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年全民瘦包骨,我有系統白富美 33 大春縣碼頭
更新:10-08 14:43 作者:那山那霧 分類:其他小說
吳大虎出聲抗議:「我不同意分給林家兩千斤,你說挖出來有五萬多斤,那如果沒有呢,如果挖出來只有兩千斤,那是不是全部分給林家?那我們大家都沒得分了,即使挖出的馬蹄比兩千斤多,那林家也不該分那麼多。」
里長瞪著眼睛斥道:「分給林家兩千斤,那是因為馬蹄是林家發現的,你有本事你去發現一片,我也分給你兩千斤。」
吳大虎立刻被噎得啞口無言。
他漲紅著臉怒道:「反正我就是不同意林家不幹活還能分那麼多馬蹄,老子不是免費的勞動力,誰願意當傻子誰去。」
吳大虎說完之後,憤憤地走了。
「呸,賤人,爛貨,還能分兩千斤!」大虎嬸朝林前前的方向吐了一口口水,跟著吳大虎走了。
吳大虎和大虎嬸這麼一鬧,村里還有兩三戶有意見的人也紛紛退出挖馬蹄的行列,都各自回家去了。
里長被氣得不行,他對著幾人離去的方向瞪了好幾眼,這才回頭對著人群說道:「還有誰有意見?不想參加挖馬蹄的,現在就可以退出,不過我話放在這裡了,退出的人家,一斤馬蹄都分不到。給林家兩千斤馬蹄那是給他們的獎勵,他們發現了那片馬蹄,但是沒有自己默默地挖,而是選擇告訴了我,讓我帶領大家去挖,這是為什麼?那是因為林家把大伙兒都當成了親人一般,不然他們大可以自己挖,不告訴大家,讓大家活活餓著肚子。」
里長的話都已經說到這個份上了,村民都不敢有意見,即便有意見,也只敢在私底下議論一下罷了。
里長見大家都沒了意見,便宣布:「既然大家都沒意見了,那現在大家都回家去帶上鋤頭背簍,跟我上山挖馬蹄,今天挖到的馬蹄都先放到祠堂,晚上我來分配。」
「喔!終於可以去挖馬蹄了。」
「快快快,回家拿鋤頭去,拿那把最順手的。」
「哎呀,我中午還沒吃飽呢,等會挖的時候我多吃點,晚飯都不用吃了,哈哈。」
「哈哈,你這個主意好啊,那我也這樣,咱們找個人少的地方挖。」
......
村民歡歡喜喜地回家去拿工具了。
林前前見會也開完了,囑咐自家爹娘:「爹,娘,你們先回去吧,我帶小明他們去一趟縣裡。」
林老爹嘴巴張開了又合上,合上了又張開,終究是什麼都沒說。
閨女一天天大了,主意一天天多了起來,他也不能說什麼。
林大娘叮囑他們路上小心,要早點回家,別搞到太晚了,如此云云。
林大娘平時是很少說話的,但是關鍵時刻囉嗦起來也不得了。
林前前和幾個小的連連點頭。
林老爹和林大娘這才一步三回頭地回家去了。
林前前帶著幾個弟弟妹妹,就往縣的方向趕去。
離曲溪村最近的縣城是大春縣,在曲溪村的西南面,走路的話要兩盞茶的功夫,來回就是半個時辰。
對於難得去一趟縣裡的曲溪村民來說,來回半個時辰壓根不是事。
林前前帶著幾個小的出了村子,翻過一個山頭,站在山頂上,就可以看到大春縣了。
大春縣旁邊是一條泰河,在其他河流都已經乾涸的情況下,泰河的水仍舊奔騰不息。
林老爹前兩天說過一嘴,如果曲溪河河床的那個水坑沒水的話,那村民只能到泰河去挑水了。
一擔水,一來一回要走半個時辰,一天一家的用水最起碼要兩擔,也就是四桶水,也就是說,每家每戶都要來回兩趟,這確實不是一個輕省的活。
林明明指著西南邊,興奮說道:「大姐,你看,聽說那座山擋住的那邊是明州,聽說那裡可繁華了,明安哥去過幾次,每次回來都會帶好吃的好玩的給小樂呢,小樂那小子幸福死了。」
「大姐,要不我們去明州逛逛吧,我們再爬一座山。」林月月一臉的興奮。
「三姐,明安哥說了,去明州要坐船的,坐船就要兩文錢一個人,咱們四個人,就去掉八文錢了,你有那麼多錢嗎?」林光光無情地反駁她。
「大姐,你看小光老是和我作對。」林月月不滿地叫了起來。
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