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持刀 第797章 分外眼紅
更新:03-13 22:16 作者:正月初四 分類:玄幻小說
教主看著籠中的血色蝗王,淡然地說道:「你看它的顏色和樣子,是如此的完美,美到了極點,不是那些醜陋的低等蝗蟲可比的。599小說網 m.xs599.com」
莊柔愣了一下,好奇地問道:「既然叫蝗王,那它們是不是可以控制蝗災的蝗蟲,讓它們聽命令往哪飛?」
「比如,全往火堆里沖的那種。」
教主側頭意味深長的看著她笑了,「本座為何要做那種事,把好不容易養成的蝗蟲群弄死。」
「而且血色蝗王並不能命令蝗蟲群,又不是養狗。你果然很無腦,很適合做我的傀儡,傀儡並不需要腦子。」
莊柔不滿地說:「說話就說話,教主怎麼還罵起人來了,明明就是你給蟲子取的名字不好。」
「不能號令蟲群,如何為王?教主你是怕我毀了這兩隻蟲子,故意騙我它們無用的吧。」
她語氣輕鬆的調侃著,一副並沒有多在意蝗王的意思。
雖然莊柔不懂治蝗,但也知道蝗災出現前,必有大旱,但乾旱並不一定就會出現蝗災。
青梁去年正好有大旱?
她不是青梁國的人,從來沒去打聽過這種事,可就算是有乾旱,想人為的弄出蝗災可不容易。
光蟲卵就得有足夠的母蝗蟲去下,還得保證它們能在適合的地方,大量的孵化出來。
光想想,就不是幾個人能悄悄做的事,動靜小不了。
這種損人害己的事,動靜大了怎麼可能沒人管。
教主笑了,「你很在意青梁的蝗災?不過想來也正常,畢竟是在西城門口自掏銀子救助災民的人。」
「在邊關時,還從我手上救走了人,膽子大又有善心。這樣的好人,怎麼會眼睜睜看著蝗災禍害平民百姓。」
莊柔沉默了片刻,回道:「我只是撞見那一小堆人而已,蝗災禍害到的人,又不是一個或是幾個人能幫上忙的。」
「剛才教主提到你的蝗蟲群,難道青梁國那四郡的蝗災是你所為?」
教主斜眼瞧著她,微微笑道:「這不是正好,蝗災會吃掉一切,包括今年的青苗。它們從去年就在變大,今年會擴大的更快,不用到秋收,青梁便會迎來大饑荒。」
「那時民不聊生,百姓流離失所無充飢之物,就會去打劫富人的糧倉。那時動盪不安,對於前太子收買人心,可就非常的有利了。」
教主坐下,慢條斯理地說道:「這事兒可巧了,就當是本座送給你們的見面禮。」
「如果你願意歸順我,不止可以給你治理蝗災的方子,還能從皇宮中帶一物來給你,就算太子是假的也能成真的好東西。」
什麼見面禮,去年哥哥還在國子監讀書呢。
這蝗災就是他為了一些見不得人的陰謀,才弄出來的,說得這麼好聽,卻想害死無辜百姓。
莊柔不動聲色的問道:「教主為什麼要弄出蝗災?」
「這需要理由嗎?」教主端起新上來的茶笑道。
「當然,就算是閒著無聊,也是個理由。」莊柔很肯定的點點頭。
教主笑了笑沒回答這個問題,而是自顧自地說:「兩個月後,本座將會放出血色蝗王,那時可就有意思了。」
莊柔問道:「怎麼個有意思法?」
「它們不吃草木,只吃活物、家畜、野外的走獸,或是人。」教主笑道。
這是個沒人性的瘋子。
莊柔覺得春意還有些涼,不然自己為什麼會覺得冷,又或許是眼前這個人的原故。
本以為教主只是為了一己私慾,想要謀求私慾,才做出種種針對朝廷的事。
但現在看來,並不是這樣,他只是想要毀了青梁國。
難道是青梁國以前滅掉過的小國的人?
青梁和大昊不同,他們比較好戰,開國以來幾乎每位皇帝,都要去把周邊的國家打一圈。
不知是祖上的毛病,還是喜歡用戰功來顯示自己的偉大,多多少少要出幾次兵。
但也不是每次都能贏,輸輸贏贏來回的折騰,其中就有不少小國滅亡了。
她非常懷疑教主就是其中一個,最少長的就不是青梁的樣子,這麼紅的頭髮只有外番才有。
而鴻業帝可能皇位是搶了哥哥的,自己有些心虛,所以十幾年前發動了好幾場戰爭。
也沒聽說占了什麼便宜,惡名倒是揚了不少。
莊柔乾笑了一下,「教主好大的手筆,你把人都吃完了,我哥哥回來守著一座空國嗎?」
「你給莊家下蟲卵,本座便和你們合作,給你一副能當皇帝的圖,有什麼用事成之後本座自會告訴你。」
教主笑道:「若是你自願做本座的傀儡,那本座可以不放出血色蝗王。犧牲一人可救萬人性命,你可以好好考慮一下。」
莊柔不解的皺起眉頭,「教主真是說笑,我怎麼可能值這麼多人的性命。」
「本座最喜歡看人被迫選擇時的樣子,有時可憐,有時絕然,更多的時候怕得全身顫抖,還要故意做出一副大義凜然來。」
只要回想一下那些人當時的樣子,教主就覺得心身愉悅,現在他只想看莊柔怎麼選擇。
這可不是給點銀子打發災民能相提並論的,而是要拿自己的性命來交換。
絕大部分人,只會毫不猶豫的選擇自己活命,而不顧他人的性命。
就算莊柔選擇了不管百姓,他也有其它的選擇,一步步的逼她來做決擇。
上次毫不猶豫選擇出賣朋友,換取性命的是誰?
想起來了。
教主抬頭往小樓那邊招了招手,「過來。」
莊柔警覺的回頭,也看向小樓,就見吳小福穿得像個大戶人家的丫環,一臉無奈的從裡面走了出來。
沒想到她竟然在這裡,莊柔咂咂嘴說道:「哎呀呀,我說是誰呢。你把我們扔下就逃,我還以為你逃掉了,沒想到竟然招了報應。」
「只要跑的比別人快就能活命,這條過來人的經驗,也不一定就全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