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夫君有點壞 慕容謹:想陪一人終老
憨瓜之所以是憨瓜,是因為沒有腦子,不會思索,不會分析,不會掂量。筆硯閣 biyange.com 更多好看小說
我沒能說服無邪。
他喜歡持刀,拿起刀就興奮,三日不拿刀捅東西,就急躁。
簡直就是為殺人而生的。
或者他應該去做個屠夫,天天殺豬也掙錢,風險小。掉以輕心時,頂多被豬拱一下,肯定死不了人。
我站在橋頭上,同他說最後幾句話:「聽說了吧,我跟人私奔了。等忙完眼前的事,我就退出江湖,尋一安靜處,有山有水,有花有草,陪一個終老。」
他眨眨小黑豆眼。
「跟我同行的,就是我未來的新娘子,以後你要稱呼她嫂子。」
我得意地笑道:「明天見到她,你要是覺得她好看,就站在馬車左邊,要是覺得她不好看,就站在馬車右邊。」
只要長著眼睛的人,就能看得到出,傻妞很好看,非常非常好看!我見過那麼多人,從來沒見過比她更好看的人。
次日。
無邪站在了馬車右邊。
我又想打死他。
哪個趕車的,站到車右邊的?
行到半路,傻妞有私事需要下車解決。趁她不在,我對站在馬車右邊的無邪說:「去那邊。」
他站著不動,眨著小黑豆不解地看著我。
我小聲問:「你嫂子不好看嗎?」
他遲疑了一下說:「好看。」
「好看,你為啥站右邊?昨晚不是告訴你,好看要站到左邊的嗎?」
「忘了。」
我還想打死他。
不,讓他再活一會兒,有事需要他幫忙。
「前方樹林裡,應該是有埋伏,統統殺死,一個不留。」
「好。」
單純的殺人,我不如無邪。他揮刀的時候,從沒有絲毫的遲疑。
我不喜歡殺人,不喜歡看到骯髒的鮮血四流,所以我大部分都是用毒,迫不及已才用刀。在用刀的時候,血尚未流出,就趕快離開。
聽到有人議論七夜飄雪太自負,把刀扔在現場示威。誤解我了。一是把刀拔出來,血就有可能會濺到我身上,二是沾了血的刀,我不想再碰。
一刀又值不了幾個錢,隨處可買,幹嘛還要拿它。
總之,刀和血,這兩件東西,我都不喜歡,加在一起更不喜歡。可為什麼就有人喜歡持刀持劍地亂砍人呢?這個問題我特別不解。我盯著小黑豆說:「你想不想去殺豬?」
小黑豆滾了滾。
他要是去殺豬,以後我和傻妞還能有免費的豬肉吃。
「不想。」
大天蒼蒼兮大地茫茫,人各有志兮何可思量。
我長嘆一聲。
隨他了,愛咋的咋的。
傻妞回來後,我們繼續前行。
樹林越來越近,我聞到了飄蕩在空氣中兵戈的腥鏽氣息。
車廂內,傻妞瞪著她迷人的大眼睛問我:「慕容謹,你為什麼喜歡我?」
這問題怎麼回答,沒有標準的答案嘛。我說:「因為你愛撒謊。」對哦,她若無其事撒謊的樣子,特別的可愛。
她炙熱的目光在我臉上掃來掃去。
這是要幹什麼?
我臉上有什麼?有她想要的東西?
只要她開口,要什麼我都給。在我正要問她時,她摟著我的脖子親了上來。
這時候,我聽到了長刀破空而來的聲音,接著馬車停住了,她也停住了。難得她主動親我一次,我把她摟進懷裡:「認真點。」
白蘭花般的香甜撲個滿懷,縈繞在鼻尖,含在我的口裡。坐著的姿勢不能完全抱緊她,我一手摟了她的脖子,一手撫腰,帶她滾在地毯上。
這樣才好嘛,身體每一處都可以貼合在一起。親密,親密,既要親又要密。
她抬起了頭:「有情況。」
「不用管。」說著,我又向她小嘴湊去。
她推著我,硬著脖子往外看。
我把她困在懷裡。
原本薔薇色的唇瓣被我親吻得鮮紅欲滴,望著自己的傑作,我愉快地笑道:「有我在,你什麼都不用擔心。」