梟宋 107 不告也要告
更新:08-15 02:19 作者:曾經淡然 分類:軍事小說
「大人,高二是我泉州商會的一員,此案涉及到商會,還請大人容小人細細回稟。」此時,顧之淳適時的站了出來。
蘇曉立刻開始配合:「既然涉及到商會,本官允了,速速道來。」
顧之淳鄭重的施禮:「大人,高家兄弟爭產本與商會無關,小人之前也不識得高二,但前幾日高二找到小人說其兄與族人把他趕出家門。小人記得大人說過,泉州商會的建立本就是為了相攜互助為本,凡加入商會者都有權讓商會代理糾紛。此是小人整理的相關文書與物證,有坊市門面的資料,不過資產皆是高二之兄高大出走後他經營所得,還請大人明鑑。」
蘇曉一揮手,一旁的書吏立刻上前,蘇曉則是看向高氏家族的族長高懷民:「高二被趕出家門侵奪財產,此言可屬實?」
高懷民趕緊躬身施禮:「大人,高二本是一屆貧民,昔日高大外出行商曾留下養育兒女之資,這有人為證。至於坊市門面與其他資產都是在建起坊市之時高二利用高大的房產所換取,經營布匹之資也是來源於此。當然,高二也曾有一處房產,不過那處房產不值幾個錢。現今房產是後來高二用經商得來的錢財建起,此處房產與後來購置的土地都是用高大所留資產獲取。因此,幾乎所有資產都應屬於高大,所以族中方有此舉......還請大人明斷......」
高二利用了兄長的資源不假,但省略的事實不是事實,高懷民的說法越過了高二的苦心經營,也越過了高二對侄子與侄女的照顧。而在宗族社會之下,資產屬於高大沒有異議,但高二的努力經營沒有失去自己的本心,他對得起自己的兄長,也對得起自己的子侄。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儘管高二利用了兄長的資源,可他自己何嘗不是開拓了經商的資源才讓這個家有了今天的富足,可高大回來後勾結族中人,如此對待自己的弟弟根本說不過去。
蘇曉不再理會高懷民,他看向仍舊趴在地上的高大:「高大,我來問你,你的兄弟高二自你走後可對得起你的一雙兒女,可曾虧待他們?」
可能是市舶司的衙役下手機會少,對打板子有些生疏,這次有些下手過重,高大被打的昏天黑地,蘇曉的問話他很久才反應過來:「回..大人,未曾虧待。」
「好,既然未曾虧待侄子、侄女,這說明你的兄弟高二沒有失德,苦心經營也未曾辜負你這做兄長的囑託。」蘇曉的眼中露出犀利的神色:「那你可曾想過,如此對待自己的兄弟,你的兄弟與家人以後何以為生?常言說兄弟心,其力斷金;你回來本是好事,兄弟相協完全可以把生意做的更大更好。如此斷絕恩義,你的兄弟對得起你的子女,你可對得起你的侄子、侄女?如此行徑,如何做子女的榜樣?讓他們以後如何對待自己的兄妹親人?」
蘇曉說的是道德問題,也是教育下一代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古代是一個生活中最重要的課題,家長是孩子的表率,高大這樣做,他自己的孩子長大以後呢?道德與人品在每個時代都意味著認可,人屬於群居動物,道德和生活息息相關。高大看到的只是眼前利益,一旦這案子按照常規結案,高大將失去左鄰右舍與親朋的認可,無論是他的孩子,還是高二的孩子都將蒙受心理的陰影,對高大來說可謂有得有失。
「大人...小人的二弟並未流離失所,城北還有老宅,尚有祖輩留有田產,小人也準備給二弟一些資助......」
高二給家中帶來的是數十萬貫的家財,高大卻如此吝嗇的回報自己兢兢業業守家的弟弟。高大終歸是沒有醒悟過來,金錢迷住眼睛算是人本性的一種體現。本來這個案子就已被蘇曉在心中定性,最後的結果基本上不會有很大改變。
既然這樣,現在蘇曉可以心安理得處理了:「既然如此,那本官就秉公而斷。」
趙孟傳已經意識到要發生什麼,他果斷插言:「本案依老夫來看尚需斟酌,舉證與人證皆有不足,還望提舉大人採納。」
老傢伙又想逃!
走了之後想再拉回來絕無可能,可蘇曉又不能不給趙孟傳面子。為了讓今天的案子有一個見證,蘇曉決定無恥的繼續下去:「既然知州大人如此說,那這樣好了,本官做一個初步審理,以備之後的判案,可好?」
不可好也要可好,趙孟傳滿嘴發苦,蘇曉的迂迴戰術讓他現在無法脫身,走不脫,他只剩下無奈的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