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真的不務正業 第二百一十五章 一魚兩吃_頁2
更新:11-14 08:07 作者:吾誰與歸 分類:科幻小說
戶正六品武官,統兵120人,朝廷既給不了俸祿,也給不了統兵,就是個恩榮。
唯一的作用,就是日後子孫說起來,自己祖上為大明立過功。
「既然都無異議,那便如此。」朱翊鈞看廷臣們都不反對,從善如流的同意了報功之典。
張居正摸出了另外一本奏疏說道:「山東巡撫、巡按劾奏,昌邑知縣孫鳴鳳贓私狼籍。」
「海總憲說:陛下勵精圖治,臣等仰體德意,以節儉率百僚,法度亦稍振舉。維是有司貪風未息,欲天下太平,須安百姓,欲安百姓,須有司廉平。進只顯示孫鳴鳳,貪鄙枉法,理應嚴懲。」
殺貪腐之風急先鋒海瑞海總憲,鑑定了這個孫鳴鳳不是清廉臣子,必須要嚴懲不貸。
朱翊鈞拿著手中的奏疏說道:「嘖嘖,這個孫鳴鳳當了三年知縣,就貪了七萬兩銀子,貪的連頂頭上司都看不下去了,直接將其舉辦了,生怕孫鳴鳳繼續這麼貪下去,把火燒到自己身上。」
按照既往不咎的原則,在海瑞未曾領殺貪腐之風事之前,之前的賄政,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過去了,畢竟過去不強調,現在強調了。
山東巡撫巡按把這個孫鳴鳳舉辦了,就是這孫鳴鳳在朝廷三令五申之下,仍然舊俗不改,收縉紳銀兩包庇權奸。
「七萬兩銀子,在洪武年間,夠剝皮揎草3500次了。」朱翊鈞連連搖頭。
孫鳴鳳查實的貪腐就超過了七萬兩白銀,能夠養一個步營一年時間了。
萬士和聽聞陛下如此說,非常確定的說道:「陛下,剝皮揎草從未見國典,更無實例,可是太祖高皇帝對貪腐之事,深惡痛絕,曾經四次親自下詔,處死貪官數人。」
萬士和查遍了國典信史,未曾發現剝皮之說,不過是後人為了渲染高皇帝的殘暴而已。
但是高皇帝對貪腐處置是非常嚴苛的,動輒殺頭,僅僅親自下旨斬首示眾就超過了四次,而且是貫穿了整個洪武年間,也正是在這種高壓之下,高皇帝的殘暴形象,才變得越來越根深蒂固。
「押入京師徐行提問,依大明會典,削官身剝奪功名,不得簽書公事,流放呂宋吧。」朱翊鈞選擇了頂格處理,反貪是姑息之弊後,整飭吏治的重要手段。
馬自強看完了手中的奏疏,疑惑的問道:「萬太宰,昌邑知縣、費縣知縣的空缺,由東平州的同知楊果、判官趙蛟充任?」
費縣知縣已經缺了半月有餘,費縣知縣不是個貪官,是病死任上,吏部掌握人事任免權,也叫銓部,所以推舉了同知楊果、判官趙蛟。
「楊果趙蛟二人,並非進士、舉人出身,而是吏員。」禮部尚書馬自強提醒萬士和,這玩意兒違反了現在官場生態,沒有功名,怎麼可以當官?
既然是小吏,就一輩子當吏員好了。
萬士和頗為確信的說道:「沒有出身不是問題,德行賢能,九年升轉,乃是國朝祖宗成法,為何不可?朝廷用人,任人唯賢,這二位都是九年升轉,處理政務,主持地方之事,遠比一些剛讀完書的進士要強得多。」
焦竑和張嗣文第一次在全楚會館見面,就討論過一個問題,那就是吏員升轉官身,從吏到官,從宣德年開始,就隔著一條不可逾越的天塹。
而現在,萬士和要打破這種天塹,要給楊果和趙蛟升轉官身。
萬士和的理由是,祖宗成法,這是洪武永樂年間舊制,既然進士舉人不好用,還不如用這些經年老吏。
「也確實是這樣。」馬自強沉默了片刻,贊同了萬士和舉薦吏員為官的行為。
馬自強是張居正的人,都比較重視循吏,會試殿試中式,考中了功名,這些個讀死書、死讀書的讀書人,到了地方,真的鬥不過這些縉紳,而吏員出身,那都是經年老吏,對付這些個縉紳,那是有辦法的。
眼下大明在清丈,王世貞被罷免,不就是因為江陵縣清丈鬧出來的亂子?
「先生以為呢?」朱翊鈞看向了張居正問道。
張居正斟酌了一番俯首說道:「孫鳴鳳貪蠹,正恃進士出身,故敢放肆,若舉人吏員,歲貢必有所畏忌,臣以為,陛下日後用人當視其功能,不必問其資格。」
孫鳴鳳這個進士有同榜、有座師、有同鄉,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