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之偉大舵手 第658章政策打擊
二百年後,南洋軍的勢力出現在在中南半島。文師閣 www.wenshige.com
他們與鄭和時代不同,沒有鄭和時代那麼龐大的海軍,但是陸軍更多,他們的陸軍陸續南下,由新家坡沿馬來半島西進,沿海直抵清邁府直通縣,隔海就是緬甸仰光了,陸路則直坻北欖坡府,所有富貴膏腴之地,盡被南洋軍控制。
注意,這裡是實實在在的控制,而不是鄭和時代的望風臣服,米柱也不接受這些表面上的臣服,而是布置軍隊,收取稅收,這種實實在在的軍事存在,才是最實際的,最有威攝力的。
實際上,土司制度是古代羈縻制度的演變。以唐代為例,羈縻制度也分為外藩和內屬之分,內屬就是隸屬於中央設置的機構管轄,是實際上控制地區;而外藩又分為藩屬國和名義上冊封的地區。如唐朝時期,全國有大量的羈縻府州,位於貴州一帶的羈縻府州受到中央的控制,而且還納入了國家的銓選制度範圍,因此屬於唐朝的版圖。
而回鶻、渤海、靺鞨、室韋、吐蕃、南詔、新羅等是唐朝名義上的冊封地區,實際上都是獨立的政權,因此不屬於唐朝的管轄範圍。
同樣,大明朝也是如此。在雲南貴州,明朝設置了大量的衛所,駐紮有幾十萬的軍隊,設置有雲南、貴州兩大行省,因此這的確是明朝的版圖。
而所謂三宣六慰、舊港宣慰司呢,只是對當地統治者的名義冊封。如舊港宣慰司,是當地施氏管轄之地,大明朝廷只是承認其統治罷了,朝廷也沒有在此設置土司衙門,沒有駐紮軍隊。
緬甸地區,在元朝為蒲甘王朝。元朝曾經幾次發兵征討。1283年,蒲甘王表示臣服於元朝,成為了元朝的藩屬國。戰爭期間,元朝在緬甸設置了太公路、雲遠路、蒙憐路、蒙萊路、木邦路,但是戰爭結束後,元朝軍隊就撤走了。
不久,緬甸發生了內亂,分裂為了許多小國。元朝又繼續冊封蒲甘王后裔為緬甸王,同時也冊封了其他小國為宣慰司。明朝建立後,也繼承了元朝對這些小國的冊封。
但是明朝和緬甸的聯繫僅僅是以朝貢存在。在整個明朝,緬甸土司就訪問過明朝六次,明朝也派遣使者訪問過緬甸五次。明朝沒有對緬甸徵收賦稅,沒有建設土司衙門,可以說,雙方基本是沒有多大聯繫的。
而寮國方面,和大明朝的交往相對密切一些,整個明朝朝貢了三十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朝貢並不代表就是隸屬關係,這只是一種經濟來往。
在其他國家來和明朝尋求貿易的時候,明朝往往會記下來朝,然而給予更多的財物來報答。實際上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由於朝貢貿易給朝廷帶來嚴重的經濟困難,大明朝還限制一些國家的來往次數。
如當時的日本並非明朝國土,但是日本的地方首領爭相向明朝朝貢,因為在日本賣八百文的一把刀,到了明朝卻要給出五千文的高價。
在大明朝廷記載的一百四十八個朝貢國,居然還有西班牙、葡萄牙、義大利、荷蘭等歐洲強國,這有點扯了。
至於所謂的八百宣慰司等,更是無稽之談呢,八百宣慰司是現在的暹羅國。元朝時期,曾經準備遠征暹羅,但是因為路途太遠而作罷,隨後元朝就冊封了一個八百媳婦宣慰司。
明朝建立後,也根據元朝,冊封一個八百宣慰司,實際上,暹羅國是當時東南亞最強的國家,整個中南半島幾乎被納入其勢力範圍,就是大明朝在中南半島冊封的許多宣慰司也被暹羅給滅了,當然,有些資料也記載了明朝在暹羅國設置了一些官員,不過就是翻譯官而已。
所謂的朝貢,大明朝廷認為是臣服的一種方式,而對方則認為是貿易的一種方式。
當然這些國家們因為大明在這裡沒有軍事存在,所以根本不鳥大明,而他們在南洋軍的手下吃了大虧之後,又想起了朝廷,準備上京告狀,讓好面子的大明朝廷收拾南洋軍,迫令他們退兵。
至於說大明勢力真正統治這地方,還是從現在開始,這還是最簡單直接的軍事統治方式,先是掠奪資源,然後直接的統治,現在米柱在想一種辦法,希望可以永久的統治這地方。
像這種南洋軍人與地方精英結合的方式,不失為一種辦法,既然這然土著人多,殺不光,殺不盡,那就讓他們的女人都懷上了南洋軍的種,代代繁衍,以後這地方就成為南洋軍漢人的了。
米柱會像印度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