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冰行:刑偵筆記 掏腸案 第41章:突破趙小雨
更新:12-14 14:01 作者:給你奶瓶掀了 分類:網游小說
趙小雨到臨了了還想著為自己的兒子頂罪。
有師兄覺得那是「可憐天下父母心」,但我覺得不是,我是當警察的,我學的偵查學,我拿到的是法學學士學位。
我堅持的信仰是「法大於情」,這聽著冷血,實則不然。
大部分的法律從制定到今,從未停止過修訂和更新,他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的利益,儘可能的體現世間公平。
而法律一旦摻雜了感情,那便是出現了漏洞,知法犯法的人會越來越多,博同情以減罪的人也會越來越多。
在現在的生活中也出現過一個十分有趣的例子:
「如果你開車撞死了一頭價值一萬塊錢的牛,在給了多倍賠償以後,牛是否能帶走?」
在法律上是,如果牛主人堅決不允許,是不可以被帶走的,當然也會對一些特殊的情況進行特別的對待,在責任劃分上也有一定的影響。
其實很多人不理解,他們認為,雖然撞死人家的牛的確是我的錯,但我已經給予了很高的賠償,可為什麼不能帶走呢?
這其實又涉及到了很多隱性的問題,那些藏在最深處,普通人卻無法看到的一些常見問題。
用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來回答,雖然並不全面,但也能說明出一部分的問題。
那就是,如果撞死的牛,是可以在賠償後帶走,那就會打破很多的平衡,其中最明顯直接的,就是交易上的平衡。
你有一條狗,當兒子對待,而這個時候有個人喜歡吃狗肉,非要花錢買下你的狗。
你不賣,他三天兩頭來找你,但你還是不賣,他急了。
他開車天天在你家門口轉悠,某一天,因為一個打盹,把狗撞死了。
這又涉及到取證,很難去判定他是有意為之,還是真就是一個不注意,而且這個司機也不一定是他,這又會陷入一個讓普通人耗不起的偵辦過程。
後來,他給出了高出市場價三倍甚至五倍的價錢,以此來做了賠償,然後把狗帶走了。
他順利的吃上了狗肉,而你已經算是被強迫的,完成這場交易。
代入到拆遷,醫療,等等各方面。
如果一切都可以通過賠償來獲得,那麼這個世界的公平就會更大程度的去偏向手握資源的一批人。
法律更多的其實是在很多看不到,也難以想到的地方,最大程度的去保證底層人的權益,而限制一些資源掌握著的不公平行為。
能全面限制嗎?
不能的,沒法做到絕對,但也儘量在堵死個個缺口。
這個世界上不缺高人,也不缺資源集中的人,更不缺天天研究著法律,找尋其中漏洞去獲利的一群人。
普通人很難去和他們抗,也許爭論到最後,反而成有理變成無理,又落入他人的圈套,最終吃了更大的啞巴虧。
所以我們做警察的,就得更去相信法律,更要忠於法律。
人情上的公平難以判定,但法律的公平就是非黑即白。
我看著趙小雨,我也窩了一肚子氣。
李未未是什麼人我不好評價,哪怕她同樣涉及了違法犯罪,但目前她的生命權力仍是不應該被他人剝奪的。
而趙小雨的「可憐天下父母心」,其實只是另一種自私。
因為李未未也有父母,她父母我見過,到現在都沒敢讓他們來看他們女兒的屍體。
我看著趙小雨,一肚子火,但我仍舊控制著自己,我說:
「我理解你想要保護你兒子的心情,但是天下父母中,比你愛孩子的並不在少數。」
「被你兒子重傷的警員,她又做錯了什麼呢?她只不過是想給受害人的父母一個說法而已。」
我繼續追擊,放出了更大的招:
「你還在這裡苦苦的堅持,但不知道你兒子涉及的還不止這兩個案子。」
「除了李未未,他還牽扯進了另一樁命案。」
「除了這三起案件,他還涉嫌聚眾賭博,詐騙他人財產,這還只是目前已經查出來的。」
「他還有故意殺人,侮辱屍體,毀屍,拋屍,阻礙執法,拒捕,襲警,重傷他人等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