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爭戰 第九十三章 戊午科場肅順顯威
更新:10-31 22:52 作者:路人四九 分類:玄幻小說
十月初七日,御史孟傳金上疏:伶人平齡,一無所長,本年順天鄉試,竟高中第七,事出反常,必有妖孽;懇請吾皇明查。
咸豐帝聞奏,欽命磨勘平齡中榜卷宗。
吏部查觀,平齡墨卷潦草不堪,硃卷竟有七處篡改。
咸豐帝詔令:平齡收監,徹查此案。
主考官柏葰惶恐,急急進殿面聖。
咸豐帝以茲事體大,拒而不見。
不日,平齡瘐斃。
伶人中榜,朱墨不符;人死口滅,事出蹊蹺。咸豐帝嗔,諭令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刑部尚書趙光、翰林編修郭嵩燾等,即刻磨勘所有中榜卷宗。
載垣等覆核二日,查獲嫌卷五十餘,考生羅鴻祀一卷,訛字竟至三百餘。
咸豐帝謹慎起見,欽召羅鴻祀,南書房面試。
羅鴻祀資淺才薄,果然名不符實。咸豐帝怒,立將主考官柏葰、副主考程庭桂、朱鳳標、考官浦安等暫行革職,欽命吏部即刻查辦。
吏部輕描淡寫,以去職、罰薪、革名,草草結案。
咸豐帝震怒,敕命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戶部尚書全慶三方會審、徹查。
肅順建言兵部尚書陳孚恩協辦。咸豐帝問故。
肅順道:三十年正月,吾皇即位之初,陳孚恩與怡親王殿堂爭辯,陳大言小義,遂以「乖謬」降級,陳、載二人自此不睦。主考官柏葰乃文淵閣大學士,一品大員,朱鳳標、程庭桂非御史即尚書;此次鄉試,牽掣甚眾。載、陳互相配合,或可釐清此案。
載垣等審查月余,拿獲應訊辦查議者五十人之多,其中廣東考生羅鴻祀,牽扯甚眾。羅鴻祀賄賂同鄉、兵部主事李鶴齡。李鶴齡復求同榜進士、考官浦安。浦安將羅鴻祀榜文,薦於柏葰。柏葰以文辭粗劣,剔除正榜。浦安收得錢財,心有不安,遂賄賂柏葰家丁靳祥,靳祥借理卷之機,陳倉暗渡。事成之後,靳祥孝敬柏葰紋銀一十六兩。柏葰不明就裡,欣然而納。
靳祥入獄,不日,竟又懸樑而死。
載垣、陳孚恩提審浦安,大刑未使,浦安既已供認,且又檢舉副主考程庭桂,暗授其子,收條謀利。
陳孚恩之子陳景彥,亦陷其中。陳孚恩驚,私求載垣、肅順,跪請相救。
肅順道:考前送條子,乞求關照。此比照交通囑託,賄買關節例,斬立決!然查無實據,空口無憑,孰能奈何?
陳孚恩恍然大悟,急至程府,謂程庭桂道:道光年間,愚兄鄉試,有人繕寫條子,恭奉穆相;此次會試,想來程兄,收條良多。
程庭桂笑曰:此乃陋習,吾雖得條百餘,然卻一私未徇。吾之犬子,爾之世子,皆乃俗人。世子之條子,言之有據,文理皆通,實乃上乘之作。陳兄請觀。
陳孚恩一把搶過,急置嘴中,強行吞下,方道:此比照交通囑託,賄買關節例,斬立決!程兄宜早作準備。
次日,載垣提審程庭桂,程遂將得條之事,一一供呈。
戊午科場舞弊案,至此全結。
柏葰乃文淵閣大學士,一品大員,勤慎無咎,與肅順一張一弛,相得益彰,咸豐帝無意處其極刑,曰:柏葰有無屈抑?。
然闔朝上下,竟無一人說情。
肅順看破玄機,上言道:禁錮久馳,上下容隱;此景再長,天昏地暗。取士大典,關係至重,亟宜執法,以懲積習。柏葰身為一品大員,非正法不足以儆在位!
咸豐帝深思再三,諭曰:科場為掄才大典,交通舞弊,定例奇嚴。自來典試諸臣,從無敢以身試法者。不意柏葰以一品大員,辜恩藐法,至於如是!柏葰身任大臣,且系科甲進士出身,豈不知科場定例?竟以家人干請,輒即撤換試卷。若使靳祥尚在,加以夾訊,何難盡情吐露?既有成憲可循,即不為已甚,就所供各節,情雖可原,法難寬宥。柏葰、李鶴齡、浦安、程炳采等,著即正法!程庭桂、陳景彥等發配新疆。
柏葰自為一品樞臣,若僅失察之罪,不過褫職而止。然刑部尚書趙光捧諭泣至,方知死期至也。柏葰長嘆:是必肅順弄權,吾其休乎!
程炳采臨刑悲嚎:吾為陳孚恩所紿,代弟到案以至於此。陳孚恩諂媚權奸,吾在冥間當觀其結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