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巷1 第二卷:黎明之前 第143章:六哥
菜的味道不錯,四人早已都飢腸轆轆,狼吞虎咽了一番後,四人準備走人。老王去前台付錢,收錢的小妹怎麼也不肯收,說是老闆說了給他們免單。
許明之皺了眉頭。
這時,旁邊的餘光忽然輕輕碰了他一下,見他疑惑地朝他看過來時,他抬手指了指吧檯後那個柜子上某個不起眼的角落。
那裡擺著一個監控,很小,很不起眼,兩邊還各放了一些酒水飲料,不細看根本發現不了。
之前,他們只顧著查看入口和庭院內有無監控,倒是沒太仔細查看這前台這邊。
許明之收回目光後,立馬上前一步與那收銀小妹說道:「麻煩把你們老闆叫過來一下吧。」
收銀小妹正因為這收錢一事頭疼呢,見他們要找老闆,如蒙大赦,趕緊拿手機給老闆打電話。
可兩句話下來,收銀小妹卻苦著臉沖許明之說道:「我們老闆剛出去了,不在店裡。」
許明之皺了下眉頭,他大概猜到這老闆很可能是不想再見他們,所以故意躲出去了。不然這店裡生意這麼忙,他是不可能走的。
想著,他伸手從收銀小妹手裡要過了手機,直接說道:「你們收銀台背後有個監控,我先看一下監控記錄。」
電話里靜了一瞬後,才傳來老闆的聲音:「記錄在我手機上,你們稍等我一會,我馬上回來。」
大約七八分鐘吧,老闆氣喘吁吁地從門外跑了進來,而後一邊跟許明之道歉,一邊找出手機上的監控記錄,遞給了許明之。
許明之沒細看,就又把手機交給老王,讓他幫忙把監控視頻記錄都發給技術科。
趁著老王擺弄手機的時候,許明之按著老闆,終於把錢付了,甚至按照他們點的菜的菜單價還多付了一百塊錢,算是算上了那幾碟涼菜的錢。
「我們吃飯付錢是應該的。要是不付錢,那就是違規。老闆你也不想害我們違規吧!」許明之話說到了這份上,老闆自然得要識趣。
這邊錢付好,又等了一會,老王才把手機還給了老闆。
四人剛從山莊出來,之前吃飯的時候,許明之發給技術科的那幾個電話號碼,都已經有了結果。
總共七個號碼,3號五個,四號兩個。使用者的相關身份信息都發到了許明之的手機上。
說來倒也巧,這些號碼的使用者中,竟然還有個熟名,陳啟傑。
陳啟傑來這玉合山莊,是四號那天。
四號總共有兩個人預定,其中一人就是他。
是巧合嗎?
根據法醫的鑑定,沈旗螯死亡應該是在4號之前的事情了。許明之剛才拍下4號的記錄,也是以防萬一,卻不曾想,竟見到了陳啟傑的名字,這多少讓人有些意外。
而三號總共五個人預定,五人都是連安市人,其中三個還是玉合鎮人。
五人歲數都不小,都在四五十歲左右,都已成家,孩子也都不小了,名下各有資產,多少不同,但經濟條件都不差。
只是從這些信息上看,看不出任何可疑之處。
除了陳啟傑。
許明之將這些信息大概說了一遍後,轉頭問旁邊坐著的孔振東:「孔哥,這陳啟傑你怎麼看?」
孔振東撇撇嘴,道:「看不來。」
他顯然是不想說,不過許明之也不是真想從他這裡聽到些什麼意見,詢問也只是客氣而已。他抬眸問餘光:「你怎麼看?」
卻不想,餘光也道了一句:「我也看不來。」
許明之詫異地看了一眼餘光,接著收回目光,不再多問。
孔振東在旁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饒有興味的笑意。
這時,開車的老王大概是覺得車內氛圍不太對,開口問道:「我們現在是直接打道回府呢?還是找個地方先住一晚?」
許明之想了想,道:「回去吧,明天讓老袁來這裡跑一趟,再重新確定一下沈旗螯的死亡時間。」
如果廣溪縣公安局那個法醫得出的死亡時間沒有問題,那陳啟傑應該就是沒問題的。可如果死亡時間是錯的呢?
回程的路上,除了開車的老王,許明之三人皆都昏昏欲睡。
大約車子快進市區的時候,許明之的手機響了,是技術科來了電話。
之前許明之讓老王發給他們的監控視頻,他們從中發現了一個側臉,跟沈旗螯很像,雖然不能完全確定,卻也有七八分的肯定應該就是沈旗螯。
畫面截圖很快就發到了許明之的手機上,許明之看過之後,先遞給孔振東,孔振東沒接,只是探頭掃了一眼,而後便又收回目光,道:「是有點像。」
許明之又遞給餘光,餘光看了之後,給了肯定答案。
畫面是8月3號晚上的,但看不出他是跟誰一道去的玉合山莊。畫面中,沈旗螯站在邊緣處,只露了半個身子,很難分辨他當時是進還是出。而畫面拍到他的時間,是晚上的七點,當時預定狗肉的那五個人中,都還在玉合山莊。
不過,雖然沒有確定沈旗螯是跟誰一起吃的狗肉,但想要確定也已經不難了。
看來,明天還得走一趟廣溪縣。
半小時後,四人回到了市局內。
技術科那邊已經把那五個人的通話記錄等都挖了一遍,並沒挖出什麼有用的信息來。不過,這也正常。預定的人,未必和沈旗螯就認識。他很有可能是跟著其他人去的。
第二天一早,老王帶著老袁去廣溪縣公安局,許明之則和餘光二人去找那五個人。
因為廣溪縣公安局的態度問題,許明之不太想直接把人傳訊到他們那邊問話,所以只能直接上門去找。
一通跑下來,最後在第五個,名叫曹岩軍的人那裡問到了消息。
當時那頓晚飯,曹岩軍是宴請了幾個生意上的朋友一起去的,沈旗螯是跟著一個叫何廣林的人去的,說是給他開車的司機。
於是,許明之又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