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是殭屍 修改通知與作者的兩個小故事
節章已經修改,排版也已經修改。
已經煥然一新了,各位讀過的朋友,有興趣可以再次重溫一下,保證有跟上次不一樣的感覺。
之所以為什麼要修改一下,還是要謝謝諸位讀者提出來的意見,我很高興。
簽約勢在必得,只求老天爺丟錢下來吧,加油。新人們!
在此,接著這個機會。我跟你們說一下我前幾天的遭遇!
呵呵,說起手機。
我前幾天,在網吧就幫別人撿到了一個。
不過還給別人了,當時我以為我會得到什麼好報,但是什麼都沒有發生。這什麼時候報倒是一個問題,我現在很後悔。
如果不還的話,我就會有一個手機了,一個手機跟一句道謝。那個更好些我相信我會選擇手機比較現實!
你們說呢?前幾天的事一直放在心裡,糾結、難受。
那個手機貌似還不便宜,幾千塊來著。
如果放在以前我肯定問心無愧,肯定當小事一樁。但是,現在的我,生活費都成問題了,工作沒有。
這讓我很是難堪,如何是好。誰說沒有關係,那手機好歹也可以解決我一部分生活費問題。
悔啊,腸子都青了。愧疚我當時為什麼那麼傻,為了別人一句謝謝就把手機交給了別人,我都還不確定他是不是手機的主人咧。當時那個手機掉的位子,我擦。悔啊!!
往事不堪回首啊!!
還有一個事,也挺讓我耿耿於懷的,就是在廣州的時候吧。
早晨我去買早餐,路過一家大超市,地上竟然掉著三十多塊錢,我仔細的數了一下。
我心裡就想啊,嘿嘿。天降橫財啊!
但是,這無緣無故的的,為什麼會突然丟一筆錢在地上呢?
莫非是什麼誘餌?對,遠處肯定有一把狙擊槍瞄準在這裡,誰撿誰倒霉。
於是我就等啊等啊等啊,突然一個老太婆帶著孫女路過此地,左右看了看,便立馬迅速著將地上的錢撿起。
我擦。當我看到這一幕的時候,老子真的是想打臉,犯賤啊。
望著揚長而去的老太婆跟他的孫女,心中無比交雜。
o(︶︿︶)o 唉,終究是放不下面子,放不下身段去撿那三十多塊錢啊。
當時,路人挺多的。我特碼就懷疑肯定是一個圈套。
為什麼這麼多人都沒有去撿啊?老子為什麼偏偏要當出頭鳥啊?
就那麼一直傻傻地站著,等這這個出頭鳥。
出頭鳥是來了,但是來我萬萬沒想到的是,竟然真的被撿走了。
老子可真第一發現者啊,好歹見者有份吧。
我擦,我擦我擦。心中千萬隻草泥馬在狂奔!
經過這件事後,老子就覺的面子算個p啊。
成功的三大重要因素是什麼,你們知道麼?
那就是,一不要臉、二還是不要臉、三堅持不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