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領主 第663章:其實,我想當個好人
更新:09-16 07:14 作者:榮譽與忠誠 分類:軍事小說
毫不誇張地來說,當一個奸臣比當一名忠臣要難太多了。
分層次來講,忠於國家和民族叫烈士和英雄,不要拿忠臣這個稱呼來定義。
忠於君王的忠臣,不管君王想要搞什麼,無條件的點頭、跑腿、幹活,偶爾還能掙扎一下給自己加點戲份,然後呢?小心點不要玩成佞臣也就罷了。
要當一個奸臣不但要會搞事,還需要有一顆聰明的腦袋來給自己牟利,懂得審時度勢不要招惹不該招惹的大佬,另外就是將君王給舔舒服了。輪到要幹大事更有講究,干好了就更進一步取得梟雄的成就。
呂武其實很想當烈士和英雄,只是覺得自己不夠那個資格。他看的史書之中,是個忠臣就難以有好下場,也就從來沒想過當忠臣。
智慧生物都是利己的。有所區別的是在利己的過程中,能不能給更多的人帶去好處。
呂武覺得自己能給很多人帶去好處,並且已經在做了。
至於給一些群體帶去心酸、淚水和血腥、死亡?在這個「吾」和「彼」的世界裡歷來就是充滿了競爭,怪就怪他們跟呂武不是一夥的。
「法典已成,可頒布於秦試探列國反應。」呂武前方的案几上擺著一本厚厚的書。
這本書集合了陰氏一眾家臣的智慧結晶,費了不知道多少腦細胞,於呂武構思的框架中進行完善和一再修改,成為第一版本的《陰氏法典》。
要是從呂武開始在做算起,全書歷時八年七個月之久,一共有七大章、二十四條例、三百八十五小節。
「列國反應?」宋彬有些不理解。
當然要看看天下諸侯的反應,極可能還會帶動一些有進取心的諸侯進行效仿。
畢竟,法典是法典沒錯,含括各類的刑法。
而刑法的起源跟軍事有關,運用得當可以用來強軍。
事實上「法」本來就是強國利器,要不然怎麼會牽扯到那麼多方方面面。
儒家學說是教修身養性,講究的是教做人,作為一種學說很不錯,拿來治國又搞排他性就有點那什麼了。
「陰氏可改革,舉動不宜激烈。」呂武太清楚有多少雙眼睛在盯著自家了。
一些東西搞出來,沒有經過試驗誰也無法保證一定正確。
很慶幸陰氏有一個控制的傀儡國,先在傀儡國身上試驗一番,更能試一試諸侯的反應,為什麼要自己去當那個試驗品,又招惹來非議?
宋彬沉默了一小會,小心翼翼地說道:「秦國上下已在我掌握,何時入主?」
現在陰氏差的就是幹掉扶持起來的那個秦君,其它的方方面面已經辦妥。
鑑於現在是公元前560年,幹掉一國之君再取而代之是最差勁的做法,搞禪讓才是具有可操作的選項。
宋彬是呂武的絕對心腹,一些該知道的事情不能全瞞著。
比如說呂武需要有個人盯著呂陽,好在呂陽幹了傻事之前能即時制止,或呂陽幹了傻事能進行補救,身為晉國元戎的呂武不可能親自去盯著,秦國的很多事務也需要有人就地處理,拉上一些人幹大事也就成了理所當然。
「待楚何時屈服。」呂武將這件事情看得無比透徹。
宋彬只是再次確認一下,沒催促的意思。
在陰氏沒崛起之前投奔到呂武麾下的那些人,有能力的人基本得到重用,等待呂武稍微坦露陰氏的大業,反對和不支持的那些得了個塵歸塵土歸土的下場,願意一塊干則是期待能夠共富貴。
需要給人當家臣,代表他們所在的家族早就落魄。祖先是怎麼起家,一樣是給某個誰當馬仔,不然貴族身份又是怎麼來的。
覺得自己能力不差的人,能夠參與開創一國基業對他們有著非一般的誘惑,每時每刻都是在逼自己挖掘潛力,渾身是勁地幹活是常規操作。
不要覺得在開玩笑。任何一個人先不管能力怎麼樣,得知自己是在干一件大事,必定會泛起一種與有榮焉的心態,怎麼都會變得更有幹勁,為之拋頭顱灑熱血亦是在所不惜。
近期呂武將國家的一些大事交給了士匄以及其餘「卿」去處理,自己則是撲在陰氏和秦國的各種梳理上面。
呂武這麼做的原因有點複雜,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