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來穿去的日子 第三章 賣唱
更新:02-04 05:50 作者:碧雲靜秋 分類:都市小說
在李朝三看來,當個明星對才貌雙全的自己而言實在是沒什麼難度,最大的挑戰則是來自當下,一個合法的身份,沒這個,他什麼也幹不了。
昨天在圖書館的時候,李朝三查閱了關於這方面的資料。中華帝國對於國籍審查非常嚴格,以李朝三現在的條件,想要獲得合法身份只有兩個辦法,第一個就是跟一個持有中華帝國國籍的女子結婚,十年以後自動獲得國籍。第二個就是利用權力,找個大佬隨便說句話就能搞定了。
單從操作角度來說,第一個方案非常好,但是李朝三肯定不願意。第二個看似很難,比如怎麼才能認識權貴,你又憑什麼讓人家幫忙,但是李朝三心裡有了想法。
退了房,李朝三找到一家樂器店,買了一把吉他,準備去賣唱。
李朝三最初在地球的時候是不會玩音樂的,在異世界的時候跟一個叫天音谷的門派打過不少交道。那個門派以音波功稱名於世,李朝三為了偷師去了那。不過最高級的音波功都集中在了幾個音痴手上,李朝三為了取悅這些人,沒少剽竊地球上的音樂和樂器,然後跟著這幫人混了幾千年。最後他學會了音波功,外帶著學會了音樂,吉他也是那時候學會的。
去哪李朝三也想好了,他賣唱的目的是為了出名,所以必須找那些閒人,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人的聚集地,學生,尤其是大學生最符合李朝三的觀點。只要把他們震了,網紅就不遠了。
后街是秋山大學後門的一條商業街,吃喝玩樂什麼都有,學生們沒事的時候最喜歡來這,這也是李朝三多方打聽後得到的最佳場地。
到了這李朝三才發現,原來在這賣唱不止自己一個,光是街口一百米的距離就有四五個人站在那,有的甚至帶著樂隊來的。
挑了一個稍微安靜點的地方,李朝三抱起吉他試音準備開唱。像他這樣的人太多了,大家來來回回的沒當回事,倒是有幾個女生被他的美色所迷,居然站在一旁等著他。
「我打算在黃昏時候出發,搭一輛車去遠方,今晚那兒有我有人的盛宴......」
李朝三唱的是汪半壁的一首老歌——《青春》,當初聽這歌的時候李朝三還在上高中,聽的是欲仙欲死,欲罷不能。
「哇!歌詞真不錯啊!」
「嗯,曲子不錯,唱的也很好。」
「琴彈得也好啊,你看他都不用看的。」
一向喜歡文以載道的中國人對於好歌詞有特殊的偏愛,李朝三本身也是如此。這首歌的歌詞不錯,最起碼糊弄學生足夠了。至於彈琴不用看就算好,當沒聽見好了。
歌詞好,曲子也行,李朝三的嗓子,唱功毫不謙虛的說是當世第一,再加上一張好臉,一首歌唱到一半,周圍已經圍了了很多人了,琴包里也出現不少鈔票,而且已經有人拿出手機開始拍照和攝像,嗯,大部分是女生。
一曲唱罷,李朝三微微躬身致意,笑道:「多謝大家捧場。」
「帥哥,你叫什麼名字啊?哪個系的?怎麼沒見過你?」
「這首歌叫什麼名字?誰唱的?怎麼沒聽過。」
李朝三隻是笑笑,也不回答,繼續唱第二首歌,《白衣飄飄的年代》。
因為缺少時代背景,這首歌很容易被理解成一封寫給女生的隱晦情書,比起青春的歌詞來,女生們更喜歡這個。
唱完這個,李朝三再次微微躬身致意,也不說話,馬上開始唱第三首,《立秋》。
「你坐在椅子上,看著窗外流過的光,你伸出雙手摸著紙上寫下的希望......」
等到這首歌唱完,圍觀的人更多了,甚至連其他地方賣唱的都來了幾個。雖然這些人大部分是本著看熱鬧的心態來的,但是依舊有人扔了零錢在琴包裡面。
唱完這個,李朝三對著眾人笑道:「剛才很多同學問我是哪個系的,說不認識我。不認識我就對了,我不是秋大的。還有這些歌,都是我寫的,你們沒聽過也正常。」
說完之後不理會下面誇張的稱讚還有一臉酸意的質疑,又從青春開始重唱,有幾個女生甚至主動給李朝三買了飲料。
一直唱了兩個多小時,李朝三覺得差不多了,摘下吉他說道:「多謝各位,咱們明天繼續。」
「啊,時間還早,在唱一會唄。」
「帥哥,看你唱了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