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開美利堅 第170章 大學互聯網
更新:08-19 06:36 作者:叫我神靈大人 分類:都市小說
第170章大學網際網路
格里高利出生在一個普通的美國中產階級。
不過作為一個美國人,他與現在的社會卻有些格格不入。
他不喜歡貓王的音樂,也不喜歡那些嬉皮士的遊行。他更感興趣的是半導體和電腦。
而當他在聽說了網絡的這個概念之後,他更是對這種據說能夠實現互聯的網絡產生了重大興趣。
他是斯坦福大學的一名學生,但是,就算是斯坦福大學,能和格里高利一樣了解網絡的人,卻並不多。
格里高利是intel和斯坦福大學合作開設的班級所培養出來的學生。他不僅僅知道網絡,更需要學習c語言等課程,有時候來上課的,還會是intel的工作人員。而且最近,intel的總部搬到了加州,像格里高利這樣的學生,以後就有機會能夠來到intel的總部進行參觀和學習了。
格里高利學習很努力,也正是因為如此,在學校開設了「計算機測試中心」的時候,格里高利就報名了。
這樣的測試中心,在連接了intercom的三校都有一個。
每一個這樣的測試中心,都有100台計算機,總共是300台。
測試中心使用的是最低端的家庭版的電腦。這些電腦的主要功能,是用來測試網絡性能,畢竟,現在的光纖網絡才剛剛鋪好。
如果按照現實角度而言,用傳統的銅線,似乎更節約成本。
但是凱瑟琳的光纖網絡,可不僅僅只是為了網絡而已,凱瑟琳最想實現的是三網合一。
有線電視網絡、電腦網路還有電話網絡。
首先應該實現的是前面兩個網絡的聯繫,而第三個電話網絡,可能需要等到80年代——因為這是無線電話網。
凱瑟琳考慮的是,將移動基站設計在光纖網絡之上,但是這樣的話,完全就可以在基站的基礎上開發一個wifi網絡了,但是這樣一來……3g網絡似乎就沒有什麼優勢了。
不過,那都是十多年之後的事情了,自己現在已經在提前布局了,再去思考更遙遠的事情,那就是好高騖遠了。
格里高利喜歡這個名為「網絡」的玩意兒。
自從第一次玩上了小霸王遊戲機,這個只能最最簡單的遊戲機之後,但是他已經愛上了這些電子產品。
而在接觸到了網絡之後,他覺得這個世界上似乎沒有比這更好的東西了。
他在網際網路上的暱稱,是「不朽的格里高利」。
事實上,格里高利是想用自己的本名的,但是他想想,覺得給自己一個有趣的頭銜,似乎很不錯的樣子。因為他聽說桑德斯給自己的網絡暱稱,是「大明星」。
桑德斯是一個很有趣的人,又一次他到學校來和董事會商討問題,那時候格里高利就看到了這個人,開著豪華的敞篷跑車,完全的大明星的做派。雖然張揚,但是這個人有這個實力,那是他應得的。
格里高利來到了電腦房——雖然這名字比較土,但是格里高利和其他參加測試的同學,卻都一致認為這個名字似乎更好。
起初他們想用uter-r,但是後來覺得又不太合適,乾脆用了uter-house。
打開電腦,然後輸入了自己的id和密碼,格里高利進入了聊天室。
艾庫爾:又有人來了。
早慢熊:你好。
艾庫爾:聊天室真是一個神奇的玩意兒。
不朽的格里高利:你們好,我來自斯坦福大學。我想問問,有誰去過論壇了沒有?那個地方究竟是幹什麼的?
艾庫爾:就是說了一段話,然後可以發布在論壇上,讓所有的上網的人都能看見。
不朽的格里高利:聽著真不錯。我以前似乎沒有看過你們?
艾庫爾:我來自加州大學,以前沒有出現,是因為我用了自己的本名,結果居然有人打電話到了加州,然後說要找我
雖然凱瑟琳採用了網絡實名制,但是能夠查詢到暱稱和對應的用戶的,只有美國電信公司,還有使用skycom的軍方。
ir,怎麼看,也不像是一個人名。
不朽的格里高利:這樣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