為法家,陛下應該知道吧?」夏鴻升問道。

    「廢話!」李世民瞪了夏鴻升一眼。

    夏鴻升笑道:「法家提倡法制,強調帝王統治百姓,國家管理民眾,應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陛下以為這種學說可有用處?」

    「自然有大用。國無法而不立,如今科舉之中有明法一科,設使天下無法,又該如何治理?」李世民說道。

    「微臣也知道一些法家的學說,微臣以為。合理的法制是維持社會穩定的基礎和必須。」夏鴻升對李世民說道:「而欲圖法制,則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核心,執法必嚴是關鍵,違法必究是保障。有法可依,就是要建立統一、完備、合理的法律,根據不斷出現的新情況,去補充和完善法度。有法必依,就是要保證法律效力的普遍性和有效性,所有的人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出身、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都必須平等地遵守朝廷的法度,依法享有法定的權利和承擔法定的義務。執法必嚴,就是要確保嚴格公正的執法和司法,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也要防止執法者濫用權力。違法必究,就是對一切違法犯罪行為都要按照「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給予懲處,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李世民先是一愣,但是很快就立刻眼中一亮,說道:「夏卿說了這麼多,意思是想要朕針對報紙制定律法,通過法度來限制開辦報紙的人,和報紙上的內容!若是超出法度中所限制的報紙,就可以照著法度對其進行治罪!如此一來,人們可以依照法度開辦報紙,在報紙上評論朝廷之事,又在法度的限制下,不能胡言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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