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年間 第三十三章 闖禍了
「來的正是時候」,譚澤露見對隊正說道。一筆閣 www.yibige.com
隊正看著譚澤露:「你是何人?」
隊正又掃了一眼受傷的李福生以及半大小子:「這是你乾的?」
「這是我乾的」,鄭嬋兒搭腔道。
隊正眼珠子轉了轉,對鄭嬋兒搖頭,示意她不要說話,轉而對譚澤露喝道:「大膽!當眾鬥毆!你眼裡可還有律令王法?」
「既然是當眾,何不問問在場的百姓,誰鬥毆,誰傷人自然清楚!」
「是鄭嬋兒打的!」,百姓中有人喊道。
「胡說!你們這群刁民,要包庇這個黃口小兒不成?」
隊正對金吾衛軍士喝道:「來啊!將這個當街鬥毆、傷人的黃口小兒拿下!」
「是!」
軍士上前,想要綁縛譚澤露,譚澤露喝道:「誰敢上前造次?」
隊正拔出刀來:「抗法者,格殺之!」
「其一,我無罪,安敢捕之?其二,我未持仗,安敢殺之?殺之徒二年!(根據《唐律疏議》記載,持兵器,棒杵等的罪人拘捕,馬上可以殺掉;罪人逃跑,不論持兇器與否,追上可以殺掉;但是罪人沒逃跑,亦沒有持兇器,就不能殺掉,誰殺掉了罪人,就要被流放兩年)」
此言一出,隊正上下打量了一眼譚澤露,看穿著像是富賈家的郎君,但言談舉止卻又像是官宦家的郎君。
「管他呢!這小子的阿翁再大能有宰相大?」,這是隊正得出的結論。
隊正舉起刀抵在譚澤露的下巴上:「再敢胡言亂語,割了你的舌頭!來人!拿下!」
「放肆!!」,譚澤露一把扯下掛在腰間的魚袋,拿出其中的魚符:「我乃大理寺少卿譚澤露,爾等安敢侵犯?!」
(PS:這裡的魚符就是證明官員身份的隨身魚符)
雖然隊正沒見過譚澤露其人,但是各種離奇傳聞他也是聽過的,隊正倒是一直想見一見這位下凡的文曲星。
雖然隊正沒想過自己會在什麼時候、什麼場合見到譚澤露,但絕對不會是在這種進退兩難的時候、騎虎難下的場合。
「譚······譚少卿······」,隊正一時之間不知該說些什麼。
「身為金吾衛隊正,官威倒是很大嘛!可見平時有多麼的驕橫!如此執仗行法與誣告何異?當立即押縛有司治罪!」
「我······,少卿恕罪,少卿恕罪!」,隊正懼意立現,趕緊單膝跪地(古代將士因為有甲冑在身,不方便雙膝跪,故而改為單膝跪地)求饒。
「誣告者,反坐!(即誣告人要承擔其誣告別人的罪狀進行處罰。但如果不是故意誣告,則不構成誣告罪)」
「眾金吾,還等什麼?還不把此賊拿下!」,譚澤露面色冷峻對圍在附近的金吾衛軍士喊道。
金吾衛軍士面面相覷,拿不定主意。
「怎麼?你們想包庇他嗎?你們想受杖刑嗎?(根據《唐律疏議》記載,金吾衛在他所巡檢的區域之內,知道有人犯法卻不舉發抓捕的,要受到一定的懲罰。比如有人犯法要流放一年,那麼金吾衛不舉發抓捕的,要被杖打八十下)」
金吾衛軍士被譚澤露說動了,他們將目光都集中在隊正身上:「隊正,職責所在,還請不要怪我們」
「你們要幹什麼?」,隊正驚恐的望著他的部曲,下意識的拿起刀。
「你要持仗拒捍?這可是死罪!把刀放下!!」,譚澤露喝道。
「咣當!」,隊正的刀掉在了地上,金吾衛軍士上前將他綁縛。
再看鄭嬋兒,已然失了威風,呆在原地聽候處置······
與此同時,距離長安千里之遙的大同川,烏介可汗正怒不可遏的咒罵著李德裕和皇帝,被踩踏過的聖旨落在一邊。
「一群忘恩負義的小人!!該死的李德裕!該死的李炎!」,烏介可汗一腳胡凳踢翻:「當年就不該借兵給漢人!」
嗢沒斯站在一邊:「可汗息怒」
「息怒?怎麼息怒?這是在羞辱我!豐余、安西倉早就廢棄了,哪裡還有糧食?這是詭計!這是詭計!這是把我綁在大唐戰車上的詭計!」
「大唐皇帝看我失去故地,便輕薄於我,回鶻男兒何時受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