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真相集 第六十九集 西施迷案
更新:10-15 06:01 作者:背砍刀詩人 分類:軍事小說
姑蘇山上,烏雲密布。
越王勾踐率兵趕到,圍山三層。矢石如雨,烈焰飛騰。
王孫駱奉吳王之命,手打白旗,下山前至越營,請成議和,越帥范蠡不允,繼續攻打。吳王又派王孫駱下山,向越王請為附庸,聲稱願世代事越。越王心軟,有意接受。
范蠡:當年吳王不聽子胥,請我之成,今日如何?天與不取,反受其咎,王其思之!
越王心中卻是不忍,終於接受吳國請降。遣使飭令吳王,使居於甬句之東。
夫差聞而哀嘆,向越使答道:越君若踐余社稷,滅余宗廟,寡人請先死可也。
越使以此還報,范蠡引兵大進,破關上山,俘獲夫差,押至越王中軍大帳。
吳王見越王高坐在上,激起剛愎自用本性,昂然問道:孤有何罪,不許請成,必欲殺而後快?大王豈忘二十餘年前,與我有殺父深仇,吾亦允王請成,未絕越國之祀耶?
越王聞言,無語以對。
文種在側,恐越王復起憐憫之心,遂上前當面數說吳王之罪:君有大過者六,尚說無罪耶!忠臣伍子胥有功無罪,妄加誅戮,大過一也;以直言之故冤殺公孫聖,大過二也;太宰伯嚭讒佞,而無事不聽用之,大過三也;齊、晉無罪於吳,公數伐其國,大過四也;吳、越同壤相鄰,你父子無故侵伐,大過五也;越王曾親戕吳前王闔閭,公為其親子,不知報父仇,而縱敵貽患,大過六也。有此六大過,欲免於亡,得乎?昔天意以越賜吳,公不肯受;今天意復以吳賜越,越其敢違天命乎?
夫差聞至第六款大過,不由垂淚道:寡人不誅勾踐,忘記先王之仇,果為不孝之子。此天之所以棄吳也!
勾踐見夫差突顯老邁龍鍾之態,當眾泣涕不已,意頗憐憫,便道:寡人念君昔日存續越祚之情,今不殺你,請置君於甬東,並給夫婦戶數五百家,以終君之世可也。
夫差聞之,愈加傷感:君王若幸赦吳國,則吳亦越之外府。若覆我先王社稷,廢除姬氏宗廟,而以五百家何為?臣今孤老,不能從編氓之列以侍賢君,惟有死而已!吾殺忠臣伍子胥、公孫聖,今便自殺,亦太遲矣!
於是拜別越王出帳,來至營外,囑咐左右隨從:倘使死者有知,孤以何面目見子胥、公孫聖於地下哉?必重羅三幅,以掩吾面!
言罷,遂向近侍討還自己佩劍,名曰屬鏤,又名莫邪,自刎于越王帳外。
王孫駱解衣覆蓋吳王之屍,後解絲帶,自縊於傍邊林木,亦隨夫差去了。
門軍報入大帳,勾踐再三嘆息,命以侯禮葬於陽山,使三軍將士每人負土一虆埋之。越軍三萬六千之眾,負土為墳,須臾間遂成大冢,累累如山。
安葬已畢,又流放吳王三子於龍尾山,後名為吳山里。
越王既滅吳國,由此班師還越。返國途中,行至五湖,大將軍范蠡決意辭去官職,告別越王,不再返國。
越王堅持挽留:子于越有大功,焉可離孤而去?必與我歸,共享富貴!
范蠡:臣乃道家之徒,本是閒雲野鶴,因奉師命下山來助賢王,助越抗吳。今既滅吳,理當遵從師命功成身退,不敢戀念朝堂富貴。如若不然,將遭天譴,王其憐而釋之。
勾踐聞罷,五味雜陳,實出無奈,乃出言恫嚇:卿若聽吾言,與我同歸,則孤必與賢卿分國裂土;若執意不聽吾言,則當身死,妻子就戮!
范蠡哈哈笑道:下臣隨侍大王二十餘載,王何只見微臣娶妻,何曾納妾,並生有子嗣?且我妻越盈之能,大王深知。自襯普天之下,有何人能擒而殺之乎?
越王轉念一想,不由愕然。
范蠡由是不從王命,自率數十人離去。去營三十里,樹林間轉出一人,容顏俏麗,飄飄欲仙,不是師妹越盈,卻是哪個?
原來此番伐吳,越盈並未隨征,早與師兄相約,待功成返師之時,便於此處相見。
夫妻二人相見大喜,攜手攬腕,並馬而奔,並於太湖下船,自此泛遊五湖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