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大律師:開局律所破產 第二百五十二章 公開
當北原的話語拋出來之後,整個法庭安靜了幾分。這一瞬間,仿佛在場的人竟都不由自主地陷入了長考。按照生命科學系的授予博士學位細則,申請人必須有兩篇已發表之論文作為申請博士學位的研究成果。而眼下,這位律師以這兩篇論文上尚未進行公開發表為由,否認其屬於申請博士學位的成果。這樣,乍一聽去,雖然荒謬,可是可是的確像是能夠成立的。
竹澤聽到北原的話語,不由得也愣了幾分。一開始,她沒有反應過來北原是什麼意思。等反應過來之後,就連這位訴訟經驗十分之豐富的女律師也暗暗地吃了一驚。申請博士論文學位的研究成果必須是公開發表的,而涉桉兩篇論文尚未公開發表,因此,不屬於申請博士學位的研究成果。因而,大學也就不能據此作出撤銷博士學位的決定。
這乍聽起來像是一個很荒謬的觀點。
可偏偏卻是邏輯一環扣著一環。
聽上去無法反駁。
若是美希子是在校生還好,如若出現這種事情,定能隨便找個由頭就將其開除。可偏偏美希子是已經畢業,順利拿到學位的人。這也就的確意味著,除非她據以拿到博士學位的成果存在學術不端,否則大學的確沒有依據將美希子開除。
冷不丁地,竹澤打了一個寒顫。
等等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起逐漸認同了原告律師的觀點。
這位女律師看了看前方,不知為何她驟然感覺到,這起桉件也許不像一開始看起來這麼簡單,也許也許這起桉件,他們真的存在獲勝的可能性
但是,這個念頭剛一冒出,隨即竹澤就強行壓下,她立刻鎮定了一下心神開口道:「被告人所言涉桉論文不符合公開發表要件並不正確。原告美希子已經收到了涉桉兩篇論文的的接收信。兩篇論文已經進入了正式的發表流程,只是等待輪候版面而已。因此,涉桉兩篇論文已經屬於公開發表的範疇。」
「哦。是嗎?」北原若無其事地反問道。
隨即這位男律師從身後的台面拿出了一張又一張的A4紙,展示在眾人面前。只見得這些A4紙上,是對近年以來京都大學理學部生命科學系畢業博士生的資料匯總。由於這些理學博士接受公帑資助,因此他們畢業的博士論文以及公開發表的研究成果均在大學網站有公開,以便接受納稅人的監督。
「裁判長。」北原開口道,「原告代理人收集了近8年以來,京都大學生命科學系博士生的畢業有關資料。上述資料均顯示,已獲頒博士學位的候選人所申報的論文成果均為已經見刊的研究成果,無一例外。此項數據可以表明,京都大學的生命科學系在審核博士候選人資格時,其「公開發表」的標準就是指公開見刊。」
「原告代理人顯然是倒果為因。」竹澤立刻反駁道:「進入京都大學攻讀博士者都是極其優秀和自驅力強的人物。他們有公開發表的成果不足為奇,不足以證明被告京都大學審核所謂博士學位的研究成果,必須要以見刊發表作為標準。」
北原隨即再度拿出一張A4紙。只見這張紙上面是手機line軟體的對話截圖,顯示的正是美希子同系行政秘書的對話。在截圖之中,對話框顯示美希子正在詢問提交攻讀博士期間成果的,是否必須為公開見刊的成果。卻見上面行政的回覆,正是——「是的」兩個字。
「裁判長。」北原開口道,「現在原告代理人展示的是我當事人美希子在校期間層詢問過系裡行政秘書關於畢業的問題。當時,行政秘書於線上回復,博士在讀期間成果必須是已經公開見刊的成果,才能算作公開發表。由此可見,京都大學對生命科學系對於「公開發表」的界定就是「公開見刊」。」
「原告代理人又在強詞奪理。」竹澤回應道,「原告所謂答覆只是行政秘書的私人答覆,不代表是學院的正式(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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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事實上,在原告自己提交的《博士在讀期間研究成果表》的附註中,大學生命科學系就已經載明了「未公開見刊的研究成果,需提交期刊的刊稿信。」這充分表明了大學只需要期刊表示同意刊登的刊稿信,即可列入公開發表之成果。」
北原冷笑一聲,「然而,我當事人美希子並未向大學提交涉桉兩篇論文的刊稿信。且生命科學系也未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