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啞念念不忘的情歌 第一章 你有沒有一個念念不忘的人?
更新:05-02 10:08 作者:one酸辣粉 分類:玄幻小說
測試廣告1 你有沒有一個念念不忘的人?
時隔多年,再一次登錄許多年未登錄過的論壇,偶然間看見一個帖子。美國小說網 https://www.gogogous.com/帖子的題目是一個問題:
你有沒有一個念念不忘的人?
如今的你,也許是一個為生活四處奔波的小白領;也許是一個事業有成,嬌妻在懷的大老闆;也許,你還是曾經的你。
無論是誰,腦海深處總會有一個念念不忘的人——是他,或是她。這份感情是愛情或者是友誼。是曾經,是記憶,是美好的時光。
有人說,一見鍾情,鍾情的是「外貌」,是自己的臆想中的那個人。
斑駁的樹影,一圈圈光暈,那個男孩,一身的軍綠色,第一次感受到「歲月靜好」。後來,才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與我是一個初中,知道他現在與我是一個班級。
我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那種好孩子,在初中就談過一次戀愛,後來沒了感覺很自然的分手,初戀也成為我的「閨中密友」。但是,如今的感覺跟之前不一樣。
「我認定他了。」我反覆對自己強調。
「我要追他。」我身邊的朋友都知道。
我追他,全世界都知道。
我追他,全世界都不贊同。
偶爾間聽到,有同學說,「即使方雅追上了秦歌,他們也不會在一起太久。」
方雅,是我;秦歌是他。
最後,我的確追上秦歌,也沒有在一起多久。
秦歌,是我青春記憶里念念不忘的人。
即使如此,我一直相信:
「唱到沙啞不變的是情歌。」
當我知道秦歌與我畢業於同一所初中時,我感覺很奇怪。光新中學其實挺小的,怎麼會同一所學校三年都沒有見過呢。我與秦歌都是光新中學初中部直升的,很遺憾在初中時互不相識。但是,我更加期待在他高中生活留下不可磨滅的記憶。
經年以後,他再次回憶那段青春記憶裡面有他也有我。
軍訓半個月,我一直默默地觀察他;同時跟我初中同學聯繫詢問關於他的消息。
很快我就搜集到一手秦歌的資料,這時我發現秦歌在初中部真是泯然眾人。光新中學最出名的就是每一年中考市狀元一定出自光新中學,然後中考狀元就去華光中學上學了。因為華新中學初中部是出名的師資雄厚,同樣高中部是出名的差,每一年考進本科的學生不超過100名。即使秦歌是以全校第二名進入光新中學高中部,但是市排名應該也是好幾百名,至少在那一屆初中部排名才二百多。如此看來,是普通的可以。在學校生涯。一般成績優異的才是風雲人物,初中時我不認識他,倒是平常。
與他,一直是我主動的,追他,給他送早餐、買早飯,為了他去學騎電瓶車,去他家門口接他。有時候,我覺得我與他的身份完全顛倒了,誠如歌詞「被偏愛的有恃無恐」,被我偏愛的他一直「有恃無恐」。高中三年,我與他的關係像極了偶像劇,有爭吵,分分合合,而且高調的可怕,全班都知道。
但是生活不是偶像劇,過多的爭吵,反反覆覆的分分合合,一點一滴磨滅我們之間並不深厚的感情。原本,我就是一個不太自信的女孩子,加以這場戀情我是主動方,導致我一直沒有安全感。
後來,高三那年發生一次劇烈的爭吵,再也沒有複合。冷戰期間,我企圖與其他男生走的很近,讓他吃醋。電視劇里,不都是那樣演的嗎?男主看見女主和男二走得很近,然後吃醋,最後男主就去找女主符合了。
可是,我不是女主,他也不是男主。
我們是各自時光里的小小的過客,就像兩條相交的線,相遇後,走進對方的生活後,慢慢地漸行漸遠,淡出對方的圈子。
後來,我也談過幾次戀愛,後來多是慘澹收場。回憶起來,還是高中這段時光,記憶深刻。有時候,真的希望他是余淮,我是耿耿。雖然錯過數年依然可以重逢,可是多年前的余淮是最好的余淮,多年後的耿耿是最好的耿耿。方雅一直是普通的方雅,秦歌一直是最好的秦歌。
方雅與秦歌之間不止是一首青春之歌,唱到沙啞依然追不上情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