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夏 第十七章 清官難斷家務事
方晴自然是覺得孩子被打怕了,壯膽地道一句:「你別怕,說實話,警察會幫你!」
蕭野抬起頭,沒有特別的情緒:「沒有。」
說完,轉身進屋。
蕭強東很滿意的神色,拍打自己心口:「警察同志,你們都看見了吧?我是真冤枉!」
警察:「你哪裡冤枉了?孩子背上的傷不是你抽的?」
蕭強東一時被噎。
警察:「教育這個年紀的孩子打沒有用,得講道理,得耐心!」
蕭強東:「是是是!」
方晴教書多年,以前也遇到過被家暴的孩子。
她當時找家長聊過,信了家長的一面之詞,沒有管下去。
那個孩子的下場,是終身需要掛著尿袋生活。
悲劇發生後,學校組織捐款去醫院看孩子。
看著躺在病床上傷痕累累的孩子,方晴別提多後悔了。
有時候,可能真的只需要再多一句話,或是再多一個行為,就可以阻止悲劇。
現在,方晴選擇站出來。
她對警察說:「警察同志,這位先生多次施暴,不能只聽他的一面之言,或許,可以問問周圍的鄰居。」
蕭強東捏緊拳頭,但是礙於警察在,只是兇狠的瞪著方晴。
警察覺得方晴的話也沒錯,於是去五樓和四樓詢問鄰居。
除了有一戶鄰居沒在家,其他三戶鄰居紛紛表示『沒聽見』、『不清楚』。
事情到這裡,方晴也再無他法。
在方晴對上蕭強東憤恨的目光時,方晴叫住警察:「警察同志,請問這次出警會有記錄嗎?」
警察表示,有。
方晴:「我平時沒和人交惡,如果我出事,應該會第一時間調查這位先生吧?」
方晴以此震懾蕭強東的報復念頭。
蕭強東也不是傻子,只能吃下啞巴虧。
不過他關門時,還是耍橫地指了一下方晴,意為警告。
警告她少管閒事!
後來許之夏問過方晴,那樣出頭不害怕嗎?
方晴說當然害怕啊,但如果在能力範圍內便不能坐視不理。
良心會過不去。
人生漫長,如果良心有虧,餘下的日子就都不好過了。
許之夏再看見蕭野,已經是半個月之後了。
那天有堂體育課,許之夏剛跑完八百米,累得像是只剩一口氣。
而旁邊的籃球場上,蕭野在冬日暖陽里穿著單薄的短袖,蹦得三尺高,連連得分。
許之夏勻著氣,視線追著穿梭在球場上的那抹靈活又氣勢的身影。
她腦海里還閃過他打群架的樣子。
她想不通,他面對施暴,怎麼會沉默無聲。
進一步了解蕭家的事是在2007年的元旦節。
國家法定休息日,許之夏和方晴都放假。
兩人難得同時休假,打算好好在家做頓飯,於是一大早就去菜市場買食材。
正巧,碰到住二樓的朱姐。
朱姐,就是許之夏母女倆搬到『建設小巷』第一天,嫌她們的行李擋了過道的女人。
不過現在,朱姐和方晴關係很好,每次碰見都能聊會兒。
其實,也不是那種好。
朱姐有個兒子數學很差需要報補習班,通過方晴內部關係爭取到一定的優惠。
所以,關係好。
昨晚,對門又發生了暴力。
方晴也無能為力。
只是在忍無可忍的時候,去拍了對面的門。
在一個活禽攤位前,方晴和朱姐一拍即合分了一隻雞,等著攤主分殺。
等候的時候,方晴不由說起昨晚的事。
說到這事,朱姐不禁壓低聲線:「那家人,你別去管,管不著,還惹一身腥!」
方晴詢問:「他們家…是怎麼回事兒?」
朱姐:「那人叫蕭強東,是個賭徒,老蕭當年就是被他活生生給氣死的!」
『建設小巷』是職工樓,當年造車廠給優秀職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