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大公主 第571章 提前一千年的布局
第571章 提前一千年的布局
李月辰打開奏疏看了起來,看著看著就皺起了眉頭。
事情其實挺簡單的,東都發生了殺人案,一男子闖入他人家中,將夫妻倆全部殺害,僅僅留下了一個不到四歲的孩子。
看起來似乎就是簡單的故意殺人案,可問題在於,被殺之人曾經多次當街侮辱兇手父親,導致老人家氣血攻心而死,這一點,坊內鄰居都可作證。
於是現在的問題就是,兇手認為自己是為父報仇,乃是做兒子應盡的孝道,而被害人的父母則認為其故意殺人,要求判處死刑。
可不少街坊都紛紛求情,覺得為孝道報仇不應該判死刑,甚至有個讀過書的還因此寫了文章發表在了報紙上,引發了東都的全民討論。
大理寺那邊認為這案子比較棘手,就上報了。
目前作為宰相之首的狄仁傑曾經就是大理寺出來的,可鬧的這麼大的案件也是第一次見,如今民意沸騰,也不敢自己一個人處理了,於是便報到皇帝這裡來了。
李月辰看完之後放下了奏疏,端起茶杯輕輕抿了一口。
「辰兒認為此事當如何處理?」武則天扭過頭,看著她的側臉問道。
「殺人償命,死刑!」李月辰輕飄飄的回答道。
武則天端起茶杯:「可此人乃是為父報仇,況且民意都希望……」
「阿娘,若是案件靠民意來解決,那還要大理寺有何用?要律法何用?」李月辰反問道,「日後再有何種案件發生,交給民意去審判不就好了?」
「胡鬧!這豈能混為一談?」
「可事實如此啊!」李月辰攤了攤手,「再說了,自家阿爺被氣死這種理由也很難站得住腳吧?萬一他阿爺原本身體就不好呢?這不是純屬訛人嗎?」
說實話,在李月辰看來,被氣死這種理由是很難作為證據的,就算醫學上有被氣死的可能,但又如何保證就是因為這件事情本身而生氣呢?
況且現在的法律並不支持親自報仇這一說,更多的還是讓法律來作為懲戒手法。
所以這樣一來事情就簡單了,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就好。
「可如今民間都在大肆討論,你準備如何處理?」武則天反問一句。
她倒是不在乎案件本身,反而是比較在意女兒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能否讓各方都心服口服。
「叛死刑,」李月辰點頭回答道,「報紙上會說明所有的原因經過,阿娘放心,不會有問題!」
對此,李月辰表示非常有信心。
……
太陽落山之後,眾人回去吃飯,晚上聽著戰士們的歌聲去散步放鬆,享受著出宮之後的寧靜。
對於他們大多數人而言,可能一生都在出生地待著,所以能夠偶爾出門一趟,算是一個值得紀念的事情。
武則天也知道這一點,所以晚上並沒有要求他們陪著自己,而是讓他們自由活動。
孩子們也明白她的意思,於是各自帶著家人去到處溜達了,反正有孩子在,也不至於迷了路,正好也能看看海邊的晚上跟東都有什麼不同。
但與此同時,李月辰卻正在客廳裡面寫信,告訴狄仁傑對案件應該如何處理,以及到時候登報發表的稿子。
簡單地闡明觀點,在朝廷的角度上來說,被氣死這種理由站不住腳,也不能作為直接證據,所以判處死刑。
其中引經據典的說明了法律之中的各種條款,目的就是為了讓到時候看到報紙的人明白,朝廷判處死刑的理由是什麼,為什麼要這麼做。
不一定能夠讓所有人都心服口服,但是至少能夠讓大多數明白其中的原因和正當性,以及朝廷的考量。
其實這也算是一件好事,在李月辰看來,所謂「以仁孝治天下」本來就不太靠譜,主觀性實在太強了。
主觀性過強,就會導致同樣的案件在不同的官員看來很可能會有不同的判處方式,甚至可能是完全相反的結果。
法律的意義應該是行為的準繩,代表著絕對不能逾越的底線,所以應該儘量讓相同的案件都有相同的判罰過程。
所以以後必須想辦法修改一下,未來的朝廷的方針也要著重依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