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皇帝 第一千三百七十三節破而後立1
更新:06-14 14:48 作者:要離刺荊軻 分類:軍事小說
「陛下……」廷尉趙禹領著七八位持書御史來到劉徹面前,持芴而拜:「臣等恭問陛下聖安……」
「朕躬安!」劉徹微微一笑,吩咐左右:「為廷尉及諸卿賜座!」
於是,趙禹與他的持書御史們旋即被人請到兩側坐下,又有宦官送來茶水點心甚至美酒。???
「朕今日請廷尉及諸卿來此,乃是想請廷尉與諸卿,為朕講解一下,國朝鼎立以來,『公室告』與『非公室告』之別,以及諸律之變遷、故事……」劉徹微笑著說道:「還請廷尉先為朕一述『公室告』者何?」
「啟奏陛下:臣愚以為,公室告者,公也!」趙禹立刻起身拜道:「如蕭相國初定《九章律》既曰:賊殺傷、盜它人,公室告!」
劉徹自然是很清楚此事的脈絡的。
事實上,作為皇帝,他想不清楚都有些困難。
因為法律,從來都是利益集團相互鬥爭的最有利武器。
在通常情況下,決定了國家體制和統治方式的,都是法律。
而在現在,儒家和法家、黃老派,圍繞漢律,起了一場看不見硝煙的戰爭。
但作為皇帝,有些時候需要適當的裝傻,譬如此時,劉徹就裝作自己根本沒有聽說過這其中的紛爭的模樣。
所以,劉徹笑著道:「原來如此……那麼,請諸卿為朕講一講這漢律之中的『公室告』與『非公室告』的變遷和故事吧……」
「諾!」趙禹與諸位持書御史紛紛拜道。
「陛下,臣曼受命為陛下講解歷代以來律令之變遷……」一個不苟言笑的中年官員拜道。
「此,故廷尉左監王遠子……」汲黯輕聲介紹道。
劉徹點點頭,王遠,他知道,那是三朝元老,先後給安國候王陵和北平文候張蒼當過幕僚,後來經張蒼舉薦,擔任了張釋之的助手,業務能力很出色,屬於典型的太宗朝官員。
在先帝即位前,這位老臣就已經致仕了。
而他的三個兒子,則都分別擔任了漢家廷尉系統的官員。
甚至,長子王崢還曾經參與了審判和清算吳國境內的附逆貴族官員的案子,由此積功,遷為會稽郡郡守。
至於眼前此人,劉徹也有所耳聞。
據說,他還是太學的講師,在太學的學子裡也算頗有微名——至少,他是少數幾個可以跟胡毋生、董仲舒坐而論道,而不會怯場的年輕人。
殿中,王曼卻是已經拿起了一張竹簡開始了講解。
在漢室已經全力開始推廣白紙應用的今天,能出現在此的竹簡,自然都是古董,都是歷史的見證,甚至,某些竹簡還是那些大名鼎鼎的人物親筆所書的珍貴資料。
譬如,蕭何所作之九章律,叔孫通所獻的《傍章》,劉邦、呂后親筆批示的奏疏、律法。
此刻,王曼手裡拿的,就是這樣的竹簡。
他一一打開,然後念道:「初,蕭相國定九章律,其《告律》曰:賊殺傷及盜它人,公室告。」
「子盜父母,父母擅殺、傷、髡子女奴婢,不為公室告!」
「……………………」
王曼一連念了十幾條律法,這些都是漢初的法律,劉邦和蕭何抄襲的秦法,基本上,那個時期,漢法與秦法可能有差別,但最多也就是個中譯中。
就好比後世的複製粘貼黨,最多改個主角配角名字而已。
本質上,漢法的根本還是秦法,是以李悝的法經作為基礎,衍生而來。
那個時候的法律,真正是簡單粗暴。
法家編出來的大網,幾乎無所不包。
劉氏真正搞原創,那還要等到惠帝時期,叔孫通獻的《傍章》十八篇。
但這《傍章》卻不是法律,嚴格意義上來說,這只是一部禮儀規範。
而且,因為當世儒家的尷尬地位,叔孫通不敢對皇室和諸侯王有什麼要求和規範。
所以這《傍章》只是規定了士大夫、貴族之間的禮儀和這些人朝拜天子的禮儀。
再多就沒了。
不然,後世的司馬光也不會捶胸頓足,滿地打滾的哀嘆:惜夫,叔孫生之為器小也!徒竊禮之糠枇,以依世、諧俗、取寵而已,遂使先王之禮淪沒而不振,以迄於今,豈不痛甚矣哉!
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