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俠盜混都市 第1418章 :你喝水,我吃肉
更新:04-21 19:53 作者:風中的陽光 分類:女生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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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出現在了張良華的視線中。筆神閣 bishenge.com
上一次看到同類,還是在數天前的那條河邊,卻仿佛過了幾個世紀那樣漫長。
唯有來到荒無人煙的沙漠內,獨自跋涉十天以上的人,才會由衷地覺得以往那些看不慣的人潮人海、車水馬龍,原來是那樣的可親,可愛。
說到底,人這種生靈終究是一種群居動物,唯有那些大隱高士,才能享受孤獨。
這種獨自行走,唯有天上白雲,與腳步聲陪伴的日子,孤獨枯燥的能讓人發瘋,張良華多麼希望能夠看到一個活著東西,哪怕是一條野狼,或者是蜥蜴也好。
很奇怪,這些天來張良華並沒有看到剛進沙漠時,總是看到的這些東西,它們好像也知道越是接近羅布泊最深處,危險就會越大那樣,絕不會輕易向這邊多走一步。
數天內睜眼看去都是相同景色的枯燥,讓張良華有些後悔,不該讓宋天問的腦袋,躺在他背上挎包內--如果老宋能活過來,張良華寧願背著他前行,只要他還能說話,讓自己感受到並沒有被世界所遺棄就行。
可惜的是,腦袋被砍下來的人,是不可能再活轉過來的。
宋天問那顆腦袋,此時好像也重了很多,壓得張良華總想坐下來歇息,按著肚子,聽裡面咕嚕咕嚕的水流動聲。
踏上羅布泊之前,張良華準備了海量的水。
水,對於任何一個準備踏上荒漠的人來說,都是相當重要的,尤其是張良華,在斷水超過十二個時辰後就會變形,超過二十四個時辰,就會全身發癢,超過三十六個時辰,那些被他抓撓的傷口就會開始潰爛,超過四十八個--他就變成鹹魚幹了。
所以哪怕他車子裡裝載了很多水,還是就可能的順著河道前行。
不過張良華太在乎水的結果就是,他無法同時攜帶其它用品,比方車子所用的汽油,填飽肚子的食物等。
汽油或許還不怎麼重要,因為踏進羅布泊腹地後,車子在連綿起伏不斷的沙丘面前,前行的速度還不如步行,很快就得拋棄的。
關鍵是食物。
喝再多的水,貌似也比不上一個饅頭更抗餓。
這也是張良華極度渴望見到野狼、蜥蜴的主要原因,最好是能碰到一隻野駱駝--現在他能保證,他飯量大的能一口吞下一隻駱駝!
好幾次,他都想拿出宋天問的腦袋了。
宋天問的頭顱雖然消瘦,乾癟癟的,不過還是有些肉的,吃不飽也能讓滿是水的肚子,不再咕嚕嚕的叫喚。
想到宋天問臨死前所說的那些話,想到他的腦袋,就是自己能否敲開九幽世界大門的門票,張良華只能忍住。
現在,遠遠的,他忽然看到了一個人。
「希望他能有食物,畢竟吃人肉總是會讓人噁心的。」
張良華望著前面那個正在手腳並用爬上沙丘的人影,眼睛發亮低聲喃喃了句,剛才還打軟的腿子,這會兒滿是力氣了。
華夏史書上多次記載,在大災之年人們就會易子而食,吃觀音土等事兒,已經重複證明了飢餓有多可怕,只要能活下來,吃人肉又算得了什麼?
人本來就是與獅子老虎惡狼同樣的動物,只是自己制訂了一套不要人吃人的規矩、並嚴格遵守罷了,但是在特殊情況下,這套規矩就沒必要去遵守了。
惡狼在快要餓死時,何曾放過捕殺同伴的想法?
白婆婆就是這樣認為的,更何況她也從沒把自己當做是一個正兒八經的人,儘管她這次外出,已經不再是鮫人,而是個正兒八經的人了。
既然不是正兒八經的人,那麼自然沒必要遵守人類制訂的那些陳舊規矩了,反正人早晚都會死,老死病死被車撞死是死,別活生生的吃掉也是死。
左右都是個死,怎麼死--很重要嗎?
「希望,你的肉不要太酸,婆婆我這兒沒有調料的。」
白婆婆仰面躺在四十五度的沙丘斜坡上,故意把裝滿水的行囊抱在懷裡,遮住了自己大半個臉,只留下一隻眼睛看著快步走過來的那個人。
同某個人刻意順著河道前行不一樣,那場黑風暴過後沙丘的移動,讓白婆婆迷了路,白白多走了幾天冤枉路後,才慢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