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芳 第六十章 努力漢化,爭做榮譽漢人
西班牙人對待這些土著的原則是剝削和掠奪,無關乎他們原本的生活方式和生產方式。
當前這個時代,西班牙的主要精力還是放在美洲,對菲律賓的關注度並不很大,對菲律賓社會的介入也主要靠宗教,而非政治制度。
對於不太好管理的土著們,主要依靠武力威懾讓他們繳納保護費,費用還特別高,還時不時的下鄉掃蕩一圈,搶來一些財物和人口,所以對待這些西班牙人,有點尊嚴和自主意識的土著們都會非常憎惡。
於是馬尼拉這邊剛一覆滅,那邊就有大量土著揭竿而起,對西班牙人展開圍攻。
更早一點的時候,英國人進攻菲律賓的時候,土著們也是如此。
主要就是西班牙人這一時期在菲律賓的行事風格太過於非人類,但凡稍微有點治理意識,別搞得那麼粗暴、血腥,這些土著們也不會反抗的如此激烈。
不過趙學寧也要感謝這些西班牙人,不是他們這樣的不當人,那趙學寧也不好意思發揮【比較產生美】的原則來把自己打扮成一朵溫情脈脈的白蓮花。
正如之前趙學寧掀翻巴達維亞的統治的時候,對於那些不和他對抗而整體加入蘭芳的小國小勢力,趙學寧對他們的統治方式也就比巴達維亞的稍微好一些。
巴達維亞對他們是予取予求,不講道理,任意索取掠奪,毫無人性。
而趙學寧則是制定了規矩,自己也遵守規矩,就這樣獲得了他們的接受和好感,搞得和帶恩人一樣,但實際上趙學寧對這些勢力範圍內的附庸們的稅收力度也就比巴達維亞時期少了百分之三十左右。
真要說起來,其實整體數目並不低。
只是和巴達維亞比起來,顯然,他的行為要溫情脈脈的多了。
那麼龐大的負擔,他一刀砍了三成,豪爽程度堪稱百億補貼趙多多。
於是這些附庸們很樂意向他繳納保護費,並且相當安分。
所以說什麼東西最怕的就是一個比較,沒有比較,什麼都好,有了比較,看啥都不順眼。
值得一提的是,在稅收模式上,蘭芳共和國其實是兩種模式。
一種是對實控領土的正常國家稅收模式,一種是對勢力範圍內的附庸領土上所使用的保護費模式。
實控領土那是要認真建設妥善對待的,所以採納正規標準的稅收模式,彰顯文明之光、國家風範,土地經由蘭芳軍隊攻取,以國家福利的形式授予農戶個人,農戶個人再以土地參股的形式加入到集體農莊裡。
在這種模式下,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得到了確立。
趙學寧正在推動的國家土地法里就明確表明了對農民土地所有權的保護,任何團體和個人都不能剝奪農民對依法持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但是在買賣方面,土地市場是受到限制的,農民也好,集體農莊也好,都不能自由決斷土地的售出與購入。
這方面需要由國家土地管理部門參與進來,簽訂三方協議之後錄入國家檔案庫里才能生效,否則則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國家便有權合法沒收相關土地,私下裡交易的雙方也要接受調查,明顯違法律法的一方就需要受到制裁。
等於蘭芳承認土地私有,承認土地屬於農民個人財產,神聖不受侵犯,農民可以自由決定土地該如何使用。
但是在交易方面,則需要受到限制,國家可以從中進行干預,以此對可能出現的土地兼併進行預防和限制。
與此同時,蘭芳的土地法也確認了國有土地的存在,比如政府用地,軍事用地,醫療用地,教育用地之類的。
在實控領土的土地制度方面,趙學寧和相關的官員們進行了很長時間的商議,一點一點的商議出在他們看來足夠合適的律法條文。
某些方面,他們也參考了清帝國的一些現狀,對兩廣地區和福建地區十分尖銳的人地矛盾進行了探討,不斷地給一些制度打上補丁,預防已經出現在清帝國的土地現狀。
比如民政部總長費永豐就提出了建議。
他建議趙學寧組建一個專門的土地管理部門,專司土地統計、度量、劃分使用權和土地交易的事務,嚴格把控土地的使用和交易,並且時時干預,避免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