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國的崛起 第五百九十七章 協商(上)
按照紫禁城的格局,群臣從奉天殿出來出宮的唯一線路是先穿過奉天門,再選擇沿廣場往東行出東華門,或者西出西華門。
李東陽在奉天殿前把張昭喊住,兩人慢慢的往前走去,邊走邊談,「子尚,你臘月份回京,很多事情都因年節而沒有交割。今日既然遇到,老夫和你談一談。」
李東陽自稱「老夫」,略顯倚老賣老,但這還算一個比較親近的稱呼。若是自稱本部、本官那就是公事公辦。
張昭微微落後半步,以示尊敬,道:「元輔請示下。」首輔可以稱為「首揆」、「元輔」。
李東陽微微一笑,道:「天子和朝廷自定下東線戰略後,你率部先後掃平朵顏三衛、原奴兒干都司之地,於國有大功。只是去年國中多災,朝廷財政緊張,對你的賞賜只是名爵。老夫今日可以在此承諾,指定大明皇家銀行承銷朝廷各部門的債券。」
張昭給承諾都搞的愣了一下。
他又不是什麼金融精英,對銀行、金融的事情一知半解,只知道一些個表面的東西。
譬如,他用後軍都督府的名義發行戰爭債券,抵押物是大寧都司、遼東境內的礦山,承銷商就是大明皇家銀行,公開的拍賣地點是大明證券交易所。
而大明皇家銀行作為承銷商,在銷售面值484萬兩白銀證券中包銷的費用是2%。
也就是說大明皇家銀行僅憑藉著組織印刷、銷售等等工作,就可以賺取9.68萬兩白銀。將近十萬兩白銀啊!人工、印刷成本能有多少?可謂是賺的盆滿缽滿。
而現在內閣首輔李東陽想要以此方式「酬功」。李閣老當然不是對張昭妥協,給張昭這麼大的好處。
別看弘治皇帝出手很大方,給張昭隨手賞賜就是一萬鹽引,價值近四萬兩白銀。但明廷從來沒有對哪個將領一次性賞賜十萬兩白銀或者價值等同的綢緞、錦帛等物品。
這裡面有幾個比較複雜的因素。
第一,李閣老不把承銷官方債券的權限給張昭,張昭就不能發嗎?他之前不就是以後軍都督府的名義去發行債券賺上這麼一筆?
第二,朝廷的大戰不可能年年有。市面上也沒有那麼多錢借給張昭。這幾百萬兩銀子債券的大手筆不可能年年都有的。
第三,朝廷其他部門發行債券,數量絕對沒有弘治十五年的戰爭債券這麼大。而且還存在發行失敗的風險。交給大明皇家銀行包銷,算是各取所需。
所以,總得加起來說李閣老承諾給張昭的「利益」並沒有每年十萬兩這麼誇張。
但是,但是…
張昭壓著心底的歡喜,保持著臉色平靜,拱手道:「謝元輔。」
他一直想把大明皇家銀行搞成大明的中央銀行。然而,這個職能天然是歸戶部所有。
不過稍微了解現代國家的財政制度就明白:財政部和央行是兩個部門。所以,他還是有機會的。
那麼一家銀行如何才能被稱之為央行?
它有三大典型的職能特徵:第一,貨幣發行權。第二,國家的銀行。第三,銀行的銀行。
此時,大明皇家銀行已經擁有貨幣發行權。和戶部共同擁有鑄造銀元的權限。這是弘治皇帝給張昭的權限。但是張昭給的理由是:加快推廣銀元。
第三條「銀行的銀行」,這就不必去說。此時明朝的銀行、當鋪、錢莊都是可以相互借貸的。大明皇家銀行天然擁有借貸給其他「金融機構」的權限。
只要占據的市場份額足夠大,資金足夠的雄厚,這一條就算是拿在手中。
第二條「國家的銀行」,就是李閣老現在給他的說的:代理國庫、代理政府債券發行等。這條權限他基本拿到一半。
如果戶部以大明的稅收做抵押,準備搞財政赤字進行經濟擴展,讓他幫忙發行債券,那他就是在履新央行的職能!
…
…
李東陽根本沒有意識到他送給張昭一張什麼樣的牌,其實甚至是張昭他都不懂成為「國家的銀行」之後如何擴張大明皇家銀行的「職權」,但沒關係,有專業人士嘛!
他只需要抓大的方向就行:大明皇家銀行的股權要調整了。他和盧員外盧奉九一分成的股權比例現在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