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 533【又一條大魚】
曹本淑和梁廷新兩個廉政官,在鐵匠鋪守了好幾天,都沒看到有人來放火燒屋。
衢州府大法院的官差,倒是來通知范氏開庭。
涉及命案,必須公審,也即百姓可以旁聽。
此案的初審,在西安縣法院進行。
前後休庭好幾次,最初的證人證詞,都指向馮日昇故意把人推下樓。
但最後一次開庭,證人證詞完全變了,死者不是馮日昇故意殺害,而是馮日昇的隨從誤殺。馮日昇當時只是給了兩拳,且並非蓄意毆打,喝醉了酒口角衝突而已,賠點銀子給死者家屬就搞定。那個隨從過失殺人,被判流放台灣。
由於積極賠償,死者家屬沒有上訴。
中國古代不但有上訴,還有死刑覆核制度。
只有謀逆等重罪才判「斬立決」,但也不是直接殺。先交刑部審罪,再交都察院參核,復交大理寺審允,最後交給皇帝核准。
還有一種「斬監候」,俗稱秋後處決。
在處決之前,犯人可以上訴。即便不上訴,也要交給刑部審核,最後交給皇帝簽字。
從制度而言,中國古代的每個死刑犯,都是皇帝簽字之後再砍頭。實際操作當中,當然不可能如此,基本刑部和內閣走一遭就行,否則遇到萬曆這種怠政皇帝,全天下的死刑犯都能笑死。
趙瀚改革司法衙門之後,依舊保留死刑覆核制,但不用驚動皇帝和內閣,刑部、大理寺自行處理即可。
只有一直打到大理寺的官司,皇帝和內閣才會出面。
這天,戴文孟、梅竹友喬裝打扮,穿著一身布衣去聽審。攛掇范氏鳴冤翻案,便是戴文孟的主意,他想看看本地官員會怎麼處理。
陳岸走到他們身邊坐下,低聲說:「抓不住官員把柄,證人已經被買通了。范氏不願撤回訴狀,鄭家就去跟目擊者接觸,還寫下證詞讓他們串供。就算能證實鄭家收買證人,但也找不出官司的漏洞。本地法官的判決,不論是去年那次,還是今天這次,肯定完全合規合法。」
梅竹友嘆息:「當官的也不傻,他們喜歡銀子,更喜歡自己的腦袋。鄭家飛揚跋扈,一查就能抓。可本地的官員,恐怕只能抓到些小嘍囉。」
陳岸說道:「抓了鄭家人,肯定把當官的供出來。」
「供出來又如何?」戴文孟冷笑,「當官的不認賬,說自己是被污衊的,怎麼拿出他們犯罪的證據?陛下說了,咱們廉政官,最忌缺乏證據胡亂抓捕官員。」
如果沒有證據,廉政官就能亂抓人,那跟錦衣衛就沒啥區別了,而且是權力最大時候的錦衣衛。
梅竹友說道:「現在能抓的,只有負責工程招標的官員,幫著鄭家欺行霸市的官吏,還有大牢裡的獄吏獄卒。其他官吏,完全可以推得一乾二淨。」
戴文孟提醒道:「別忘了,城外那些鎮長、村長和農會!」
「對,這些人也該死,」梅竹友咬牙切齒道,「特別是那些農會會長,陛下組建農會,是為了給農民出頭,如今卻成了盤剝農民的幫凶。」
「嗙!」
大法官鮑守約拍響驚堂木:「帶原告!」
范氏被帶到法庭原告席,殺人嫌犯馮日昇隨即帶到。
馮日昇滿臉笑容,白白胖胖的,似乎羈押這幾天吃得不錯。
書記官陳述一番案情,第一個證人被帶上場。
那是個酒樓掌柜。
「舒守義被殺那天,你可在場?」
「在場。」
「是哪天哪時?」
「去年元宵之後,舊曆正月十八,大概是正午時分。」
「你陳述一下自己的所見所聞。」
「當時草民正在櫃檯,聽夥計說,樓上打起來了,草民便打算上樓勸架。卻是那舒守義喝多了,撞到解手歸來的馮老……馮日昇。也不曉得誰先罵人,他們兩個就吵起來,繼而扭打在一起……馮日昇醉酒不支,被打倒在地。馮日昇的隨從馮雲,義憤填膺之下,也跟舒守義扭打。兩人都是醉酒,在扭打之間,舒守義被推下樓摔死。」
「你親眼見到,馮雲把舒守義推下樓的?」
「草民親眼所見。」
「不是馮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