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崛起 第五十一章 自由園
更新:08-20 06:12 作者:海盜歐迪 分類:軍事小說
正德元年四月初三,朝會後的第三天,一名沒什麼名氣的工部給事中上疏,參劾劉瑾貪污受賄,結交外臣等十九條罪名。
這個奏疏讓人很意外,它的作者名叫楊瑄,平時是個不顯山不顯水的小人物,這輩子恐怕就要終老在這個職司上,一個小小的給事中怎麼敢去撼動劉瑾這顆大樹。
根據厚黑政治學第一定律,小人物敢彈劾大領導,排除個人精神失常的因素之外,唯一的結論就是他的背後有人指使。
這個人就是工部尚書徐貫,而這個套路也是大明黨政的一般流程,其實說白了就是朝中的大佬本身不出面,派個下面的小角色把事情牽扯出來,然後大家在紛紛上書造成輿論風潮,給皇帝施加壓力,如果一開始大佬就浮出水面,那牽扯太多,個頭太大,往往不好收場。
可是劉瑾又沒挖徐貫他家祖墳,徐貫為什麼要派人彈劾劉瑾呢?說到底還是考成法鬧的。李棟曾在登基大典上就黃河水利的問題警告過徐貫,說如果今年在發生黃河決口的問題,就唯徐貫試問,老天爺什麼時候下雨,什麼時候發大水他徐貫可控制不了,估計到時候真發生了這樣的天災李棟怎麼也不能用這件事情來難為徐貫,所以徐貫只要嚴抓手下,讓他們少貪墨一些,材料用得好一些,把大壩修得結實一些即可。
可是當時的情形和現在又有了變化,現在所有官員都要以事問責,出了事人家李棟可不管是天災還是人禍,只要黃河泛濫,他徐貫的官恐怕就當到頭了,而且以李棟對他的看法,到時候能不能保住命都是兩說,
所以這考成法一出爐,他立刻讓手下策動對劉瑾的攻訐,他的目的就是為了把水攪渾,把負責監察百官的劉瑾弄腥弄臭,既然劉瑾自己都不乾淨,他還有什麼權利來考成百官。
徐貫想得很好,可壞就壞在那個奏疏上,也不知道是徐貫事先沒交代清楚,還是楊瑄這個人太嫉惡如仇,在奏章里, 楊瑄除了給劉瑾羅織了十九條罪名之外,還額外送給劉瑾一個十分響亮的外號——奸人。
無論是奸人還是賤人,都不會有人喜歡這樣的外號,劉瑾就非常的不喜歡,劉瑾對這件事情的處理也是十分的乾淨利落——廷杖,用心打的廷杖!
楊瑄沒有蔣欽命好,自然不會得到李響的特別關照,所以錦衣衛的行刑獄吏只好照章辦事,楊瑄當場氣絕身亡。
按照上次午門跪諫的經驗,這個時候大家基本上應該偃旗息鼓了,此事到此為止,可事情卻有了變化,事實證明老奸巨猾的徐貫安排楊瑄去打頭炮是有道理的,因為楊瑄在朝堂上還有幾個很有分量的同鄉同年。
同年的意思是這些人是同一批參加科舉、並被同一個官員選中的,這就好比後世的同學關係一樣,上學的時候感情最為純真,彼此都是真心交往,所以到了畢業之後,只要同學有難一般都是八方來援。大明官場上就有這麼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同年之間互相為奧援,彼此扶助,一人發達之後照拂其他同年,他們以一個同盟體的形式存在。更何況那幾個人還是楊瑄的同鄉,所以那些人對此事絕不可能緘默不言。
別人或許怕劉瑾,怕劉瑾那要命的廷杖,可是那些人不怕,因為他們有一個特殊的身份,他們是言官,明朝有祖制,不以言罪殺言官!他們就是罵劉瑾是個女的,劉瑾也只能受著!上書的官員包括監察院御史薄彥征、南京道給事中戴銑等二十多人,他們幾乎把劉瑾說成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千古第一混蛋,一定要朝廷把劉瑾梟首視眾以正視聽!
可問題在於劉瑾先生雖然讀書不多,水平也不高,處理不好國家大事,時不時還搞點貪污受賄,把朝政搞得烏煙瘴氣,可是他在整人方面還是有些獨到的創意的。
明代有一種刑罰叫枷刑,和什麼扒人皮,廷杖之類的比起來,這玩藝兒也就算是個口頭警告,最多就是戴著枷站在城門口或是去街上游兩圈,除了有些丟人,總算是皮肉不吃虧。所以這一刑罰十分受到大臣們的歡迎。
劉瑾對那些人的處罰就是枷刑,二十多人為楊瑄上書,上書一個枷一個,一個都不能少!眾人聽到只是枷刑也沒在意,心說為了全同年之誼,就走一遭吧,沒準因此還能名動天下,博個清名什麼的。
他們確實名動天下了,因為他們有幸成為第一批由劉瑾改良的枷刑試驗品,當行刑的時候,那些人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