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安不夜侯 第271章 失措的噴飯大夫(為三千院才人醬盟主加更)
曹泳自認的罪狀有二:
一,御下不嚴,玩忽職守。致使部下參與了走私。
二,挪用公款,擅作他用。
這第一條,分明就是在為他開脫罪責了。
他受秦檜指使,為金人販私大開綠燈的罪責,推脫到了下屬身上,而他則成了不知情的上官、為部下所蒙蔽的上官。
雖也有罪,罪責就沒那麼大了。
這第二條,就是他為了第一條能被皇帝認可,而獻的投名狀了。
他曹泳老兄,要力爭成為「污點證人」。
大宋還真有「污點證人」這種政策。
比如販私人員,如果主動告發,不僅可以免罪,還會從因為他的告發而起獲的贓物中,按照價值比例獎勵這位告發者。
曹泳自認的第二樁罪名是,利用他在戶部任官的便利,挪用公款,並巧立名目抹平了賬目。
「挪用公款」的罪,當然不足以打消官家想用他殺一儆百的念頭。
但是,他挪用的公款幹嘛去了呢?你總得問問吧?
於是,他很自然地就做了回答:
撥給了定功軍統制張雲翊,用來支付調動平叛大軍的軍餉和戰後論功行賞的犒賞金。
可定功軍是朝廷兵馬,為何需要當時的戶部侍郎曹泳挪用公款,鬼鬼祟祟地支付戰時軍餉和賞金呢?
因為定功軍是未奉詔命,擅自出兵,去衢州平定叛亂去了。
那麼定功軍為何會未奉詔命私自出兵呢?
因為,是秦相下令調動的兵馬。
秦相為什麼私自調動兵馬平叛,而不上奏天子呢?
因為衢州知州王曮,是秦檜的妻弟,而衢州之亂,是被王曮的亂政給逼出來的。
秦相如果不遮掩著,王曮必受懲治。
這些,在曹泳的自劾書上一字未講。
他就只是承認自己確實犯了罪,他挪用了公款,並巧立名目抹平了這筆虧空。
但是朝堂之上,皇帝一問這錢的去向,就摸出了一串的瓜。
趙構聽了,又驚又怕。
他最敏感的那根神經被觸動了,軍隊!
他對軍隊盯的已經夠緊了,怎會千防萬防的,還是叫秦檜成功掌握了一支軍隊?
居然未奉詔命,只憑秦檜一句話就能調動,這太可怕了。
定功軍一共有五千人的編制,放在京畿樞要之地,這已經是一股非常可怕的力量了。運用的好,它能做很多事。
兩個多月以前,衢州發生了叛亂,秦檜擅自調動了一千多兵馬平叛,自己這個天子對此竟一無所知。
這一來,趙構可以再拿掉一個統兵大將,一個地方知州了。
曹泳是秦系的三號人物,他自己跑出來坦白,秦系的人誰敢出來反駁?
秦檜一直稱病不朝,自然無法當場辯白。
只有一個秦熺在朝堂上是有發言權的,可曹泳坦承罪行,他在一旁就已聽的汗透重衣,慌亂之中的辯駁,簡直毫無說服力。
趙構陰沉著臉色,喝道:「定功軍,隸屬哪一軍?」
新任殿前司趙密急忙出班奏道:「陛下,定功軍掛靠於我殿前司之下,但是只由樞密院節制。」
這時候,大宋機構疊置、事權不一、責任難明的弊端就顯現出來了。就連軍隊中,也不乏如此混亂的管理。
大宋對敵作戰乏力,很大程度上不是軍士們不勇敢、武器不犀利,而是混亂的疊架管理,導致運作效率大受影響。
兵事瞬息萬變,如果領導機構如此臃腫,效率如此低下,結果可想而知。
比如靖康年間,金兵南下,亡國在即、生死攸關時刻,這時汴梁京郊有五百餘尊炮,該趕緊運送回城去。
一則可以之加強城防力量,二則可免其為敵人所用。
可是,兵部說應該由樞密院派人把炮運回來,樞密院則說應該歸軍器監負責。軍器監說應該由駕部處理,駕部說該由庫部去運炮收儲。
五個衙門還沒扯完皮,金軍的快馬已兵臨城下,五百多門炮盡數落入敵人,掉轉炮口,成為攻城利器。
但是,要追責的話,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