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野心家 第四零六章 歲月無情天地煥(七)
更新:09-13 13:48 作者:最後一個名 分類:玄幻小說
想到關鍵處,索盧參便有所悟,於是撐著因為患病而有些孱弱的身體,來到了已成一片廢墟的巴別塔前。
此塔已經被毀,號稱是通往神國之門,看似滿地磚石一片廢墟,若是復原必然極高大。
然而,他見過風箏,知道其實這塔就算復原,難道會有風箏飛的高嗎?若不能,難道區區幾十丈就能通神?
又想到《泰誓》中的祝詞,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那麼天豈不是符合人的?
只不過,這民之所欲的民,以墨家的觀點來看,到底是「體」還是「兼」呢?是個體?還是說指的天下萬民的兼稱?
若是個體,那麼每個人為了財富、利益、子孫、繁衍所做的一切,都是民之所欲,那麼天必從之,也就是說,人為此所作的一切都是對的,哪怕不擇手段,這是天賦予人的權利。
這似乎又不對。
若是兼稱……他似乎想明白了之前適和巨子講的一些他難以理解的東西。
即便財富、利益、音樂、享受這一切,都是民之所欲,每個人集結而成才是萬民,萬民的欲望與個人的欲望在「兼」這個概念之下,卻又必須有所約束。
那麼,群與己、體與兼的界限在哪呢?
他想到了適修正後的《尚同》篇,逐漸明白了墨子所言的那種歷史唯心的人類社會的形成過程:從百人百義、千人千義開始,人是混亂而自由的,為了自己的「欲」侵害著別人的「利」。
於是為了民這個「兼」的概念,將體之利、與兼之利分開,選出了賢人為天子,兼收並蓄,集萬民之「善義」而成天下之「義」。
這種看似損害了部分人的「欲」的「義」,實際上對於「民」這個「兼」的概念而講,是正確的。
而這個義,又是可以萬民同商,或是以理性推論出來的。墨家稱之為天志。
那麼這個「天」就變得有趣了。
「民之所欲、天必從之」。換種說法,是不是可以認為「民之所欲,天之所志」呢?
若天志是永恆的,那麼在人類出現之前,或者說在百人百義的年代「天志」這個東西就存在,只不過人們沒有發現,而墨家總結了出來。
若天志不是永恆的,也就是說倘若這天下沒有人,那麼就沒有關於「制度」的天志。但一樣,只要擁有理性和說知推理之術,一樣可以總結出來。
這樣的話,天有沒有、是否存在,其意義不大。存在可以得知天志,不存在亦能推出天志,而「民之所欲即為天之所志」,「民為天之主」,那麼一個完全不干涉人的社會的天……就變得毫無意義。
有,或沒有,變得毫無意義的時候,這天的概念,也就只存在於「辯辭」之中。
當一個東西,看不見、摸不著、感觸不到、對人無影響、也無法測量觸摸的時候,那到底是存在還是不存在呢?
當想明白了這個關鍵之處,索盧參只覺眼前豁然開朗,這個困擾了月余的難題,一瞬間迎刃而解。
那些之前不能夠理解的話,在想清楚這一點之後,也瞬間變得清晰。
索盧參心想,是的,民乃神之主,民之所欲即為天之所志,那麼之前自己不明白的那些東西也都變得合理了。
這個民,是「兼」民,是萬民的代稱。
每個人的需求都能滿足,便是萬民的需求都得到了滿足,也就是民之所欲、天之所志。
但每個人的需求想要滿足,又不能夠依靠每個人為了自己的需求破壞別人的利益,因為損害的一個人的利益,這個「民」的概念便不完全。
就像是索盧參在這十年一直沒有想明白的「非樂」,在這一刻他終於明白了巨子的意思。
墨家非樂。原本,墨家的道理都是間斷的、獨立的、並不完全成體系的。
索盧參不反對非樂,他是真正的墨者。
非樂,既是子墨子言,又是一種道德上的同情,同時也是符合墨家利天下只說的。
從墨家的「利天下」角度來看,子墨子言: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
然而民有三患,飢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當為之撞巨鍾、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